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突破点 Microsoft Word 文档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5186081
- 上传时间:2022-10-28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2.85KB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突破点 Microsoft Word 文档Word格式.docx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突破点 Microsoft Word 文档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突破点 Microsoft Word 文档Word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光租和干租业务,都是只提供租赁船只的劳务,不涉及其他的任何劳务,所以按照“服务业”征税。
湿租、程租和期租业务,要配备自己的人员,全程为其运输,所以按照“交通运输业”征税。
税务处理:
(1)湿租、程租和期租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适用3%的税率。
(2)光租和干租按“服务业”5%税目征收营业税,适用5%的税率。
易错易混点四】不缴税、不征税和免税
1.不缴税:
可能属于征税范围,但是国家给予免税的优惠政策的项目;
也可能是根本就不属于征税范围,所以题目让选不缴纳什么税的时候,要不免税的和不属于征税范围的都选入。
2.不征税:
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项目。
3.免税:
一定属于征税范围,但是国家给予免税的优惠政策。
所以当让选择属于征税范围的是,免税项目的也一定要入选。
【例题·
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缴纳营业税的有(
)。
A.继承的房产
B.转让土地使用权
C.以房产投资入股
D.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
【答案】ACD
【解析】选项A:
继承的房产属于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所以不缴纳营业税。
选项CD:
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
2011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突破点(6)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易错易混点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什么业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什么业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货物、劳务初级会计职称教材
1.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不动产的销售、无形资产的转让、提供的除加工、修理修配外的劳务;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货物的销售、有形动产的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示】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修理不动产的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修理有形动产的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A.金融保险业
B.修理修配业
C.文化体育业
D.建筑业
【答案】B
【解析】加工、修理修配业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易错易混点二】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
二者的界定和税务处理
是否有从属关系
1.混合销售强调的是销售货物的“同时”发生营业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业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劳务,销售货物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之间存在从属关系(例如销售门窗并运送这些门窗给购买者),而兼营中的销售货物和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一定同时发生,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例如:
某个企业销售门窗,该企业还提供运输劳务,运输的不一定是自己的门窗,比如,销售自己的门窗,为其他企业运输木头);
初级会计职称教材
2.混合销售强调的是针对“同一个”消费者,而兼营不一定针对同一个消费者;
3.税务处理不同,混合销售最终只合并征收一种税(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而兼营,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缴纳增值税的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2011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突破点(5)
【易错易混点三】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何区分
三者的适用情况
是否有过错、支付主体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时间的限制,没有条件的限制)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都危机到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安全的)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注意:
对于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多选题】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A.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B.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C.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D.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答案】ABC
【解析】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选项D属于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易错易混点四】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如何区分
1.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存在确实不能工作的客观条件,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能达成变更合同内容协议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属于劳动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简单的说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的条件或过错引起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3.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两种情形属于客观存在的一些情况,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对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多选题】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A.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的
【答案】AC
【解析】选项B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选项D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011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突破点(4)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易错易混点一】两倍工资的支付
什么时间支付两倍工资
第1个月不支付两倍工资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解释】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在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
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的宽限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期限,因此,宽限期用人单位可不支付2倍工资。
也就是说,对于除了第一个月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都要支付两倍工资。
对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再支付2倍工资,只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法律文件上没有补偿两个字,教材多出来两个字),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同样有一个月的宽限期,所以要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
【易错易混点二】经济补偿与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是否有过错、支付主体
适用条件不同
(1)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针对的是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当劳动者无过错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偿
(2)违约金则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
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以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3)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性质不同
(1)经济补偿金不以过错为条件,没有惩罚性
2)违约金和赔偿金均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支付主体不同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突破点 Microsoft Word 文档 初级 会计师 考试 经济法 基础 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