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翠竹园1.docx
- 文档编号:1504723
- 上传时间:2022-10-22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4.78KB
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翠竹园1.docx
《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翠竹园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翠竹园1.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翠竹园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陕西省建设厅
制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八年三月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承包人(全称):
陕西兴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西安曲江新区翠竹园P#、L#、N#、R#楼室外工程
工程地点:
西安市曲江水厂路翠竹园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
化粪池、排水明沟、挡土墙、楼域土方开挖、外运,给排水支沟、停车位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8年3月1日
竣工日期:
2008年4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小写)¥12000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发 包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标准、
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文字使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施工图纸设计采用的标准图集、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验收以及评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及陕西省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由承包人自备。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要求施工。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赵顺婷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的管理,进行现场各方面协调工作。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重大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发包人指定的认质认价、签发最终验收报告、签署进度款支付通知等。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尹富明职务:
发包方代表
职权:
负责对施工全过程中外部关系进行协商,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进行管理。
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联系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协调及签证的变更、工程进度的确认。
5.项目经理
姓名:
刘武省职务:
项目经理
6.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工程开工前5日内。
6.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工程开工前5日内。
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按照市场价格向总承包方支付。
6.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工程开工前5日内。
6.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工程开工前28日内。
6.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工程开工前8日内。
6.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并作校验记录。
6.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工程开工前5日内。
6.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执行《通用条款》8.1(8)款
7.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发生时,双方另行签订配套工程委托设计协议,以不影响总工期为准。
7.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报送三份《通用条款》9.1
(2)款规定的报表。
7.3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与本工程总承包人签订分包工程管理合同。
7.4本工程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文明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设立专用垃圾场,不得在施工区域内任意堆放垃圾,定期将建筑垃圾清理外运。
7.5场地移交,本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将建筑物和施工单位生活区周围100米范围内施工现场清楚干净;无建筑材料、无建筑设备、无临时垃圾、无坑渠沟、无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场地整洁,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
否则发包人不予工程结算。
7.6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进度款的同时,还应提供农民工劳务合同及符合该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清单证明,否则发包人有权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部分工程款,必要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为:
工程开工前10日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承包人提交有关方案、计划后5日内。
9.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执行《通用条款》13条。
工期提前不奖,工期每推后一天按500元处罚,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10、工程质量
10.1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高于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要求自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将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如有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停工整顿,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发现所用材料质量低劣或施工质量差,发包人可随时责令承包人停工。
停工达到三次(包括三次),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10.2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省优质工程(长安杯)验收标准,力争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验收标准。
10.3关于材料的约定:
10.3.1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国内优质产品。
否则,发包人有权利收回材料采购权,并以发包人采购材料的实际价款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发包方在检查或验收中,发现所用材料有假冒伪劣等问题,每发现一次发包人可对承包人罚款5千元,并由承包人更换合格材料,重新施工,直至质量合格为止,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3.2本工程除给定暂定价的装饰材料外均有承包人自行采购,自主报价。
承包人必须对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如材质与价格相差甚远,(招标时给定的品牌、价格与实际进货相差20%以上),承包人必须更换质量合格的材料。
10.3.3对发包人给定品牌和暂定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自行采购时,需经发包人认质、认价,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材料,由承包人签订合同。
其价格与暂定价不一致时,按差价计入结算总价。
10.3.4发包人对承包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可随时抽查,在每批材料、设备进场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购进材料设备的发票,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应具备的资料和销售商生产厂家及销售商、生产厂家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否则视为该批材料为不合格材料,可适用专用条款第四条第10.3.1约定处罚。
11、检查和返工
11.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1.2工程质量达不到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1.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正常施工。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检查检验结果完全合格,影响正常功能施工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11.4因工程师指令错误或发包人直接原因造成合同价款追加的,其追加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1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2.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先有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验收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按验收程序重新验收。
12.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2.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五、安全施工
13.执行《通用条款》第五条全部条款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
本工程承包人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
安全员负责检查现场和施工人员安全情况,各级施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施工期间承包人对施工工地范围内人员、设备、材料等事故安全负全部责任。
若出现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与费用。
14安全施工与检查
14.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承包方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15.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由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除因发包方的原因直接导致外,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6.合同价款及调整
16.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总价格中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及价格浮动因素等不可预见风险,合同价款中包括的粉线范围:
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单价工程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如物价波动、气候条件恶劣、地质地基条件及其他以外困难)而调整。
16.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因甲方设计变更应依照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文件,由发包人认质、认量、认价。
16.3图纸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17.工程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建设 工程施工 合同 翠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