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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券是银行发行的,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流通券。
典型的不兑换信用货币是纸币,它是以国家政权为基础的、由国家强制发行和流通的纸质货币。
30年代大危机以后,随着国家对货币发行权的垄断,纸币和银行券合二为一。
货币的发行成为国家控制宏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节货币的本质和职能
一、货币的本质:
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体现着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货币首先是商品,其次,它是从普通商品中分离出来的特殊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能够与其它一切商品相交换;
再次,体现着一定的社会关系。
商品所有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从而实现其相互间的社会关系。
二、货币的职能:
1、价值尺度:
可以是观念上的货币,代表一定价值量,它是商品交换过程中自发形成的。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货币标准及其等份就是价格标准,是人为的。
2、流通手段:
是现实的货币;
充当交换的媒介,实现商品流通,因此货币本身的价值并不重要,可以是不足值货币。
货币将买卖过程分开,造成潜在的危机。
3、贮藏手段:
作为财富的代表,货币退出流通,暂时处于静止状态,成为人们积累的社会财富。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执行贮藏手段职能,自发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
在不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下,或成为潜在的货币或成为银行存款,后者并未退出流通领域。
现代社会,货币仍是财富的代表,其发挥财富贮藏手段的前提是币值稳定,但它不是财富的唯一代表。
4、支付手段:
使价值实现单方面的转移。
通过货币的借贷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易,但它也因此扩大了商品经济的矛盾;
通过国家税收实现收入再分配,推动经济发展。
三、货币的作用:
即货币与经济的关系,是指货币执行各种职能时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的影响。
经济发展决定着货币作用的发挥,但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反作用。
1、货币在生产中的作用:
推动生产要素的结合,衡量生产成果,是经济单位计划和核算的手段。
2、在分配中的作用:
是实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工具。
3、在流通中的作用:
充当交换媒介,实现社会经济联系。
4、在消费中的作用:
组织实现消费。
5、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充当调节手段,反映并监督国民经济。
第三节货币流通规律
一、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
商品流通就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
货币流通是指由商品和非商品交易引起的、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所形成的连续不断的运动过程。
商品流通是货币流通的基础,货币是商品经济矛盾的产物,货币流通是商品内在矛盾的表现。
货币流通首先是由商品流通引起的,并服务于商品流通。
支付手段职能的产生使货币活动脱离了商品运动,从而使货币流通对商品流通具有反作用。
二、货币流通形式:
现金流通和非现金流通——转帐结算。
前者是以纸币或铸币为流通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支付;
后者是在银行存款基础上通过银行存款帐户上的存款转移实现的货币收付。
现金流通和非现金流通的关系:
二者构成统一的货币流通,并可以互相转化;
但二者的服务对象和调节方式不同。
三、马克思的货币流通规律(货币流通规律是指由商品流通所决定的货币流通量的规律。
)
马克思认为:
货币流通量取决于商品价格总额和同名货币的流通速度。
一定时期执行流通手段的货币量=商品价格总额/同名货币的流通速度。
q=PQ/V
若同时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则量的决定更加复杂。
纸币的需要量取决于实际流通中需要的金属货币量。
理解马克思货币流通规律必须结合马克思研究货币流通规律的时代背景:
金本位制、简单商品流通和无存款通货。
第四节货币制度
一、货币制度的产生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本国货币的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它由国家有关货币方面的法令、条例等构成,是伴随着金属铸币而产生的。
目的在于解决铸币混乱(币材种用贱金属;
铸币种类类多;
铸币成色不稳定等),方便流通。
二、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1、规定货币币材:
规定使用的货币材料
2、确定货币单位:
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单位货币货币材料的含量
3、本位币和辅币:
本位币是一国的基本通货。
本位币是指用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是足值的货币。
可以自由铸造,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货币,供零星交易和找零使用。
一般用较贱金属铸造,为不足值货币,可以和本位币自由兑换,是有限法偿货币,只能由国家铸造。
4、建立准备制度(金准备制度)。
在金本位制度下,是黄金准备,又称金储备。
其用途有:
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
作为扩大和收缩国内金属货币流通的准备金;
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
在不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下,外汇储备成为一国货币的准备。
三、货币制度的演变
1、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指以白银为本位币材料的一种货币制度。
其特征为:
以白银作本位币的币材,银币具有无限清偿能力,本位币的价值与所包含白银价值相等;
银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
货币代表物可以兑换银币,白银和银币可以自由输出入国境。
19世纪后,各国相继放弃了银本位制原因有二:
一是银贱金贵。
二是与黄金比,白银体积大而价值小,不便于携带及大宗交易。
2、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作本位币的货币制度。
金银都是本币币材,本位币的价值与其所含的金银价值相等;
两种货币都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自由兑换、自由输出输入;
都具有无限清偿的能力。
复本位制又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即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是金银两种货币均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任意流通的货币制度。
其特征是:
国家对两种货币的交换比率不加规定,而由市场上形成的金银比价自行确定。
平行本位制极不稳定。
双本位制即国家用法律规定金银两种本位币的比价,两种货币按比价流通的货币制度。
其特点是:
国家按照市场金银比价为金本位币与银本位币规定固定的兑换比率。
“劣币驱逐良币”规律,又称格雷欣法则,是指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名义价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良币)必然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劣币)则会充斥市场。
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必然造成货币流通混乱。
跛行本位制即指国家规定金币与银币的固定兑换比率,但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不允许自由铸造。
事实上银币已成为辅币,这就是所谓“跛行本位制”。
3、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
其有三种具体形式:
金本位制金块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
(1)金本位制特点:
货币单位规定为一定量的黄金,金币为本位货币;
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具有无限清偿能力;
辅币和银行券与金币同时流通,并可按其面值自由兑换成金币;
黄金和金币可以自由输出入境,国家金属准备全部是黄金。
金本位制崩溃主要原因是:
1.金币自由铸造和自由流通的基础遭到破坏。
2.价值符号对金币自由兑换的可能性遭到破坏。
3.黄金在国际间的自由转移受到很大限制。
(2)金块本位制:
是指没有金币的铸造和流通,银行券只能在一定条件下兑换金块的货币制度。
主要特点:
货币单位规定有含金量,但不铸造,不流通金币,仅流通银行劵或纸币;
黄金由国家集中储备;
居民可按规定的含金量在一定数额以上、一定用途以内以银行劵兑换金块。
(3)金汇兑本位制:
又称“虚金本位制”,是一种国内不能兑换黄金而只能兑换外汇的银行券代替金铸币流通的货币制度。
仍规定金币为主币,但国内不铸造也不流通金币,而流通银行券,银行券不能兑换黄金,只能兑换外汇,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
本国货币同另一实行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挂钩,保持固定比价,并在该国存放外汇,以备随时向国内供应外汇,维持本国币值的稳定。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都是残缺不全的,不稳定的金本位制度:
首先,这两种货币制度都没有金铸币的自由铸造和自由流通,难以自发调节货币流通,不利于币值稳定;
其次,银行券虽有法定的含金量,但其兑换能力已大为降低;
最后,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把本国货币依附于他国,无法独立自由的保持本国货币的稳定。
因此于本世纪20年代两种货币制度先后瓦解,取而代之则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4、不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
指以不兑换黄金的纸币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
其特点有:
纸币不能兑换黄金,也不规定含金量;
纸币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本位币,由国家法律赋予无限法偿能力;
现实经济中的货币都是信用货币,由不兑现的纸币和银行存款两部分构成,一般经银行信用渠道投入流通领域,非现金流通成为货币流通的主体;
货币的发行视本国的需要而定,不受金准备的限制,其发行量的大小取决于货币管理当局(央行)调控经济和实施货币政策的需要;
国家对通货的管理成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
四、我国的货币制度(我国的货币制度是信用货币制度。
它的基本内容为:
1、人民币单位和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为角、分,纸、硬币相结合。
2、人民币的印制和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行使人民币的印制权,负责集中统一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3、人民币的流通:
国家规定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禁止一切外币和金银在国内市场流通。
在规定限额内,可以携带人民币出入国境。
4、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国家黄金储备和外汇储备及外汇汇率。
第二章信用理论
第一节信用的本质和功能
一、信用的本质
所谓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暂时让渡商品或货币的一种形式。
1、信用有二个基本特征:
一是以偿还为条件,到期归还;
二是偿还时带有一个附加额,即利息。
2、对信用本质的理解:
(1)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而是有条件的借贷行为;
(2)信用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
(3)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这种特殊,主要是指与商品的直接买卖不同。
首先商品买卖是所有权转移,信用只是商品或货币的使用权的转移。
其次,商品买卖是价值的对等转移和运动。
信用是价值单方面的转移。
二、信用的产生
信用是与商品经济紧密相连的经济范畴。
其产生的基本前提条件是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工和大量的剩余产品。
商品货币关系是信用存在的经济基础。
三、信用的发展
信用的发展实际上可以看做是信用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作用以及支付手段由低级向高级演进的过程。
信用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尚未工具化的信用阶段。
2.尚未流动化的信用阶段。
3.流动化的信用阶段。
4.电子化、网络化与信用制度相结合的阶段。
四、信用的功能
1.信用具有动员和分配资金的功能。
信用分配资金功能是在不改变所有权条件下实现的。
2.信用具有促进生产与投资规模扩大的功能。
信用在推动资金积累中起重要的作用:
⑴借助于信用关系,可以实现资本的集中和积聚,从而克服个别企业自身积累的不足,满足现代化大生产对有效投资的要求。
⑵借助于信用活动可以加快资金周转的速度,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⑶通过信用活动可以促使居民家庭的储蓄资金顺利转化为生产资金,从而扩大积累规模,扩大社会再生产。
3.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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