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和园二期附属817定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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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7
三、投标报价…………………………………………………………………8
四、投标文件…………………………………………………………………11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13
六、开标………………………………………………………………………13
七、评标、定标………………………………………………………………13
八、合同订立…………………………………………………………………18
第二章施工合同………………………………………………………………………19
一、协议书……………………………………………………………………19
二、通用条款…………………………………………………………………19
三、专用条款…………………………………………………………………21
四、附件………………………………………………………………………32
第三章技术规范………………………………………………………………………37
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37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37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37
第四章图纸、资料及附件……………………………………………………………3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9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46
招标文件核准单
徐州建宇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对徐矿集团华美和园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附属道路、给排水(含消防)、路灯等室外附属工程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2010年7月28日
经办人:
周博
联系电话:
83908222
招标人核准意见
法人(印章)
2010年7月28日
戴科长
85906899
市招标办投诉电话:
83908691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徐矿集团华美和园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附属道路、给排水(含消防)、路灯、弱电管预埋等室外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
庞庄
标段划分:
本工程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范围
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3
投标有效期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45天(日历天)
4
投标文件份数为:
正本壹份;
副本壹份;
电子标书壹份(商务标,技术标);
招标结束后,中标人有义务免费为招标人另外再提供副本标书两套。
5
现场踏勘时间:
2010年8月20日前
答疑时间:
2010年8月20日17时前
答疑地点:
徐州建宇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势答疑)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8月27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均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收标书、开标地点:
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7
1.投标人所报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
3.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招标人要求无偿提供投标书副本。
前附表
(二)
8
注意:
以下招标文件中黑体字为投标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
一、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手续、建造师注册证(年检期间应由主管部门出具年检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身份证;
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二、开标完毕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随原件提交《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一份。
三、本工程无效标书判定: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建造师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改变或删除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电子评标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的;
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格、暂列金额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0.本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的特殊规定:
/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徐州建宇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对徐矿集团华美和园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附属道路、给排水(含消防)、路灯、弱电管预埋等室外附属工程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本工程具体概况:
详见前附表
1.3该工程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双方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合同已提交市招投办备案,现徐州建宇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前附表所述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招标代理事宜。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及层数、建筑面积、承包方式、要求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及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以下文件中招标人是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已履行完审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已经提交徐州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招标公告已经发布,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3、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已经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各项支付。
4、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工程所需的资质等级及各项资料,包括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4.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建造师资质等级证书)。
4.1.1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
4.1.2注册建造师,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2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手续;
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书;
4.5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4.6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5、资格预审的方式方法:
5.1执行苏建法[2006]372号文(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制定资格预审的条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
(五)企业具有按期完成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的协议;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八)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许可证;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和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4在进行资格预审时,由招标人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主要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纪检部门人员、职代会代表等组成,也可由招标人和专家评委组成,多数为5人以上(其中专家评委应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单数。
5.5招标人针对本工程资格预审的具体方法为:
本工程已根据苏建法[2006]372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
6、投标申请人有权了解本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招标人应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给予答复。
投标申请人如认为招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办投诉。
招投标办接到投诉后,应对资格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审办法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和资格审查结果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的,应宣布资格审查结果无效。
7、备选标
本工程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选标。
8、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8.2、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9、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的管理
9.1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9.2中标建造师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9.3对于在投标报名之后任何一环节之中的建造师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材料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报经招投标办核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9.4投标书中所报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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