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学音乐教育中的审美教育》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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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我国目前的小学音乐教育,我们不难发现存在着种种弊端。
据调查,很大一部分学生“喜欢音乐而不喜欢音乐课”。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们不得不扪心自问。
学生喜欢音乐,这符合青少年发展的生理及心理特征。
但是为什么一到课堂上,他们对音乐的兴趣就全无,甚至更严重者变成逆反及厌倦呢?
这种结果不得不让人担忧。
音乐课程的价值完全丧失了,审美教育无从谈起。
我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们没有很好地把握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基本教育理念,正视审美教育的重要地位及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美教育的核心地位没有被确立
审美教育即美感教育,是培养人的审美能力、审美情操的教育,也就是美育。
它以塑造完美人格为最终目的,以艺术美和现实美为教育手段。
最早把审美教育作为一个独立范畴提出来的是德国著名诗人、美学家席勒,他说:
“有促进道德的教育,还有促进鉴赏力的教育。
”,“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的和谐。
⒈这是他对审美教育目的的精辟概括。
审美教育的根本形式是艺术教育,小学的艺术教育当中,音乐教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小学音乐的审美教育在整个音乐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环节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我国新修订的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大纲中对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目的作了明确的阐述:
“通过音乐实践活动,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审美意识,促进个性的和谐发展。
使学生具有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
”⒉新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以“把音乐审美为核心”作为音乐课程的最基本的理念,“音乐教育要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
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
”⒊这些音乐教育的新理念给新世纪的音乐教育注入了新的血液,既符合音乐艺术的主要特征,也适应我国素质教育的要求。
音乐艺术的主要特征是它的审美性,即它能带给人审美的愉悦,情感的共鸣。
音乐是一种流动的时间艺术,它不象文学、绘画,可以通过视觉去感受,进而获得美感,它完全靠听觉去感知,是一种音响效果。
音乐的语言是音响、节奏和旋律,通过这些语言间接地描绘画面、塑造形象、表达感情。
音乐艺术是综合的艺术,它所包含的内容万千,是其他任何艺术不可代替的,它是最富情感的艺术,音乐艺术自身就是美的化身。
这个特征决定了音乐教育者们必须把这种“美”传递给学生,让他们懂得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及创造美。
脱离了“美”,音乐艺术的价值也就无法实现,再好的教育也只是空谈。
我国现行的素质教育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审美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审美素质是高素质人才不可缺少的方面。
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使他们从美好的音乐中获得情感体验,从而净化心灵、启迪智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为成为高素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前的中小学音乐教育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一基本的教育理念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主要表现在没有把音乐这门课程真正作为一门培养学生情感和审美能力的课程。
“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着重强调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也就是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是音乐课教学的最基本要求。
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却忽视了这一点。
无论是唱歌教学、欣赏教学还是音乐知识的教学,传统机械的教学方法完全无法达到审美教学的要求。
比如唱歌课的教学,很多教师就是形式上单一地教会学生唱某个歌曲,片面地认为学生学会唱某首歌就达到了教学目的。
即便是进行了识谱教学,也因绝大部分学生对识谱不感兴趣,导致唱歌教学纯粹变成了教歌的形式。
教师一句一句地教唱,学生一句一句地跟唱,整堂课就是这种机械动作的反复。
试想,教唱的那首歌曲要是学生都喜欢的还好,要是歌曲本身就让学生觉得不够好听,旋律也不特别上口,那有多少学生能够接受,有几个人能够坚持这种机械动作的反复呢?
这种教学不仅抹杀了学生原来对音乐的兴趣,而且更谈不上培养对音乐的感受及综合审美能力。
再说音乐欣赏教学,有的教师就是找来许多的音响资料,整堂课放音响,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听觉参与和思维参与的地位。
而这种长时间的被动状态注定使学生对音乐课失去兴趣,当然也无从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及审美能力。
音乐审美教学的本质是审美训练,即对审美观、审美能力、审美人格的训练。
它既是一种价值取向,同时又是一种审美心理活动,它要求我们必须根据这些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案及教学手段,对学生进行真正审美意义上的培养。
再说音乐知识教学,由于其教学内容相对音乐课的其他内容是所谓“最为枯燥”的。
对这种枯燥的教学内容,教师更要注重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味地给学生灌输乐理知识和音乐常识,让他们背音的高低、长短,背“两个八分音符相加等于一个四分音符”等基本乐理知识,学生即使是“被迫”吸收了这些东西,但是一唱起谱来,无节奏、音不准,更不能正确把握歌曲中所表现的音乐的各种要素。
诸如此类的种种弊病最终导致整个音乐教学不可能让学生有情感体验及审美愉悦,与“审美核心”背道而弛。
(二)“专业化”与“非艺术化”倾向使得审美教育的作用难以发挥
音乐是一种情感艺术,任何音乐都有它的感情色彩。
贝多芬说:
“音乐尽管它千变万化,但归根到底是精神生活同感官之间的桥梁。
它能够确切地反映个人和人民的精神品质并反作用于人的思想意识及整个情感世界。
”音乐通过人的审美感知,能迅速调节情感,引起共鸣。
音乐的审美教育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与热爱,更能让他们的情感随着音乐的情感而起伏变化,这种交融与碰撞是达到审美教育最终目的的必经阶段。
审美教育能让学生从形式、气质、形象、情感等各方面感受到音乐艺术的魅力,从而提高音乐鉴赏力,培养正确的审美观和高尚的情趣。
音乐修养的提高,势必促进道德修养的提高,也可以说,音乐审美教育的功能促进了道德主体育德的养成。
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将“乐”置于安邦治国的第二位,提倡“礼、乐、御、射、书、数”六艺教育,他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⒋可见,音乐审美教育自古以来就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小学音乐教育中,由于音乐教学的“专业化”和“非艺术化“倾向严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审美教育作用的发挥。
使得音乐教育的课程不是一门艺术教育的课程,不是旨在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为主的课程,偏离了正确方向。
其一,“专业化”——违背了中小学普通音乐教育的原则。
小学音乐教育属于普通音乐教育,是面向全体的,提高全体学生全面的音乐素质及修养的教育。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对小学音乐课程的总目标做了明确地阐述:
“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⒌可见,小学音乐教育并非培养专业的音乐人才或音乐专家,而是培养学生具备应有的审美能力和音乐素养。
因此,小学音乐教学不能以专业的音乐知识技能传授为主,知识和技能只是感受音乐和表现音乐的手段而非教育的最终目的,本末不能倒置。
我们只能在音乐教学过程中适当地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一些知识技能的训练,切不可按专业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
我曾看到这样一个实例。
一位教师上一堂以训练学生听力为主要目的的音乐课,他首先强调了训练耳朵听力的重要性,接下来整堂课就是进行听写音程的练习,课堂气氛沉闷,学生反应很被动。
当听课者问及为什么这样上课?
这位教师回答说:
“大学里老师就是这样给我们上课的。
”他还表达了一个非常好的愿望:
“把学生的耳朵训练好,为学习音乐打好基础。
”显然,这位教师把专业音乐训练中的“视唱练耳”依样搬到普通音乐教育中来,显然是行不通的。
“把学生的耳朵训练好”,这对学生音乐听觉感受能力的提高是非常必要的,正如马克思所说:
“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
”⒍可见音乐听觉能力的重要性。
但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的听觉训练不能是专业的“视唱练耳”,而是一种学生主动参与的音乐.只重教师讲授,而轻学生参与;
只重知识技能训练,而轻对音乐的表现与鉴赏;
只重教学结果,而轻教学过程的种种“专业化”倾向的教学模式,从根本上违背了中小学普通音乐教育的原则,无法发挥音乐教育“审美”这一功效,音乐课程的价值也就不可能实现。
其二,“非艺术化”——违背了音乐审美的规律。
音乐教育属于艺术教育的范畴,这就决定了它在教育教学上有着艺术教育的特征,而艺术教育是围绕美育展开的,它为达到美育目标服务。
因此,小学的音乐教育也要始终围绕着审美教育这一核心,走艺术化道路。
然而,现今的一些小学音乐课,并不象一门艺术课、美育课,而更像一门语文课、数学课或者思想道德教育课。
把音乐课型尤其是欣赏教学上成语言替代型,这完全是不可取的。
音乐与语言虽然都是艺术,但是音乐这种非语义的艺术,是语言永远都无法取代的。
正如哲学家尼采所说:
“语言作为现象的器官和符号,绝对不能把音乐的至深内容加以披露。
当它试图模仿音乐时,它同音乐只能有一种外表的接触,我们仍然不能借任何抒情的口才而向音乐的至深的内容靠近一步。
”⒎因此,教师不能只是以自己的语言来解释和表述音乐所要表述的形象、内容,而应更多地把有限的课堂时间留给学生听,给他们以想象的空间,在音乐流动的音响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听觉鉴赏能力,感受音乐塑造的艺术形象。
以语言替代的教学效果充其量只是诗歌、散文、故事即语言给人的感受,这完全不是音乐本身给人的感受,这完全违背了音乐审美的规律,也无法实现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
更有甚者,有的教师把音乐课上成算术课。
笔者在几年前曾接触过一位音乐教师,她在给学生讲授乐理知识时,一堂课从头至尾简直就是在做算术题。
不断地向学生提出诸如这样一些问题:
“四分之一的一半是多少?
”“二分之一加上它的一半再加上四分之一等于多少?
”(解释节奏型)。
这样提了几次问下来,学生头脑里全是些数字符号,而完全没有了音乐意象,还谈什么音乐教育的艺术化呢?
还有的在音乐课教学过程中,尤其在教唱某首教育性质很强的歌曲时,有的教师往往花很多时间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及道德品质的教育,以“说理”代替“审美”,这同样是不可取的。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而是强调在音乐教学中,更要突出音乐的艺术性。
我们的教育是审美教育,必须坚持走艺术化的道路。
二、改革初探
(一)从《大纲》出发,贯彻《大纲》精神,摆正审美教育在小学音乐教育中的地位。
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明确地指出了音乐教育中审美教育的地位,音乐教育为审美教育服务,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
“以审美为核心”是音乐教育的最基本理念。
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一定要牢牢抓住这一理念,真正地把音乐这门课程作为一门美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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