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质量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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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勘察纲要中应明确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机长、编录、土工试验负责人等。
2.5.勘探孔布置原则:
2.5.1.勘察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应布置不少于两排勘探线,单幢建筑的四个角点须有勘探点控制。
对于基础底面宽度超过30米的高层建筑,其中心应布置勘探点且满足勘探点间距不大于30米。
2.5.2.对于低层工业民用建筑群,体型简单,且工程地层相对稳定区域,可采用网格状布孔。
2.5.3.对于含地下室的工程项目勘察,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场地周边开阔,无地下障碍物及红线限制)基坑勘察范围边界应超过地下室轮廓线外开挖深度的2~3倍。
如条件不允许(周边道路、管线,红线限制情况),对基坑周边地层应以搜集相关地勘资料为主。
2.5.4.其他市政道路、管线、河岸、垃圾填埋场、公路等特殊性项目勘察布孔应遵守相关规范布点。
2.6.房屋建筑(含地下工程)勘探孔间距不超过30米。
对于地层起伏大,变化较大区域,勘探孔间距应加密布置,控制两勘探点间持力层坡度不大于10%,或勘探孔间距小于10米。
其他市政道路、管线、河岸、垃圾填埋场、公路等特殊性项目勘察布孔应遵守相关规范布点。
2.7.取土勘探孔及静力触探孔作为嘉兴地区常规勘探孔类型,取土勘探孔比例不应少于总勘探孔数量的1/3(勘探孔数量不包含浅层螺纹钻);
鼓励布置十字板剪切、扁铲侧胀、旁压试验等原位测试内容。
2.8.勘探孔深度要求:
2.8.1.嘉兴地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6层以上,含6层)建筑、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2.0~3.0m。
控制性勘探孔孔深不小于最大预计桩长下10米,桩端下遇深厚软弱下卧层时,控制性勘探孔宜加深;
一般性勘探孔孔深不宜小于预计桩长下3~5D(D为桩径)且不得小于3.0米,对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0米。
控制性勘探孔比例不小于勘探孔总数的1/3。
2.8.2.对于采用天然地基浅基础的建筑,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宽度的3倍,根据嘉兴地区经验,孔深原则不小于15米。
2.8.3.市政道路路基、公路路基、管线浅基、河岸、垃圾填埋场等项目勘察布孔应遵守相关规范布点,根据嘉兴地区经验,孔深原则不小于15米。
2.8.4.市政道路及公路桥梁勘探孔孔深应满足市政及公路勘察要求。
2.9.取样及原位测试要求
2.9.1.控制性取样孔取样竖向间距不超过2.0米。
鉴于嘉兴地区为冲洪积相平原地区地层,地层结构相对稳定,控制性取样孔数量不少于取样孔总数的30%且不少于6个,其余取样或原位测试(不包含静力触探)孔中取样或原位测试间距不超过4.0米。
2.9.2.对于超过50cm的透镜体夹层应采取原状土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含静力触探测试)。
2.10、波速测试
2.10.1.对于10层(含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超24米的建筑场地及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及以上的公建项目,应委托做波速测试。
2.10.2.波速测试测试深度不小于20米,单幢高层建筑选用2个钻探孔做波速测试,高层建筑群(2幢以上,含2幢)按1幢1个波速测试孔布置。
第三章岩土工程勘察野外作业技术要求
3.1.勘探点放样及高程测量
3.1.1.明确勘探点位放样依据,明确高程引测依据及系统,同时做好各勘探点司测原始记录及计算,测量仪器每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资质的第三方校验鉴定,并保证在其有效期内。
3.1.2.勘探点位放样和高程标测方法,应根据工程性质、业主要求和勘察阶段确定。
详细勘察阶段:
平面位置允许偏差±
0.50m,高程允许偏差±
10cm。
3.1.3.放样控制点的位置及高程必须在平面图中精确标注。
3.1.4.因障碍改变钻探点位时,应将实际钻探位置及时标注在平面图中,注明与原孔位的偏差距离、方位和地面高差。
3.2.勘察劳务分包
根据省勘察协会要求,尽快开展嘉兴地区机台人员培训工作,逐步淘汰无证上岗的机台,规范外业施工班组。
3.3.勘察外业质量要求
3.3.1钻探任务交底及开钻准备
项目技术负责人了应向机长提交勘察纲要。
开钻前机台根据勘察纲要选择相应的钻探设备及附属设备。
机台开钻前,勘察项目部应了解场地的地下、地上管线分布,水上钻探则需了解搜集当地气象和水文资料,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3.2钻探技术要求
①.野外勘探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勘察大纲任务实施,如实完成即定勘察任务,没有项目负责人的许可,不得擅自缩减勘探工作量。
②.钻孔口径应根据钻探目的和钻进工艺确定。
钻孔口径不小于ф91mm。
③.钻进过程中各项深度数据均应丈量获取,其量测程度在±
5cm之内。
④.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均应采用回转方式钻进,每回次进尺原则不得超过2.0米。
遇变层情况必须提钻取芯,取得土芯采取率:
粘性土不低于80%,粉土、砂土不低于60%;
对于岩芯钻探:
完整和较完整岩体不低于80%,较破碎和破碎岩体不低于65%。
对重点查明的部位,应连续取芯。
⑤.对鉴别地层天然湿度的钻孔在地下水位以上应进行干钻。
⑥.粉土、砂土地层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标准贯入原位测试,测试数量每层土不低于6组。
⑦.钻进取样取出的土芯(岩芯)应及时编号、粘贴标签并按序摆放整齐,严禁土芯(岩芯)摆放混乱、样品标识混乱。
⑧.钻孔完成后,统一量测场地地下水水位。
3.3.3.钻探编录技术要求
①.钻探编录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和清晰。
按回次分层描述,分层误差不得超过10cm。
不得将若干回次合并编录,更不允许事后追记。
②.编录人员需持证上岗。
③.编录人员应自始至终跟班编录,不得因故离开施工现场。
④.编录人员应按实记录取样或原位测试位置,填写土(岩)、水样标签和送样单。
⑤.钻探中必须将各勘探孔的土芯(岩芯)按回次整齐排放,所有钻探孔土芯(岩芯)应照相存档。
⑥.编录使用HB铅笔记录,做到字迹端正清楚。
3.3.4.地质编录内容要求
①.基岩:
名称、颜色、结构构造、矿物成分、风化程度、岩心碎破情况、岩心采取率、节理、裂隙和岩溶发育情况、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断层规模及其性质、时代、风化程度、渗漏程度、进尺速度等,必要时计算RQD指标。
②.第四纪松散土:
名称、颜色、湿度、状态、成分及其特征,成层性、单层厚度及比例,土芯切面特征、搓条状况等。
a砾石类:
成分、粒径、分选性、形状、风化程度、目估砾的百分含量;
b砂类:
砂的矿物成分、颗粒形状、粒度、湿度、密实度、胶结物,不同粒级百分比;
c粉土类:
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等;
d粘性土:
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摇震反应、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
e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
如对淤泥尚需描述嗅味,对填土尚需描述物质成分、大致堆填年代、密实度和厚度的均匀程度等;
f、对具有互层、夹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的厚度和层理特征。
3.3.5.测试样品采集技术及其它要求
3.3.5.1.原状土样品采集、保管和运送要求
①.样品采集要根据地基土特征,优先选用合适的取土器取样。
②.取样前,应清除孔内余土,以防余土过多造成样品的压缩扰动。
扰动过大的土样不得装入样筒。
③.装卸样品过程中,操作要轻,杜绝冲击、挤压,防止样品扰动。
④.所取样品需及时封口,标明上、下端。
及时填写样品标签各项内容,字迹要清晰,粘贴要牢固。
⑤.样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曝晒、水浸、雨淋,及时送交实验室。
⑥.钻机机台须配备样箱,样品运送过程中,要装入样箱,并用棉絮或木屑寸垫,努力避免震动。
3.3.5.2扰动土样品采集
扰动土样可利用标贯器或岩芯管采取,应写明样品名称、采取深度等内容。
3.3.5.3岩石样品采集要求
在以岩石(基岩)为基础持力层时,必须采集适量的岩石样品进行岩石主要物理性质和力学性质的测定、测试。
一般采集中风化或微风化岩石作样品。
①.样品大小:
圆柱体直径宜为48~70mm,试件高度与直径之比宜为2.0~2.5。
②.样品数量:
用于抗压试验的样品,一般不少于3组,每组3块,对不均匀的岩石,样品数量应增加。
③.产状和层面:
由于岩石的抗压强度在不同的方向多半是不同的。
因此,在采取具层理的岩石样品时,必须标明它们的产状和层面,以决定试验的方向。
④.岩样采集时必须用腊光纸包装好后用胶带纸包紧,不得曝晒和重力碰撞。
3.3.5.4.水、土腐蚀性分析样品采集要求
①.岩土工程勘察中采取土样和水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场地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分析,或场地地下水污染调查分析。
一般为简分析。
如有特殊需要时,则需在送样单上具体提出要求。
一般勘察场地内取水样不应少于2件,对建筑群不宜少于各3件。
②.钻孔中取水样应先抽取相当于3倍钻孔体积的水待恢复稳定进行取样,使地下水试样可代表天然条件下的客观水质情况,应采集钻孔、观测孔、生产井和民用井、探井、探坑中刚从含水层进来的新鲜水,不能是“死水”。
泉水应在泉口处取样。
③.盛水容器一般使用塑料桶。
取样前必须洗净,取样时先用所取的水冲洗容器3次以上,然后缓慢地将取得的水注入容器。
其顶部应留出空间,及时用石腊封口,做好取样记录,贴好水样标签,填写送样单,尽快送化验室。
3.4.常规原位测试技术要求
嘉兴地区常规原位测试方法有:
标准贯入(N)试验、重型动力触探(N63.5)试验和静力触探、波速测试。
3.4.1.标准贯入(N)试验要求
①.主要适用于粉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和粘性土。
②.与钻探相配合,先钻到需要进行试验的土层标高以上约15cm,清孔后量得孔深尺寸,换用标准贯入器。
③.以每分钟15~30击的速率将贯入器打入试验土层中,先打入15cm不计击数。
继续贯入土中30cm,记录每10cm的锤击数,统计时以30cm的总击数为准。
④.拔出贯入器,取出贯入器中的土样进行鉴别描述,或取扰动土样。
⑤.若需进行下一深度的贯入试验时,则继续钻进重复上述操作步骤,但贯入器应清洗干净。
一般每隔1~2m进行一次试验。
⑥.在不能保持孔壁稳定的钻孔中进行试验时,应采用套管或泥浆护壁。
3.4.2.重型动力触探(N63.5)
①.适用于碎石土类、残积土、混合土、强风化基岩。
②.试验前,触探架应安装平稳,保持触探杆垂直。
试验时穿心锤应自由下落并应尽量连续贯入,锤击速率宜为15~30击/分。
③.当土层较松软时,记录一阵击的贯入量及相应的锤击数,算得每贯10cm所需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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