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预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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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预防措施
尘肺防治措施
一、指派专人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如:
灰沙工、搅拌司机、
砼工等)进行上岗前培训,讲解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和有关的防护方
法。
二、按规定定期发放口罩、耳塞和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并督
促使用。
三、定期进行体栓,发现矽肺、可疑矽肺或不且从事粉尘作业
的其它严重疾病及时休息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
四、定期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对我公司长期固定作业的搅拌站
进行毒害作业点监测,并按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减
少职业危害。
五、对新入厂和即将调离本企业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和离册前
体检。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包工队伍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
讲明粉尘对体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苯中毒防治措施
一、指派专人对从事苯作业职工(油漆工)进行上岗前培训,
讲解苯对体的危害、苯中毒后的临床发现,及有关防护方法。
二、按时发放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三、定期体检,发现苯中毒或可疑苯中毒应及时休息或调换工
作岗位。
四、对新入厂和即将调离本企业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
体检。
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包工队伍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
在与外包工队伍签定承包合同时,必须加入防治苯中毒的条款,并
明确合同双方各自的职责。
铅中毒防治措施
一、指派专人对从事铅作业职工(如:
直流电工、汽车驾驶员、
汽车修理工等)进行上岗前培训,讲明铅人体的危害,铅中毒的临
床发现及有关防护方法。
二、按时发放手套等防护用品。
三、定期体检,发现铅中素养或可疑铅中毒应及时休息或进行
排铅治疗。
四、对新入厂和即将调离企业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体
检。
项目经理治安、防火岗位责任制
一、按照《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为了搞好内部治
安综合治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维护
内部稳定。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施姥现场的治
安、防火、暂住人口管理Թ作Թ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庋、法令、法规和上级制定的治安、
防火规定。
对新入场职工、农建工进行治安、消防入场教育和经 Թ
性宣传教育,做到自觉遵纪守法。
四、要加强护了力量,落实好防范措施,把治安、消防责任落
实到人,健全治安防火组织,并指定专人抓好本项目的治安消防管
理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 Թ,确保安全。
五、要管好现场材料、机具设备,现任落妞到人Թ防止丢夡被
盗。
六、管理好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带领职工扑救鑩和
报警。
七、要主动与上级和有关单位协调,搞好施工现场的治安、防
火工作。
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一、凡在施工现场工作,居住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本防火制度,增强防火责任
心、责任感,杜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施工现场和宿舍,确
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专人、专库管理。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悬挂防火警示牌,消
防器材必须指派专人管理。
四、在施工现场,任何人不得违章动用明火和焊接作业。
确需
动用明火和焊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五、严禁在施工现场和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
严禁违章使用各类电器和液化炉、汽化炉。
禁止在炉前堆放易燃易
爆物品,严格执行防火“六不准”规定。
六、施工现场的木工房内,不准熬胶、生火、吸烟,生产中留
下的一切废料,每天都要工完场清。
七、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安全间距分间存放,
严格按电、气焊防火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
在高空电、气焊作业
时,应将下面可燃物清除,在重点场所焊接时要有专人守护。
八、施工现场所用的油漆、香胶水等易燃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
好和耐火的建筑物内,在油漆作业场所,禁止一切火种。
九、发生火灾,任何人都有责任和义务迅速报警,报警电话
“119”,并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十、违章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制度请广大职工群众、外来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如违反上
述规定者,处 50 元—400 元的罚款,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火警电话“119”。
临时宿舍防火制度
一、在临时宿舍区住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执行企业内部各项防火制度。
二、不准在室内私隔小房间,不准点 60 瓦以上大灯炮和长明灯,
不准用灯炮烤衣服和其它物品,不准乱接电线、插座,不准私烧电
炉和生火,不准违章使用电包锅、电炒锅、严禁烧煤油炉。
三、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倒床烟,烟头熄灭后
放入因缸,不能乱丢乱扔,简易工棚内严禁吸烟。
四、使用电器用品,要勤检查开关,接头是否漏电,雷雨天不
能使用室外天线,防止引雷入室引起爆炸,外出时要关闭电源,防
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发现火警,应当迅速准确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
参加扑救工作。
六、严禁私自将宿舍区内的消防器材、设施挪作他用或故意损
坏。
以上各条请自觉遵守,违者视情节轻重,处 50—200 元罚款。
库房防火制度
一、库房门必须向外开启,门上必须悬挂防火制度和禁烟、禁
火标志。
二、库房管理员以及出入库房的人员,必须遵守库房防火制度,
非本库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库房内。
三、库房周围 10 米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不得乱
接乱拉电线,照明灯不得超过 100w。
四、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生火、烧电炉,不准任何火种入内。
五、库房内保持清洁、通风良好,物资要分类、分垛储存,保
持“五距”,库房内禁止堆放乙炔瓶、氧气瓶。
其它易燃易爆品要按
规定分别存放,严禁混合存放。
六、下班前,库管员要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七、库管员必须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掌握一般的防火灭火技能。
负责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
凡违反以上制度者,视其情节,处以 50—300 元罚款。
火警电话:
119
木工房防火制度
一、在建工程楼内原则上禁止设置木工房、。
确因实际困难必须
设置的,须经保卫部核准后方可设置,并有相应的保证措施。
二、木工房房门必须向外开启,房门上必须悬挂防火制度和禁
烟、禁火标志。
三、木工房内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认真执行企
业内部的各项放火规章制度,并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
四、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明火以及进行电、气焊作业,不
准乱接乱拉电线,禁止对方易燃易爆物品。
五、下班前,要关好电源,及时清除工作留下的锯屑,刨花和
其它废料,做到工完场清,不留隐患,确保安全。
六、工作人员要具备一般的防火知识,懂得初期火灾扑救的方
法和把袄火警。
七、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木工房内狭隘袄放器材的完好
无损有效。
认真执行以上制度,对违反者处以 50—200 元罚款。
火警电话:
119
油漆、油料存放点防火制度
一、禁止在生活区设置油漆、油料存放点。
二、油漆、油料存放点应设在干燥、阴凉、通风、隔热、无阻
光直射、耐火等级较好的位置,且不能与其它物资混存,存放量不
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总用量。
三、距存放点 10 米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在明
显位置应张贴“严禁烟火”标志。
四、库房内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严禁火种进入
存放点,严禁在存放点内动火和焊接作业。
五、禁止用铁器敲击油桶,禁止在存放点内吸烟。
六、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活动,确保器
材的完好有效。
七、发生火情,应扩时报警,并立即投入扑救。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处以 50 元—300 元罚款。
火警电话:
119
食堂、开水房防火制度
一、食堂、开水房动火前必须申报动火审批报告,经验收合格
后方能动火。
二、食堂开水房内燃烧物应与炉灶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炉门前应设灰挡;液化、天燃气、罐应距火源5米以上。
三、烟囱穿过屋面可燃物和灶台上方均应用耐火材料隔离。
四、使用炉灶时应有专人守护,离开时要及时熄火。
五、食堂、锅炉房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将火封好、锅内注满水,
液化、天燃气、罐应关闭,确保无火险隐患。
配备必须要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懂得扑救初期火灾的一般
知识。
凡违反以上制度,视其情节,对违反者处以 50—400 元罚款。
火警电话:
119
配电房防火制度
一、配电房房门必须向外开启,并用铁皮包装房门,房门外悬
挂防火制度和禁烟禁火标志。
二、配电房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懂得
一般电器防火知识,能正确报警和使用消防器材。
三、配电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物质,严禁在配电
房内私设房间。
四、严禁在配电房内使用电热器材、吸烟和动明火。
五、要经常对电器、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电器
接触良好,严禁过流过载。
六、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七、违反本制度者,处以 50 元—200 元罚款。
火警电话:
119
电、气焊工防火制度
一、电、气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气焊操作
规程和“十不烧”规定。
二、电、气焊作业时,周围 10 米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乙炔气管连接不得使有铜管。
乙炔瓶不得倒放使用;氧气
瓶、乙炔瓶在使用时,间距不得小于 5 米,距火源不得小于 10 米。
高空作业时,应清除下面可燃物,并使用隔渣板。
重点场所作业时,
要专人守护。
四、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禁止无动火审批手续进行电、气
焊作业。
五、下班前要清除火种和易燃烧物,确保防火安全。
六、电、气焊工要掌握一般的防火灭火知识,负责本责任区的
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
凡违反以上制度者,视其情节,处以 50 元—400 元罚款。
火警电话:
119
氧气、乙炔存放点防火制度
一、禁止在生活区设置氧气、乙炔存放点。
二、存放点门外墙上必须悬挂防火制度和禁烟、禁火、禁油标
志。
存放量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用气总量。
三、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别存放,防止受热、受潮、碰撞。
氧气瓶严禁与油类以及性质相抵触的物质混存,严禁露天存放,存
放地周围 10 米内禁止一切火种。
四、存放点应通风、干燥、阴凉、隔热、无阳光直射。
五、存放点内氧气瓶、乙炔瓶应设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使用
过的空气瓶应注明标志。
六、氧气瓶、乙炔瓶安全帽胶圈必须齐全、开关严密,严禁滚
动、撞击和剧烈震动。
七、存放点内禁止堆放可燃物及其它物品,不准设小房间。
八、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凡违反以上制度,视其情节,处以责任人 50 元—400 元罚款。
火警电话:
119
动火审批制度
一、施工现场因施工、生活需使用电、氧焊作业或其它生产、
生活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必须按程序向公司保卫部申办《动火证》。
二、现场一般性动火作业,项目在确定防火监管责任人、制定
防火措施,备好消防器材后向保卫部办《动火证》。
可一次办证,分
次使用。
三、焊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压、放射等危险容器和
库区时,应一项一申报。
四、在公司保卫部(或防火办公室)受理申报并派人员到现场
复核同意后,三日内发放《动火证》,逾期、项目可视为默许。
五、违反本制度者,可处责任人 100 元—300 元罚款。
防火责任书
经确定 同志为该项目防火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
安全防火工作。
责任人:
单位全称:
防火责任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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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 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