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学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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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学习资料
第八章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各项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1。
表8.1-1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一览表
类别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依据
检出限
有组织废气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紫外吸收法》
(DB37/T2705-2015)
2mg/m3
烟尘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DB37/T2537-2014)
1mg/m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吸收法》
(DB37/T2704-2015)
2mg/m3
无组织废气
氨气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0.25mg/m3
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5432-1995)
0.001mg/m3
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8.2监测仪器
现场监测仪器及型号见表8.2-1。
序号
污染源
检测项
仪器型号
1
锅炉烟气(有组织废气)
二氧化硫
3023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
2
烟尘
3012自动烟尘(气)测试仪FA2004B电子天平
3
氮氧化物
3023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
4
烟气黑度
林格曼测烟望远镜
5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FA2004B电子天平
6
氨气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
7
厂界噪声
噪声
AWA5680噪声统计分析仪
8.3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的相关要求进行。
1、监测期间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生产负荷满足要求(≥75%)。
2、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频率及抽样率设置合理规范,保证监测数据具备科学性和代表性。
3、优先采用了国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国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4、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了三级审核制度。
5、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6、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7、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
8.4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进行。
1、合理规范地设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频率,保证监测数据具备科学性和代表性。
2、优先采用国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国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3、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4、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则测试数据无效。
5、测量时传声器加设防风罩。
6、测量在无风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1.2~2.1m/s,小于5m/s,满足要求。
第九章验收监测结果
9.1运行工况
通过调查,该项目在现场监测期间工况负荷见表9.1-1。
表9.1-1现场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统计表
监测日期
锅炉设计生产能力
锅炉实际生产能力
生产负荷率
2018.1.11
130t/h
104.8t/h
80.6%
2018.1.12
130t/h
104.8t/h
80.6%
验收监测期间,130t/h锅炉工况比较稳定,日生产能力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
因此本次监测期间的工况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能够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9.2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9.2.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1。
表9.2-1130t/h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日期
采样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18.01.11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检测口
废气流量(Nm3/h)
115342
1076660
129187
氧含量(%)
4.6
4.6
5.1
烟尘实测浓度(mg/m3)
6.7
6.4
6.3
折算后浓度(mg/m3)
6.2
5.8
5.9
烟尘排放量(kg/h)
0.773
0.689
0.814
SO2实测浓度(mg/m3)
2
未检出
未检出
折算后浓度(mg/m3)
1
未检出
未检出
SO2排放量(kg/h)
0.231
/
/
NOx实测浓度(mg/m3)
53
64
37
折算后浓度(mg/m3)
49
58
35
NOx排放量(kg/h)
6.11
6.89
4.78
烟气黑度(林格曼级)
<1级
<1级
<1级
2018.01.12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检测口
废气流量(Nm3/h)
136266
128280
125841
氧含量(%)
5.2
5.3
5.6
烟尘实测浓度(mg/m3)
6.3
5.9
5.9
折算后浓度(mg/m3)
6.0
5.6
5.8
烟尘排放量(kg/h)
0.858
0.757
0.743
SO2实测浓度(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折算后浓度(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SO2排放量(kg/h)
/
/
/
NOx实测浓度(mg/m3)
25
28
20
折算后浓度(mg/m3)
24
27
19
NOx排放量(kg/h)
3.41
3.59
2.52
烟气黑度(林格曼级)
<1级
<1级
<1级
由表9.2-1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物质锅炉(130t/h)排气筒中的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2mg/m3,小于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mg/m3,小于35mg/m3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mg/m3,小于10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9.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无组织排放废气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所在地的气象参数见表9.2-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和氨监测结果见表9.2-3。
表9.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采样日期
风向
风速(m/s)
气温
(℃)
气压(kPa)
低云量
总云量
天气状况
2018.01.11
09:
00
N
1.1
-3.4
102.6
2
2
晴
11:
00
NNW
1.4
-1.2
102.7
1
2
13:
00
NNW
1.3
-0.7
102.6
0
2
15:
00
N
1.2
-0.8
102.5
1
2
2018.01.12
09:
00
S
1.3
-5.3
102.8
1
2
晴
11:
00
SSE
1.2
-2.7
102.9
0
2
13:
00
S
1.5
-1.1
102.8
1
2
15:
00
SSE
1.4
-1.8
102.7
2
2
表9.2-3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统计表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mg/m3)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2018.01.11
颗粒物
1#上风向
0.277
0.312
0.296
0.280
2#下风向
0.321
0.388
0.357
0.390
3#下风向
0.442
0.478
0.495
0.463
4#下风向
0.388
0.407
0.375
0.425
氨气
1#上风向
0.029
0.032
0.033
0.028
2#下风向
0.040
0.044
0.043
0.046
3#下风向
0.054
0.053
0.055
0.058
4#下风向
0.045
0.044
0.046
0.048
2018.01.12
颗粒物
1#上风向
0.307
0.326
0.344
0.295
2#下风向
0.382
0.369
0.420
0.355
3#下风向
0.470
0.523
0.576
0.526
4#下风向
0.400
0.388
0.423
0.373
氨气
1#上风向
0.028
0.033
0.032
0.031
2#下风向
0.039
0.042
0.046
0.045
3#下风向
0.053
0.055
0.051
0.054
4#下风向
0.045
0.044
0.042
0.045
由表9.2-3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76mg/m3,符合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监控点的氨气浓度最大值为0.054mg/m3,符合厂界外浓度最高点1.5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9.3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本次验收监测的噪声监测结果列于表9.3-1,监测点位见图9.3-1。
表9.3-1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检测时间
检测结果dB(A)
备注
Leq
2018.01.11
1#东厂界
10:
11
56.4
昼间
22:
14
47.9
夜间
2#南厂界
10:
26
54.2
昼间
22:
29
47.4
夜间
3#西厂界
10:
42
58.7
昼间
22:
43
49.2
夜间
4#北厂界
10:
55
58.3
昼间
22:
57
49.6
夜间
2018.01.12
1#东厂界
15:
17
56.2
昼间
23:
11
47.8
夜间
2#南厂界
15:
31
53.8
昼间
23:
26
47.4
夜间
3#西厂界
15:
45
58.3
昼间
23:
40
48.7
夜间
4#北厂界
15:
58
57.5
昼间
23:
55
48.8
夜间
由表9.3-1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为53.8-58.7dB,夜间噪声为47.4-49.6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标准要求。
第十章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审批意见要求
实际情况
是否
落实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立临时声屏障,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应妥善、合理可行的处理处置建设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1、施工期安排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及时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改造期间施工均在白日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l)标准要求。
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安装下脚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利用。
已落实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改造后,1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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