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趣谈灭绝人性揭秘杀人魔王戴笠和他的行刑队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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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们在那里还学习在现代绑架技术中不可缺少的驾驶技术,秘密特工骨干分子还受到七八个小时的额外特殊训练,学习30年代初实际绑架中积累的经验。
那时,特务处的特工们夸口说他们能够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绑架任何人。
但事实并非如此,特别是在上海这类大城市,那里没人能躲过他人的眼睛,而且在上海站的经费增加到他们买得起汽车之前,绑架往往是用步行。
这就更说明劫持要在行人堆里进行,于是蒙骗就变得绝对必要。
往往是,一个特工穿一件自制的黑外衣,携一条装有铁砂等物的橡皮管,装作强盗的样子把受害者击昏过去。
然后,另一个在附近的特工,会从人群里冲过来,装成是他的亲戚的样子把被击倒的受害者从强盗那儿拖开,然后拦一辆黄包车,大声叫着去医院。
一旦离开人群,这特工便对驾车人说要把受害者先送家里,于是就把他送到另一个地方,然后这个昏迷的受害者便由其他特工带走审问。
一旦他们有了足够的汽车,戴笠的人就开始用起了典型的黑社会手法。
他们会用枪顶在背后,把受害者抓进一辆等在一边的车里。
这个方法并非万无一失,有时受害者会在他们把他扔进车里之前逃掉。
戴笠曾对几次这样劫持未成的事件怒火万丈,于是他强调,上海站的特工们必须在他们自己中间练习互相劫持来完善实地操作。
逐渐地,上海站的特工们发展了一套四步骤的绑架法。
他们总是先对目标进行跟踪,一直到掌握其日常行动规律为止。
然后他们在附近停一辆车。
等他们的“肉票”走在马路上时,一个特工从后面上来,同时另一个特工从正面向这个倒霉的人走去。
当两个特工碰到一块儿时,一辆车同时从一边开来;
司机把车停下,让引擎空转,后座上的特工打开边门;
同时,在后面跟踪的特工拔枪顶住受害者的后背,正面的特工冲上来对准他的小腹猛击。
后面的特工趁“肉票”低下身喘不过气时,用一只手压住他的背,不让他直起身来。
车里的特工随即伸手把他们的猎物拽上车的后座。
仅仅片刻,这辆汽车便又平静地穿行在车流里,而车两边的特工随即融进了人流中,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们也发明了一些“软”办法,那是为了让戴笠满意。
因为戴笠既要他的特工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拥挤马路上抓人,却又不要引起太大的注意。
为了避免亮出武器,上海站的外勤特工们学会了如何用揿捺穴位来使受害者暂时瘫软。
靠人行道一边的两个秘密警察牞会假装对受害者开个朋友之间的玩笑,好像他们是熟人一样:
一个特工从后面用双手蒙住受害者的眼睛,再用大拇指用力掐耳根下的“命门”穴道使之无力喊叫。
另一个特工便走上来用力抓住“肉票”说:
“这一下你猜不到是谁了!
”于是这两个特工就连拉带推地把这个晕头转向的受害者拽进车里,让旁人以为是看见了旧友重逢呢。
还有一种方法对阔气而讲排场的人特别有效:
使用美人计,让旁人以为这是个风月案。
一个女特工衣着风骚地扮成情妇样,从人群中向目标靠拢后,大哭大喊地说他为另一个女人而把她甩了。
当这个受害者无一例外地坚持说她是看错人了的时候,另一个女特工从一旁的车里出来,装作是这个被甩了的女人的朋友,劝他同她们一起回去谈谈。
受害人有口难辩,另外两个特工———这次是男的了,从一边的人群里出来说:
“怎么?
你们又吵起来!
你们在街上吵太不雅观,还是大家回去好好商量吧!
”显然,受害者会以为最简单的办法是到车里去解释这个误会。
一旦进了车,这不幸的“肉票”便永远地消失了。
有时需要当机立断。
例如,在上海地区负责桂系派的陈六安被列在上海站绑架名单上。
沈醉在对陈的住宅进行监视时,见他携一箱子从前门出来,显然是在找一辆出租车去火车站。
沈醉立刻奔出弄堂,装作陈家佣人的样子叫了一辆车来。
当车在陈家门口停下时,他又赶快跳下,装作司机助手,帮着打开车门请陈上车在后座坐下。
车一离开陈家,开到其他两个特工的守候点时,沈醉就叫司机停车。
这些秘密特工便上车,掏出手枪,威逼司机把车开到警备司令部。
陈惊恐的抗拒毫无用处,司机不敢抵抗武装侦探,只得服从他们把车开向他们指定的地点。
这些精心设计的绑架不在上海的中国区施行,在那里抓人是通过秘密警察通常的逮捕方法,而且往往是在夜间。
但在法租界和英租界则通常如此。
虽然持有公安局或警备司令部正规侦探身份的特工,可以要求并且得到租界或中国区的警察的帮助来逮捕人,但戴笠不愿通过他们运作。
受害者
戴笠不愿在上海向外国警察求助的原因之一是,大多数逮捕是在傍晚进行的,被捕人被拘留到次日,然后才能递送引渡要求。
这使记者有时间来调查案件,并在戴笠无法控制的地方报纸上刊登出来。
于是,上海站行动组的特工们得到执行“秘密逮捕”的命令,实际上也就是政治绑架。
这使外国警察对犯人毫无掌握权,而关于这些犯人被捕的事件也完全对地方报纸封锁起来。
戴笠对媒介报道的厌恶不无道理:
它们把他的秘密王国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从而捆住了他的手脚。
其中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1933年5月14日作家丁玲的消失:
那天警察突然袭击了她在昆山路的寓所,在众目睽睽之下逮走了她和她的丈夫冯达及他们的一个共产党朋友。
这种半公开的绑架受到人权保护联盟秘书长杨杏佛(即杨诠)的抗议,但对抗议的答复是官方的沉默,而杨本人不久却遭到杀害。
另一个也许更有名的例子是1936年发生的刘芦隐案件。
刘芦隐被认为是王亚樵的人,那年冬天他来上海,作为陈济棠、胡汉民和其他“广东系”成员的代表。
刘像蒋介石所有的敌人一样知道他可能上了黑名单,为了安全,他选择在法租界住下。
于是从戴笠那儿传来命令,要上海站执行绑架,并把他带到南京秘密审讯后枪决。
第一个任务是找到刘的踪迹。
沈醉的特工了解到刘的一个姓华的姨太太住在贝当路附近,刘大多数晚上都在她那儿过。
沈醉带着手下的特工们上了站里的司蒂倍克车,朝着法租界贝当路开去,突然他发现刘芦隐和他的女人正坐在一辆崭新的绿色福特轿车里从对面开来。
特工们立刻来了个急转弯。
但福特车加快了速度,他们的旧法国车赶不上,让目标在上海的马路上消失了。
但沈醉记住了车牌号,便带领人马在全城找起来。
他们在国际租界福州路附近的三马路扬子饭店门口发现了这辆福特车。
沈醉带人包围了饭店,当这对男女在半夜出来时,特工们拥上来,把刘和他的女人强押进了他们的司蒂倍克车里。
他俩拼命抵抗。
姓华的女人尖叫救命,刘在车里扑向前座正要开车的司机,和他搏斗起来。
结果在汽车开走以前,一个英国警察赶到,把他们全部抓起来带到市政警察总部老闸捕房关起来。
当然,特务处的特工自有警察证件来对付,并在短时间内将刘芦隐引渡到武汉,把刺杀杨永泰的罪名加在他头上。
除了著名案件以外,戴笠刺杀队的受害者们大都为无名的学生和工人。
工人往往在工厂外被逮捕,特工们不敢进去捉人,因为怕遇到他的同志们的抵抗。
为了方便,秘密逮捕总是在一个工厂的领导或黄色工会的干部协助下进行,他们让这些人提供受害者的照片。
逮捕学生也使用相同的手法,先将其骗出校园(否则他们的同学会阻拦逮捕),说有家属或朋友的电话。
只要可能,劫持就在晚上进行,这样在受害者的失踪被发现之前,他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逼供。
一旦到了特务处手里,工人和学生就消失了,他们在刑讯者手中秘密地受折磨,而刑讯者一般不知道他们猎物的真正身份。
刑讯
在上海,刑讯室是在长满虱子的犯人棚子后面。
除了一小部分当场向军统投降的被捕者以外,其他所有人都受到酷刑折磨。
用刑的是在一个部门头目(监察员或副队长之类)监督下的一队特别警卫,而没有合法的“审讯员”在场。
换句话说,没有人阻止刑讯成为一种对受刑者的残害。
就像被囚禁者们说的:
“只有好好走进去的,难得有好好走出来的。
”
受刑是必然的程序,上刑是审讯过程中永远存在的威胁,就像小说《红岩》里特务头子徐鹏飞审问共产党员许云峰时那样。
在审讯中,当共产党人表现出明显的高傲时,徐鹏飞忽然让墙上的一扇铁门打开,从里面的拷打室射出一阵耀眼的亮光和一阵血腥气,那是被打得奄奄一息的许云峰的助手,他也被特工抓进来了。
冰冷的水泥地面上,横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脚上还钉着一副沉重的铁镣。
鲜红的血水,正从那一动不动的肉体上往水泥地面滴落……
几个胸前露出黑毛的人影,提着带血的皮鞭,把一件黄皮夹克掷向那毫无知觉的躯体,突然发出一阵令人心悸的狞笑。
施刑过程中各种残酷的细节在小说里得到反复描写。
它给秘密世界的主子———戴笠和他的干将们,最终带来一种内心深处的变态的权力感。
鞭子在空中呼啸,落在肉体上发出低钝的响音……从转椅上欠起身来,点燃一支香烟,慢慢吐出一口烟圈,他倾听着这阵惨叫,像倾听一曲美妙的音乐。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几乎看不见的冰凉的冷笑。
若干年来,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如果任何时候,听不见拷打的嚎叫,他会感到空虚和恐怖。
只有不断的刑讯,才能使他感觉自己的存在和力量。
这个坐在转椅里的人就是略为改头换面的徐远举少将,军统的“噬血魔鬼”之一,他在1948年任军统西南局二处处长兼军统保卫处处长。
反复谈论军统行刑队的这种恐怖性并非是件愉快的事,但我们如果不简要地审视一下作为戴笠领导的国民党秘密特务常规程序一部分的刑讯和施刑人,便永远无法理解受害者的经历是如何的可怕,他们的消失是如何的令人恐怖。
当然,不能仅从心理变态上来分析刑讯者,尽管典型的刑讯者往往是虐待狂。
有些刑讯者也许心理变态,但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并非心理学意义上的虐待狂,也就是说,他们从残酷的折磨中并不获取性兴奋”。
而是环境使一些人变成刑讯者,它包括“一种狂热的意识形态上的偏执,它把极度的邪恶归罪于其他一些团体,而把这种意识形态的信徒当作社会正义的卫士;
一种对权威毫不置疑地服从的态度;
以及刑讯者从他同伙那儿得到的公开和无言的支持。
上海站牢房的审讯室被很厚的栅栏隔开。
很粗的麻绳悬吊在木梁上。
麻绳的一端用来拴住囚犯被捆绑在背后的双手拇指。
只要一声“吊!
”麻绳就被拉起,这个人就被吊离地面。
一开始受害者的脚尖可以着地,麻绳被固定在钩子上,审讯继续进行。
几分钟后受刑者便满头大汗。
假如这时还没有供词,刑讯者就会叫一声———就像古代的衙役宣布下一道刑罚那样:
“扯!
”受刑者的身体便悬空吊起,整个身体的重量于是便落到了两个拇指上。
在受残害者大汗淋漓时,刑讯者却在一边轻松地坐着抽烟,看着受害者在痛苦中挣扎。
要是受刑者还不招供,通常疼痛会让他失去知觉;
然后身体被放下来,浇上一盆冷水。
直到受刑者醒过来再次被吊起。
通常,吊一次就足以让犯人把所知道的吐露出来。
特工们使用这些内部人的行话(残忍的黑话)非常说明问题。
要是“吊”还不够的话,那么军统的刑讯者们会挪向下一步———“炒排骨”。
受害者依然被吊在大梁上,脚尖着地,双腿被绑在一起,以防他踢人。
他的衣服被扒光后,背脊贴在墙上。
一个刑讯者会戴上粗厚的皮手套,然后慢慢地用力按压受刑者的肋骨,一方面制造摩擦,同时挤压内脏。
这种酷刑的幸存者不仅以后会长时间地胸内疼痛,而且当时的疼痛并不会使其昏厥,所以特务处的审讯者好用此刑,直到以后他们学会了用电刑为止。
灭绝人性
用刑的基本心理方法是把世界分成“我们”和“他们”。
找替罪羊和贬低他人是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
刑讯者们必须相信他们的世界是正义的,才能对受害者疯狂地施暴。
这种信念的结果之一是,审讯者把受害者视为自找苦吃,这些受害者的受刑实际上是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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