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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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政府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职能上的缺位……………………5
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制约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分析…………5
(一)传统行政管理思想根深蒂固…………………………………………5
(二)与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乡镇政府管理机制……………………6
(三)与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乡镇政府运行机制……………………6
四、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选择…………6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6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份额具体路径…………7
参考文献………………………………………………………………………10
学号:
姓名:
摘要: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贯穿于全文的核心内容是,目前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及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应对之策。
全文从四个方面阐述了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首先,论述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及重要意义;
其次,乡镇政府职能发挥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再次,从思想观念、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个方面着手分析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制约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
最后,深入探讨了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一、新农村建设与乡镇政府职能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茶地进行,对新农村的研究在理论界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已成为当今我国学术界的热点问题,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各种研究成果也层出不穷,但针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还十分有限。
对这一主题的研究,必须立足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这样才能有效促进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及意义“所谓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或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
也就是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目的就是要缩小农村跟城市之间的差距,让农民和城市居民平等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从而使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历史性的伟大工程,其重大的意义不仅在于可以帮助农民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使他们能跟城市居民一起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丰富成果,更重要的是,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的全面、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影响十分深远。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彻底改变过去我们建设农村的传统思维,把农村的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和政治发展同农村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推动我国农村新一轮的伟大变革。
(二)乡镇政府职能的理论分析乡镇政府包括乡政府和镇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府,也是我国直接面向农村的政府。
乡镇政府的职能,主要就是乡镇政府在组织和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所负有的职责和具有的功能,乡镇政府职能主要是承上启下。
乡镇政府必须接受县级政府的领导,贯彻、执行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并以此来指导乡镇政府的工作。
乡镇政府又是最基层的政府,直接面向农村,因此必须指导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农村的发展规划,解决农村的社会矛盾,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使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政府贯彻上级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实现对农村的有效管理。
(三)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提出的新要求政府职能的变化是受行政环境影响的,如国际形式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变革、重大社会问题的出现等都会影响到政府职能的变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提出的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过去提出的农村建设有很大的差别,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转变政府职能。
具体而言,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主要提出了三项要求:
1、要求树立新的管理理念,2、要求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观念应先行。
3、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二、乡镇政府职能发挥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政府为农村提供服务的理念和方式上的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②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③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⑤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⑥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⑦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概括起来,乡镇政府在农村主要承担发展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两大任务。
但在现实中,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还存在很多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
1、管理理念上的错位。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乡镇政府职能主要是公共职能,其管理理念应该是为当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行政新理念。
在这种理念指导下,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就应该树立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的思想,从当地实际出发,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但在实际中由于管理理念上的错位而引起的社会问题时而发生,有些乡镇政府公务员尤其是乡镇政府领导的责任意识不强,公仆意识较为淡薄,对自身的定位、对权力的认识不正确,导致乡镇政府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出现一些错位现象。
2、农村社会管理职能上的错位现象。
主要是指乡镇政府对于该管的事情没管好。
乡镇政府在农村社会管理方面,主要是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等事项。
但在现实中,乡镇政府为完成上级政府指标,往往把工作重点放在县政府派下来的这些硬指标上,有些乡镇政府领导甚至为了得到提升而开展大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比如在广西天等县,截至2005年底,该县各乡镇的债务总额为760.74万元,负债最高的乡镇负债高达260万元。
政府办公楼建设、文明乡镇建设、村委办公楼建设等工程欠款构成了乡镇债务的主体,源于这方面的债务就高达703.28万元,占债务总额的92%。
这些工程不仅使得当地政府背上沉重的财政包袱,还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伤害了农民群众的感情,造成乡镇干群关系紧张。
3、新农村建设服务方式上的错位。
随着经济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的深入,政府管理观念得到很大的改观,原来的管理和领导理念逐渐被服务理念所替代。
在这种新的理念的指导下,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其服务方式应该是在中央和上级政府的指导下,全面指导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真正发挥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公共服务。
但在现实中,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依然是全力促进当地的经济建设,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上级政府对于乡镇政府的考评体制还没有根本改变,依然是看乡镇政府的财政政绩来评价其工作,二是税费改革之后,乡镇政府普遍财政困难,债务危机十分严重。
比如在2006年,重庆市乡镇财政负债达64.7亿元,是其财政收入的2.4倍,平均每个乡镇负债高达574.4万元,据介绍,2006年重庆市有21个区县(自治县、市)的乡镇出现新增债务,其中新增债务最多的一个区县达2.7亿元,全市乡镇财政新增的债务达8.9亿元。
现实的困难使乡镇政府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创收。
在这种服务理念下,乡镇政府的服务对象自然就变成了当地能创造税收来源的乡镇企业,农民群众的利益很难兼顾到。
(二)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经济职能上的越位
1、代替农民充当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这主要是指法律和上级政府没有赋予乡镇政府职权的情况下,为了多出政绩和完成上级的考评任务,乡镇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自觉充当主体。
与此同时,受现行“条块”管理体制的约束,原有乡镇政府具备的完整配套的职权被肢解,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乡镇政府像往常一样去管理原来的社会事务,尤其是代替农民群众充当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忽视农民群众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却缺乏相应的职权保障。
2、干预而非指导农民建设新农村。
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根据市场信息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自行组织生产和销售,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只需负责提供信息和服务,而不能去直接干预经济。
但在农业生产实际中,有些乡镇仍采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农民的种植品种、面积。
近年来,时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政府以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由,强迫农民种植烟叶、甘蔗等经济作物,农民不从,地方政府则强行拔掉农民的禾苗,毁掉良田,甚至用暴力手段对付农民。
政府取代市场调整生产要素的现象屡屡发生。
一些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对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往往实行直接的行政干预,进行所谓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能提高其政绩的形象工程。
最后的结果是,因为没根据市场规律来安排生产,造成产品滞销,从而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还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姑且不论政府是否真正从农民利益出发,即便如此,政府直接介入市场的行为“有点像为女儿做家庭作业,它是一件好事,但是一件做错了的好事。
”
(三)乡镇政府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职能上的缺位政府职能理论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则主要是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对于乡镇政府而言,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主要是提供如下几个方面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发展和扶持农村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保持农村生态平衡、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秩序等。
在现实中,受长期以来片面理解“以发展经济为中心”的思想的指导下,乡镇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乡镇经济上,没有注重农村的全面协调发展,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表现出了缺位现象。
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制约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分析
(一)传统行政管理思想根深蒂固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社会改革的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在各个方面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思想观念也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而发生了深刻变化。
然而,在原有体制下形成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法也有不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没有根本转变过来,尤其是涉及到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重大问题,传统的观念影响还很深远。
主要表现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对职能转变的意义认识不足,针对新农村建设的科学管理意识淡薄。
并且存在新农村建设中强调“领导”而非“服务”的错误理念。
(二)与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
1、传统政府管理机制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深远。
我国从1953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后除了一些特殊的历史因素外一直都沿用了这个方法来规划未来五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在这种体制下,中央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般都是被各级地方政府以硬指标逐层下达,省落实到市,市落实到县,县落实到乡。
各级领导的升迁都与这些指标挂钩,把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的依据。
在此过程中,要使作为最基层的乡镇政府为当地提供公共服务,其动力无非在于县政府的考核方式,农民群众的要求虽然也会影响到乡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力度,但相比上级政府的考核而言就无足轻重。
2、落后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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