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共7篇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5010394
- 上传时间:2022-10-26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5.70KB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共7篇Word格式.docx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共7篇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共7篇Word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在教育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非凡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
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
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要害。
”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培红学:
小
第2篇:
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制度。
新义务教育法是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自从《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是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要准确把握新义务教育法的涵义和精神,必须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
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
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
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
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正是因为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涵,此次义务教育法“大修”才亮点频现;
同样,也只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
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34条还规定: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
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
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
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第3篇: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郑家镇中心小学燕小平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X年6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此次立法活动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在教育系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体现出国家对教育的重视,深刻体会到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决心。
真所谓要改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就必须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让我了解到国家在发展、经济在腾飞,法律也要与时俱进。
国家针对《旧义务教育法》在实施的这20年里所出现的新问题,做了系统的修改。
我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二、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
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
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
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五、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综上所述,新《义务教育法》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
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第4篇:
《义务教育法》的心得
——秦春蓉
最近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
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义务 教育法 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