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外币交易会计最新修订1007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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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以下简称“IAS№21”)将功能货币解释为“主体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记账本位币或功能货币是企业计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统一尺度,在其确定之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非记账本位币或功能货币的其他货币,都被统称为外币。
外汇是随着国际间的经济、文化往来而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它与外币在概念上存在较大区别。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曾经对外汇的概念作过这样的解释:
“外汇是一国的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组织及财政部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国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
外汇有静态和动态两种含义。
外汇的静态含义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包括: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和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外汇的动态含义是指两国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转移的一种货币运动。
实际外币交易业务中的支付行为,就是外汇的动态含义。
外币交易是指企业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我国境内的企业一般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所以,当企业发生各项以非人民币的货币进行款项收付、结算和计价的交易时,即发生了外币交易。
如果企业的各项交易是以某种非人民币的货币进行计价和结算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采用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这时企业发生的各种以人民币表示的收付、结算和计价交易,均是外币交易。
我国“外币折算准则”规定,外币交易包括:
(1)买入或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
(2)借入或借出外币资金;
(3)其他以外币计价或结算的交易。
一般来讲,外币交易应该发生在国际交往的经济交易中。
但是,若本国国内企业间的交易约定以某一非编报货币结算,其相关的交易活动也属于外币交易;
而企业与外国企业的交易按自己的编报货币(外国企业的货币)结算时,则不作为该企业的外币交易反映。
企业在选定记账本位币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价格,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
(2)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通常以该货币进行上述费用的计价和结算;
(3)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
而企业在选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时,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权;
(2)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
(3)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
(4)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
境外经营是指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
在境内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采用不同于企业记账本位币的,也视同境外经营。
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二、外币兑换、外汇市场与外币折算
(一)外币兑换
外币兑换是指根据需要在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将一种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的经济交易。
外币兑换是不同货币之间的实际交换,是不同种货币之间的买卖交易。
外币兑换主要发生在一些用外币结算的交易中,如用本国货币兑换外国货币,以清偿一笔外币债务;
将出口收取的外汇兑换成本国货币,以办理外汇结算,也可以是由于某种需要而用某一种外币去兑换另一种外币。
(二)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是指由外汇需求者、外汇供应者及经营外汇买卖的中介机构组成的经营不同种货币兑换(即外汇买卖)的交易场所或网络,是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汇市场的组织形态有两种:
一种是定点交易,这种交易有固定的交易场所,规定一定的交易时间,如巴黎、法兰克福等外汇市场的交易就属这一类;
另一种是非定点交易,这种交易没有具体的交易场所,市场是抽象的、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不规定交易时间,所有外汇买卖通过电传、电话等进行,成交速度很快。
目前世界绝大部分外汇买卖属这种非定点交易。
外汇市场的参加者是各种经营外汇交易的商业银行、进出口商、外汇经纪人、投机套利者、中央银行等。
1.外汇银行。
外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担任的角色是双重的,不仅是外汇供求的主要中介人,而且还亲自面对顾客买卖外汇。
大的外汇银行通常既在本国外汇市场上开展业务,又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活动,甚至其国际交易量比在国内的交易量还大。
外汇银行面对顾客的目的,除获取利润外,更重要的是吸引客户,增强竞争力。
银行买进或卖出外汇之间往往会出现不平衡。
如果卖出多于买入,则为“空头”;
反之,则为“多头”。
为避免汇率风险损失,西方银行一般遵循买卖平衡的原则,通过卖出多余的外汇或买入短缺的外汇,轧平“多头”或“空头”。
2.进出口商。
进出口商实际上是外汇的原始供应者和最终需求者。
出口商在出口后,以所收取的外汇在市场上售出,进口商则从市场上买进外汇,以支付进口的货款。
3.外汇经纪人。
外汇经纪人专门从事介绍成交或代客户买卖外汇,从中收取手续费,在外汇市场上起穿针引线的作用,促使多种多样的市场参加者找到合适的交易价格或合适的交易对手成交的中介人。
经纪人与世界各地的外汇交易商保持联系,帮助他们达成外汇交易。
4.投机套利者。
投机套利者的动机与银行不同,他们只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没有义务为客户服务或保证持续的外汇市场。
投机者所有的利润都是利用汇率的变动获得的,而套汇者则通过不同外汇市场上的价格差异牟取利润,而且是基本没有风险的利润。
外汇投机套利者是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对外汇汇率的急剧升跌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5.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不是一般的外汇市场参与者,而是外汇市场的实际操纵者,其在外汇市场上起着监督市场运行、干预汇率走势的作用。
当外汇汇率波动幅度过大时,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抛售大量外汇,干预本国货币的价值,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为此,中央银行宁愿承受一定的损失。
(三)外币折算
外币折算,是将发生的以外币表示的交易折合换算成记账本位币等值统一重新表示的过程。
外币折算是会计上对原有外币金额的重新表述,其目的在于将以不同种类货币反映的交易统一在同一货币计量之下,使之能够可比。
外币折算只是货币表述形式的改变,是将在收支过程中实际使用的外币折合为等值的编报货币,不是进行实际的货币转换,也不是货币之间的兑换。
因此,它应是在账面或财务报表上转换货币种类的一种会计处理程序。
外币折算不同于外币兑换,前者是对某类外币交易以不同货币的重新表述,由开展外币交易的企业进行;
而后者是不同货币之间的交换,要进行实际发生交易的记录,通常由外汇市场中的商业银行办理。
三、汇率
(一)汇率的定义及标价方法
汇率,又称外汇汇价或外汇行市,指两个国家的货币在特定时间相互交换的比价或比率,也就是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的交换价格。
确定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首先要确定用哪个国家的货币作为标准。
因确定的标准不同,从而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外汇汇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又称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的标价方法。
如1美元可以兑换7.766元人民币,或US$1=¥7.766。
在这种标价方法下,外国货币的数额固定不变,应付本国货币的数额则随外国货币与本国货币之间的比值对比情况而变化。
如果外国货币升值或本国货币贬值,则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兑换为本国货币的数额增多,被称为外汇汇率上涨;
反之,被称为外汇汇率下跌。
目前,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除英国和美国以外)都采用直接标价法,我国也采用此种方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的标价方法。
如100元人民币可以兑换12.805美元,或¥1=US$0.12805。
在这种标价方法下,本国货币的数额固定不变,应收外国货币的数额则随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之间的比值对比情况而变化。
如果本国货币升值或外国货币贬值,则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折算为外国货币的数额增多,被称为外汇汇率上涨;
目前,主要是英国和美国采用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与间接标价法互为倒数关系。
(二)汇率的种类
在外汇业务经营中,外汇汇率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汇率的确定方法,分为基本汇率和套算汇率。
基本汇率是本国货币同关键货币的汇率。
外国货币的种类很多,各国有各国的货币制度。
但是,在制定汇率时,必须选择某一国货币作为主要对象,被选中的这种货币称为关键货币。
其基本条件是:
本国国际收支中使用最多、外汇储备中所占比重最大、可以自由兑换、国际上能够普遍接受的货币。
由于美元是国际支付中使用较多的货币,因此,一般各国都把美元作为制定汇率的关键货币,对美元的汇率称为基本汇率。
套算汇率是指两种货币通过各自对第三种货币的汇率计算出的这两种货币之间的比价。
基本汇率确定后,对其他国家货币的汇率就可以套算出来。
2.按汇率制度,分为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
固定汇率是指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率基本保持稳定,汇率的波动仅限制在一定的幅度内。
采用固定汇率制一般由一国政府确定该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比率,将波动幅度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超出幅度政府通常要进行干预,以稳定汇率。
因此,固定汇率又称为官方汇率。
浮动汇率是指根据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形成的汇率,这种汇率经常随市场的行情变化而上下波动。
外国货币供过于求,外币贬值,本国货币升值,外汇的汇率就会下浮;
反之,外汇的汇率就会上浮。
因此,浮动汇率也称为市场汇率。
3.按外汇交易的交割期限,分为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
即期汇率又称现汇汇率,是在买卖成交的当日或之后两个工作日内交割所使用的汇率,即买卖现汇所使用的汇率。
远期汇率也称期汇汇率,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在约定的日期,按预定的金额和价格成交所使用的汇率。
在这种外币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按远期汇率签订买入或卖出外币的合约,到约定时间按约定的汇率进行交割。
4.按银行买卖外汇的方式,分为买入汇率、卖出汇率和现钞汇率。
买入汇率是指银行向同业或客户买入外汇时所采用的汇率,也称买入价。
卖出汇率是指银行向同业或客户卖出外汇时所采用的汇率,也称卖出价。
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的确定因汇率的标价方法不同而存在差异。
在直接标价法下,外币折合为本国货币较少的汇率为买入汇率,外币折合为本国货币较多的汇率为卖出汇率;
采用间接标价法与直接标价法正好相反。
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差额即为银行或经纪人买卖外汇的收益。
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的简单平均数,称为中间汇率或中间价。
一般国家都规定,禁止外币在本国流通,只有将外币兑换成本国货币,才能购买本国的商品和接受劳务,由此便产生了买卖外汇现钞的兑换率。
从理论上讲,买卖外汇现钞的兑换率应与外汇汇率相同,但是,由于需要把外币现钞运到各发行国去,而运送外币现钞要花费一定的运费和保险费,因此,银行在收兑外币现钞时的汇率,略低于外汇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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