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质量管理编制说明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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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标准编制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分工
1
马力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研高
主编、全文
2
马然
工程师
编制、全文
3
郝慧杰
校对、全文
4
顾剑峰
主任
修改、全文
5
张劲
6
杜爱玲
7
马静娴
8
吴飞飞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高工
9
李辉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0
郑越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11
尹祁伟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2
尤磊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三、编制过程
3・1总体过程
本标准的制定过程主要分为前期准备、标准草案编写阶段、征求意见稿编写阶段。
3.2前期准备(2017年7月-2017年12月)
主要任务是成立标准编制小组,明确分工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文件收集和调研分析、明确标准编制的进度控制。
在前期准备阶段成立标准编制小组和明确工作任务后,工作组调研了国内外钢材管理相关标准规范的内容、发展趋势及现状。
主要包括:
美国的核电钢材管理体系、法国的核电钢材管理体系以及我国常规压力容器用钢材管理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还在原本研究计划外,调研了俄罗斯核电用钢材管理的相关标准;
深入国内部分核电厂、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厂、安装单位,调研了我国目前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钢材的实际生产情况,以及钢材在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设计、制造、安装阶段的釆购、制造、验收、使用和储存等方面的管理现状以及遇到的问题。
3.3标准草案编写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在上述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厂紧固件等大宗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发[2016]195号)的要求,确定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钢材的材料评定、过程控制、验收和复验等方面的要求,起草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钢材质量管理》标准草案。
2018年1月16H,工作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钢材质量管理》专题评审会,核电领域监管部门、设计院、工程公司和制造、安装单位的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并对标准草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内容涉及调研的范围、标准草案的构架、标准内容描述等方面,并建议将标准草案的标题《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钢材质量管理》修改为《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质量管理》。
2018年2月,工作组提交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建议修改的《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质量管理》标准草案和项目建议书,开展标准立项申请工作。
2018年11月,收到标准通过立项评审的通知。
3.4征求意见稿编写(2019年1月-2019年12月)
为了进一步确认标准的适用性,工作组开展了对非持有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金属材料制造单位的调研工作。
2019年8月28日,为保证后续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一次标准草案修改讨论会,邀请核电领域营运单位、工程公司的相关专家参加,会上专家建议将标准题目《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质量管理》修改为《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质量管理规范》,并建议召开相关单位参与的标准草案制定工作组会,尽快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9年10月17日,召开了标准制定工作组会并发征集标准参编单位通知,核电领域设计院、制造单位、安装单位相关人员参与了此次会议,会上课题负责人就该标准编制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针对关键问题逐一进行了认证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内容涉及材料评定、入厂(场)复验、源地见证、采购等方面。
工作组根据会议情况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
2019年11月28日,工作组再次组织外部专家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评审,同样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工作组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现状分析
本标准在国内首次对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选用、评定、釆购、制造和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统一的管理准则,用于指导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质量管理工作。
五、标准制修订背景和原则
5.1标准制修订背景
由于核电厂釆用的燃料具有放射性,一旦发生事故,大量的放射性物质外泄,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核电厂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质量管理是核电厂制造安装等环节的关键,制定规范统一的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质量管理要求是保证金属材料质量的基础,也是保证核电厂安全运行、保证公众安全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金属材料的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与可靠性,各主要核工业国家均根据自己的工业基础、制造工艺和制造水平,对金属材料提出了管理要求,并纳入相关核工业标准中。
美国ASME对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管理采用质量体系认证(QSC)十专门章节的金属材料技术要求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管理,对质量体系、各方责任、过程控制、验收、贮存、新材料准入等方面均有明确要求。
法国RCC-M对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管理,没有要求对材料制造单位颁发认证证书,而是通过专门的篇章对质保体系的建立、材料评定、过程控制、材料验收提出了相关的管理控制要求。
俄罗斯核电标准同样对核电厂的建造提出了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的要求,并在相关标准中对产品检验和验收、标志和贮存、过程控制、新材料准入等方面的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除此之外,我国常规压力容器行业法规标准对材料评定、过程控制和验收等技术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着我国对国外先进核电技术不断的引进、消化与吸收,中国核电行业迅速发展并且在核电厂建设过程中国产化程度不断提高。
但是,由于核电政策原因,我国一直未能形成统一的核电技术路线,堆型的选择也不完全一样,目前最多的在建运行的堆型为美国技术、法国技术、俄罗斯技术。
各个核电厂参考采用的设计制造标准体系不相同,相应的金属材料管理方式也互有差异,直接引进国外某一金属材料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国情。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基本形成了“法律一行政条例一部门规章一核安全导则和指导性文件一标准”五个层次的法规标准体系结构。
但我国核电行业金属材料质量管理法规标准体系中要么缺乏质量管理要求,要么只提出某一方面要求,缺乏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要求。
例如:
仅对核安全1、2、3级管道、核安全1级铸锻件实行许可管理制度;
通过要求按照《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建立体系來确保核电厂选址、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活动的质量。
但大部分金属材料未纳入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目录范围,HAF003执行过程中也陆续发现一些问题,如质量保证大纲及其程序文件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完全满足核安全质量保证法规及其导则的要求,导致质量保证控制出现问题。
参考《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厂紧固件等大宗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发[2016]195号)加强其他安全重要大宗材料(核安全设备目录以外安全重要物项的管道及管道元件、钢材及钢结构、焊材等)的质量管理,而该《通知》中的部分内容并不适用于核电厂金属材料的质量管理,亦未涵盖材料评定、新材料选用、材料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急需编制全面统一的适应我国国情的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质量管理国家标准。
5.2标准制修订原则
根据目前国际上及国内相关行业金属材料管理的工程应用实践,结合当前国内核电厂金属材料管理现状,确定一套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质量管理准则,涵盖选用、釆购、制造、验收、贮存和使用等环节。
六、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选用、评定、釆购、制造、验收和使用质量管理要求,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是指安全级和非安全级中有特殊要求的NC(S)级机械部件用金属材料,包括型材、板材、管材、棒材、丝材、锻件、铸件等。
其他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控制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按照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要求,通过对国外ASME、
RCC-M、俄罗斯核电标准和我国常规压力容器行业标准调研分析结果,结合国内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相关法规文件以及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管理现状,制定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质量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选用、评定、采购、制造、验收和使用质量管理要求,涵盖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金属材料的质量保证要求、各方责任、选用要求(设计要求)、材料评定要求、釆购要求、制造要求、验收要求(包括源地见证、入厂(场)验收、入厂(场)复验要求)、贮存和使用要求。
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框架如下: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贝0:
4.1责任、4.2规范分级和质保等级、4.3质量保证
5设计
6评定
7釆购
8制造:
8.1金属材料制造商、8.2评定控制、8.3过程控制
9验收和复验:
9.1总体要求、9.2源地见证、93入厂(场)验收、9.4入厂(场)复验
10贮存和使用:
10.1概述、10.2贮存、10.3使用和识别
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6.1标准研制范围
核电厂在建造和运行阶段,会用到大量的金属材料,这些金属材料可能以管道、容器、泵、阀门、安全壳钢衬里等各种设备形式用于核电厂建造。
由于核设备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设备具有不同的工艺制造过程和应用目的,同一种类的设备还因为其所处位置、作用的不同而对电厂功能的实现产生不同的影响。
因此,对核设备所用金属材料进行分类管理是必要的。
标准编制也应明确适用范围,保证金属材料质量,同时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安全管理和管理效率。
众所周知,核电厂系统和设备根据其安全功能不同、实现安全目标的重要程度不同通常进行分级管理。
核电厂系统和设备的安全分级取决于系统设计者根据安全分级相关的IAEA(IAEANO.NS-R-1)及所在国的法规(如美国10CFR50,中国HAF102)、导则(如美国RG1.26、中国HAD102/03)>标准(如美国ANSIANS58.14-2011,法国RCC-P,中国GB/T17569-2013)对所设计的核电厂进行的分级。
在安全分级方面,其实质都是在实现控制反应性、排除余热、防止放射性释放这三个基本安全功能的原则下进行的,不论哪种堆型、哪个国家都大致一样,差别不大。
进行安全分级后再根据不同的设备类别(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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