思政部教师考核方案及细则(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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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我部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落实教师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教学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进空间教学的若干意见》(民院发[2012]3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考核暂行办法》(长院科发[2009]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学校“促进教师开展科研教研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特制定思政部教师考核方案。
一、 考核机构
思政部考核小组
二、 考核对象、内容及分值
(一) 考核对象
思政部所有专职教师;兼课教师及外聘教师参照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二) 考核内容及分值
内容
高级职称岗位
中级职称岗位
初级职称岗位
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10%
10%
10%
教学工作
完成情况
课堂教学质量
40%
50%
55%
教学方法与手段
10%
10%
15%
教学工作量
5%
5%
5%
小计
55%
65%
75%
科研贡献
15%
15%
5%
承担教学建设任务(含参加教研活动
及对系部的贡献)
20%
10%
10%
合计
100%
100%
100%
三、考核时间与组织程序
1、 按学校要求进行(2013年。
2、 教师考核分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中级职称(讲师)和初级职称(助教、见习教师)三个层次进行。
3、 每学年根据考核分数,分层次评出教师考核等级: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4、 教师根据岗位要求和履职情况,个人写出总结,做出自我评价,院部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原则
1、 以事实为根据,以绩效为准绳。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 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4、 培养、激励、发展、成就每一位教师。
思政部教师考核实施细则
依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教学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进空间教学的若干意见》(民院发[2012]3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考核暂行办法》(长院科发[2009]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学校“促进教师开展科研教研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合格教师考核要求
1、 遵守师德:
即坚定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散播谣言;为人师表、品行端正,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学风正派,空间教学合格;
2、 服从安排:
即服从学校、院部、系室的安排,承担专业建设、水平评估、常规教学、担任导师等工作任务;
3、 完成任务:
每年上满上好360节课(助教320节),学生欢迎(学生测评分9.0以上),公开发表1篇与本专业和所在岗位相关的学术论文(年度内成功申请到1个省级课题者可在该年度不发表论文),听满同行8节课,准时参加例行的教师会议;
4、 没有事故,即全年未发生一次或相当于一次以上教学事故。
一票否决情况(考核为不合格):
1、 违反国家教育方针,随意散播谣言的;
2、 触犯国家法律或违犯学校纪律并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 有意向学生泄露考试内容、降低评分标准或纵容学生舞弊;
4、 与学生谈恋爱或有不正当关系;
5、 侮辱学生人格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
6、 不承担或无故不完成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7、 不使用空间教学或对留言不回复的
8、 发生一次或相当于一次以上严重教学事故的
二、 优秀教师考评细则
(-)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10分)
1、“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是指遵守《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必须具备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从“坚定信念、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学风正派”等方面进行考核,还包括担任导师等工作表现。
考核要点
基本内涵
坚定信念
遵纪守法
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抵制和反对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以及学术规范,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
为人师表
品行端正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
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敬业为本、奉献为荣。
文明礼貌,品行端正,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教书育人
关爱学生
珍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称号,做青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坚持教书以育人为本,既要做好“经师”,传道、授业,更要做好“人师”,教学生怎样做人。
言传身教、以身立教,用先进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陶冶和教育学生。
坚持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相统一,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生活,注意学生的心理变化,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敢于管理,严格要求,通过多种手段,从思想、品行、学业等多方面帮助学生提高全面素质。
爱岗敬业
学风正派
志存高远,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努力承担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质量。
倡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
在学术活动中自觉抵制剽窃、抄袭别人学术成果或杜撰研究数据,在成果、职称等申报中自觉抵制伪造学历、代考等弄虚作假行为。
在授课、阅批作业、复习考试、阅卷等教学环节中,不马虎敷衍、降低标准,不送人情分或参与舞弊。
2、出现教学差错一次扣1分,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一次扣3分。
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
认定标准依据学院《关于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方法》。
(二)教学工作完成情况(高级职称50分、中级职称60分、初级职称75分)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其它教学环节表现”和“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三方面。
1、日常教学(高级职称40分、中级职称50分、初级职称55分)
(1)教学质量(45分):
从“教学素质、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授课表达、能力培养、教学互动、教学效果”十个方面考核,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
计算方法:
网络测评分X课题教学质量总分X60%;
(2)按学校要求开展空间教学(20)
严格执行空间教学要求(包括空间教案数、课程资源库等),及时批改空间作业,回复
留言。
按优良中差(20-15-10-5或0)赋分
(3)课程考核(10)
规范、及时、公正、无差错;学生成绩投诉属实、试卷或成绩上交不及时、成绩更改每
次扣1分;
(4) 听课情况(按听课本核实)(10)
每学年要求听课不少于8次,记录完整;听课并记录完整一次记1分,最多不超过10分;
(5) 导师工作(10)
下班有完整记录且学生签名;参考网上测评分;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的实绩。
按优良中
差(20-15-10-5或0)赋分;
(6)材料上交情况(5)
教学材料上交及时且形式内容符合要求,配合系做好教学档案建设工作,不按规定交的每次扣0.5分;上课、会议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会议缺席每次扣1分。
以上总分分别按高级职称40%、中级职称50%、初级职称55%的比例折算。
2、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高级职称5分、中级职称5分、初级职称5分)
主要考核教师完成学院规定的课堂教学任务。
得分=实际教学工作量/学院规定的教学工
作量*100%*赋分(超额完成适当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三)科研贡献(高级职称15分、中级职称15分、初级职称5分)
科研贡献从教师完成基本科研任务、承担课题、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课题级
别、成果级别以及所起作用来衡量贡献大小。
科
研
情
况
论
文
发表
国家一级学术刊物论文、全国CSSCI期刊
12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8
中国人文社科核心、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6
一般CN学术期刊
3
学
术
专
著
本专业学术专(独)著(15万字以上)
15
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10
本专业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
7
教
材
编
写
主编/参编(主编或副主编)十二五规划教材
18-15
主编/参编一般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15-12
主编/参编校本教材
8
科
研
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
20—15—10—7
主持/参与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主要完成人
12—7—5—3
课
题
主持/参与市级、厅级项目
8-5-2
主持/参与校级课题
5
教
学
成
果
主持/参与国家级教学成果
20--15—10
主持/参与省级教学成果
10-8-5-4-3
主持/参与校级教学成果
5—4—3
骨
干
教
师
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主持人、省教育厅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主持人、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获得者(当年)
10
以上总分分别按高级职称15%、中级职称15%、初级职称5%的比例折算。
(四)教学建设任务(高级职称20分、中级职称10分、初级职称10分)
“承担教学建设任务”,包括承担教研任务(指导教学竞赛、申报精品课程、产学合作项目、调研活动)、教研室建设、学风和教风建设,参与教研活动以及承担系部建设任务和完成的情况等。
内容
优
良
中
差
修订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
10
7
5
0
开发新课程
10
7
5
0
老教师辅导新教师,新教师参与教学
活动
8
6
4
0
参加实践教学
5
0
社会实践与实际工作
10
7
5
0
参与实践基地的建设
10
7
5
0
开设专题讲座和第二课堂活动
10
7
5
0
辅导学生的竞赛活动
20
15
10
0
参加教学竞赛比武
10
8
5
0
参与教研室的教研教改活动
7
5
3
0
此表得出的总分分别按高级职称20%、中级职称10%、初级职称10%比例折算。
本方案细则由思政部考核小组负责解释,原考核方案与此方案矛盾者以此方案为准,从2013年3月1日起生效。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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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政部 教师 考核 方案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