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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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参保材料
1.户口簿和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参保流程;
单位参保流程
备齐相关资料后,到相关经办机构进行单位参保登记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镇居民参保流程
参保人只需携带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提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办理参保手续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经医院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城乡居民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即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保费,年满60周岁时,且本市户籍满5年,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领取流程;
符合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一个月,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
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对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生成《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发放审批表》,由参保人员签名确认。
各级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自参保人员到达养老年龄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等各种原因需转移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出业务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系统信息及身份证原件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业务办理材料
单位专管员或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业务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书》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农民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或缴费10年以上的最长参保地)社保机构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参保各时段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移流程;
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参保单位申报→业务科受理、初审→稽核科复审→副处长审批→凭参保人员所在原单位社保机构参保的缴费凭证到业务科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参保单位交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财务科核对是否到帐→业务科办结
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参保单位申报(并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函)→业务科受理、初审→稽核科复审→副处长审批→业务科开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财务科凭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及转出地养老保险机构账户等汇款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账户
二、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参保
1.在校的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2.户口在农村常年随父母在本统筹区就学的中小学生、入托幼儿;
3.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子女(含出生婴儿);
4.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5.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市辖区被征土地第一年龄段(年龄在16周岁以下,不含16周岁)和第四年龄段(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6.60周岁以上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
职工医保参保
1.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单位办理参加医疗保险的材料
1.单位持《参保单位申请登记表》
2.《参保人员花名册》
3.《商营业执照》
4.《法人资格代码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上年度财务年报、单位职工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征缴科初审资料。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材料
参保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改制企业买断协议书、除名、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资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材料
1.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3.低保居民、残疾人员还需凭《低保证》、《残疾人证》;
4.在校学生由其学校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流程
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持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到衡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个人账户部窗口办理审核等相关手续;
2、确认医疗保险缴费情况,通知参保申请人前来签字确认;
3、到市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卡、证、册。
单位办理参加医疗保险的流程
1.单位到医保办事大厅参保、异动审核窗口领取、填写《参保单位申请登记表》、《参保人员花名册》并盖单位公章。
(也可网上下载表格)
2.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征缴科初审资料。
3.单位到稽核科复审,分管征缴的主任签字
4.单位到医保办事大厅单位参保、异动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
5.缴费完成后,单位核对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到医保办事大厅IC卡业务办理窗口领取医保IC卡,并在《医保手册》加盖诊疗手册专用章。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流程
1.参保个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办事大厅灵活就业人员业务窗口领取、并填写《衡阳市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登记表》。
2.经审核,参保个人到医保办事大厅灵活就业人员业务窗口领取《灵活就业人员基金收缴单》。
3.参保个人于五个工作日内到建设银行缴纳应缴基金。
4.参保个人到医保办事大厅IC卡业务办理窗口,领取、填写《医疗保险手册》,并盖章。
领取医保IC卡。
报销指南
住院医保费用报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出院小结;
报销流程;
住院医疗费用的住院参保人员在出院7个工作日内携上述材料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三、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认定流程;
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资料→相关部门受理→资料审核→调查核实→会议研究→作出决定
企事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民间组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参加工伤保险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当月工资的原件和复印件
6.参保人员花名册。
1.新建单位在批准成立或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申请登记表》等材料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30日内必须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被招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四、失业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直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市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上年度财务年报
4.单位职工劳动合同
5.最近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6.参保职工登记信息和电子表格等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5.失业人员按月到同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1.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求职登记表》
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二份
4、失业证明一份
5、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7.缴费证明
企业申报→初审→复审→审核通过下发《失业保险申领通知书》→失业人员本人申领。
五、生育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工厂、公司、城镇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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