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总会测评加分分数计算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5209472
- 上传时间:2022-10-28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72.39KB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总会测评加分分数计算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总会测评加分分数计算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总会测评加分分数计算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六)文明礼貌,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热心帮助同学,异性交往得体。
为人诚实,谦虚谨慎。
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劳动。
按时作息,讲究卫生,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以上每个项目,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和4分。
若无违法违纪问题按满分计。
第八条品德测评分的奖励分为40分,其计算公式为:
品德奖励分=本人所得奖励分÷
班内个人所得最高奖励分×
100×
0.4。
奖励分项目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40分。
品德奖励分均由辅导员会同审议小组核实,包括以下表格中的项目:
(一)担任院、系、班等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基本履行职责者。
兼职学生干部,以最高一级给分,不重复计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1
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会副书记
10分
2
院学生会部长、院团委会部长、院社联主席
8分
3
院学生会副部长、院团委会副部长、院社联副主席
6分
4
院学生会委员、院团委会委员、院社联正、副部长
5分
5
院艺术团团长、礼仪队长、运动队队长、志愿者协会会长、广播站站长,院社团组织正职
6
院艺术团副团长、院礼仪队副队长、院运动队副队长、院志愿者协会副会长、院广播站副站长,院社团组织副职、
7
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系团总支副书记
8
系团总支部长、系团总支学生会秘书长、系学生会部长、系团总支副部长
9
系学生会委员、系团总支委员
4分
10
系社团正职
11
系社团副职
12
班长、班团支部书记
13
副班长
14
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
15
宿舍楼长
16
宿舍层长、宿舍舍长
17
其他干部(包括院广播站工作人员、艺术团成员、礼仪队员、运动队队员,院社团组织成员、院社联委员、系学生会委员等)
(二)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各类积极分子者,省级以上加12分,院级加10分,系级加5分。
同一类荣誉,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不同荣誉,可累计加分。
(三)所在班去或团支部被评为先进集体者,省级每人加10分;
院级每人加8分。
同一班级在同一学年中因同一事迹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四)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的,其舍员每人每次分别加3分,舍长加4分;
被评为系级“文明宿舍”的,其舍员每人每次分别加2分,舍长加3分。
同一类类荣誉,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五)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含院、系、社会团体组织),每次加2分;
参加捐款捐物等公益活动,加2分(不累计加分)。
此项目最高加10分。
(六)无偿献血者,凭献血证记录每次加5分(每年不超过2次)。
(七)凡学院有关部门或教职工书面建议对有先进事迹的学生加分,经核实后由辅导员会同审议小组最高加5分。
(八)受省、学院、系通报表扬,每次分别加6分、4分、2分。
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或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等表现突出者,最高可加10分;
(九)获国家奖学金,加15分
第九条品德扣分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法律、法规者品德表现测评分按0分计。
(二)凡违反校纪校规,受班级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分;
受系公开批评者扣3分;
受院通报批评者扣5分;
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
严重警告处分者扣20分;
记过处分者扣30分;
留校察看处分者扣40分;
开除学籍以上处分者,按0分计。
(三)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缺席者,每次扣3分。
(四)凡因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内或团内通报批评者扣6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20分,受记过处分者扣30分,受留党留团察看处分者扣40分。
同一错误行为同时受行政和党(团)纪律处分者,按最高级别扣分一次。
(五)凡学院有关部门或教职工书面建议对违反校纪校规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扣分,经查实后由辅导员会同审议小组最高扣5分。
(六)受开除党籍或团籍处分者,品德测评分按0分计。
扣分项目最高累计扣分不超过40分。
第三章学业测评
第十条学业测评分为100分,由基本分、奖励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占70%,奖励分占30%。
学业测评分的计算公式为:
学业测评分=基本分十奖励分-扣分。
如基本分加奖励分超过100分,则按100分计算。
学业测评分为负分者,以0分计。
第十一条学业测评分的基本分为70分,包括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成绩。
学业测评分的基本分计算公式为:
学业基本分=学年开设科目成绩总分÷
学年开设科目的总科目数×
0.7。
三种特殊情况下的成绩计算方法:
(一)单科成绩不合格者,按原不及格成绩计算。
(二)如实际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的科目应分别转换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计算。
第十二条学业测评分的奖励分为30分,其计算公式为:
学业奖励分=本人所得奖励分÷
0.3。
学业奖励分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凡在院、省、全国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及作品,每篇分别加10分、15分、20分。
(二)在系、院、市、省、全国的竞赛等活动中获奖者,每人每次分别加3分、5分、8分、10分、15分。
同一参赛作品不得重复计分。
(三)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证书、资格证书者,每项加5分。
(四)英语B级考试达标者加3分,英语A级达标者加5分,英语四级考试达标者加10分,英语六级考试达标者加15分。
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一级证书加2分,二级证书加5分。
同一证书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六)凡被校墙报、广播站、院系网站采用的通讯稿件,其中文字稿每篇加1分,照片每张加0.5分,视频每个加3分。
此项目最高加5分。
广播站成员、宣传委员等宣传工作者,属工作职责,该项不加分。
(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提交有质量的调查报告并被校墙报、广播站、院系网站录用者,每篇加2分。
(八)完整参加学院、系部统一组织的报告会、讲座(有记录)每次加1分。
累计最高加10分。
第十三条学业扣分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因考试作弊,被学院处理者,除在品德测评中扣分外,在学业中每次扣5分;
(二)凡补考者,每科扣1分;
(三)每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四)无故不交作业或不参加教学实验活动者,每次扣1分。
(五)请事假超过10节以上,超出部分每节扣0.5分。
第四章文体测评
第十四条文体测评分为100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占60%、奖励分占40%。
文体测评分的计算公式为:
文体测评分=基本分十奖励分-扣分。
第十五条文体测评的基本分为60分。
评估的内容包括以下项目:
(一)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自尊、自爱、自律、自强,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二)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
(三)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四)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参加达标测试,身体健康;
(五)积极参加学院和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以上每个项目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计12分、10分、8分、6分。
第十六条文体测评的奖励分40分,其计算公式为:
文体表现奖励分=本人所得奖励分÷
文体测评的奖励分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凡参加系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裁判员加1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加1分。
同一比赛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二)凡参加院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裁判员加2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加2分,获得4-8名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加1分。
(三)凡参加省、市高校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裁判员加4分,获八名的运动员按院级两倍加分。
(四)参加省、市、区、街道文艺演出者每次加4分,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参加者按院级两倍加分。
(五)参加院文艺演出者,每次加2分,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参加者分别加6分、4分、2分;
(五)参加系文艺演出者,每次加1分,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参加者分别加5分、3分、1分;
(六)为系、学院大型文体活动提供工作服务的,分别每次加0.5分、1分;
(七)军训中获得“优秀学员”、“先进连队”等奖励者,加1分。
第十七条文体表现扣分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二)凡体育锻炼未能达标者扣5分,不参加达标测试者扣10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者除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 青年 职业学院 测评 加分 分数 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