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335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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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县人民法院
D.D市基层人民法院
见《民诉意见》第7条。
第3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法院对因共同海损而提起的诉讼无管辖权了
A.船舶最先到达地的人民法院
B.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共同海损理算地的人民法院
D.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
见《民事诉讼法》第33条。
第4题: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提起侵权之诉,人民法院______。
A.不应准许
B.应当准许
C.可以准许
D.可以不准
《合同法》第122条。
第5题:
林某有一女。
"
文革"
中,女儿因林某是富农怕受牵连而少来往。
1974年,林某与住其房的娘家侄儿刘某在大队干部参加下订立遗赠抚养协议:
林的房产死后归刘,刘抚养林。
1980年林病故。
林女以刘某尽的义务少,而得的多(6间砖房)要求分房三间。
还拿出一份林某的自书遗嘱(经查属实)确认女儿可分三间。
刘某起诉,有四种意见,哪种合法?
A.按遗嘱处理
B.按遗赠抚养协议办理
C.调解,林女分1~2间
D.判决,林女补偿刘某6年的抚养费,房屋归林女
遗赠抚养协议应优先于遗嘱适用。
第6题:
何某经人介绍与现役军人郭某相识、恋爱,二人草率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后来郭某认识另外一个女人郑某,并与郑某在外同居,长期不回家。
何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郭某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何某要求离婚必须经过郭某同意才行
B.法院可以准予何某与郭某离婚
C.郭某有权禁止何某提出离婚
D.法院第一次不应当准予何某与郭某离婚,如果6个月以后何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可以准予离婚
《婚姻法》关于保护军婚的原则作了一个较大的修订,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都必须经过军人的同意,当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时候,就无须经过军人同意。
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何种情况构成重大过错,按照一般的理解,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则应当视为重大过错。
第7题: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
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
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王某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可依法不允许撤诉
B.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由张某取代王某作为原告,李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C.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李某为原告,张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D.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王某为另案被告,张某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
A
依《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A项正确。
又依《民诉意见》第160条规定: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撒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据此。
BCD均不正确。
第8题:
甲不履行赔偿判决,权利人乙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甲突然不幸身亡。
其留有遗产一套房屋.法定继承人只有1个儿子丙。
如果丙放弃继承,法院如何处理?
A.将丙列为形式上的被执行人,执行甲的遗产
B.直接执行甲的遗产
C.裁定终结执行
D.裁定中止执行
《民诉意见》第274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题中,甲作为被执行人死亡,其继承人丙放弃继承,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甲的遗产。
第9题:
天津市某厂职工李某辞职前往北京市海淀区打工,下落不明已近二年,但其亲属一直未提出过宣告其失踪的申请。
现在,李某的妻子已将户口迁回娘家湖南长沙市,并欲起诉与李某离婚。
该离婚诉讼应由______管辖。
A.天津市李某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B.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C.湖南长沙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D.李某未经宣告失踪,李某的妻子不可以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C
参见《民诉意见》第12条。
第10题:
陈某是李某之妻,某村农妇,未育,李某死亡时遗留给陈某3间房屋,后来陈某收养了一子陈某某,但不久陈某就中风瘫痪卧病在床,陈某某夫妻两个就开始虐待陈某,陈某不堪忍受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而服毒自杀。
陈某某办完丧事后,遂独自占有了陈某的3间房子。
此时陈某某的表兄段某得知姑妈是被陈某某夫妇虐待而死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将3间房子归其所有,理由是陈某某虽然是陈某的养子但是却未尽赡养义务,所以房屋不能由他继承,而自己是姑妈唯一的亲属,有权继承姑妈的遗产。
则关于这3间房屋的归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归段某所有
B.归陈某某所有
C.收归集体所有
D.收归国家所有
本题考查的是继承权的丧失和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
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约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除此之外,其他人均非法定继承人。
段某不是陈某的法定继承人,另外在陈某生前也未对陈某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所以段某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予以支持的。
其次,陈某某虽然是陈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其夫妇两个虐待养母致其自杀,依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第3项的规定,"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所以陈某某无权继承。
第三,由于陈某没有其他继承人,所以陈某的3间房屋属于无人继承财产,按照《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贵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陈某的遗产应当收归集体所有。
第11题:
某报社为追求发行量,在一篇有关某歌星乙的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同时指名道姓并登出甲的大幅照片,致使甲遭到许多媒体记者的围追堵截,长期不能上学。
按照我国现有民法的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D.侵害了甲的受教育权
本题考查一般侵权和侵犯人身权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98条至第105条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受教育权是宪法所列之公民权利,未为民法所囊括。
第99条第1款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第100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101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本题中,未成年人甲被该事件困扰,权利受到侵害是肯定的,但问题是何种权利受到了侵害。
侵害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主要形式是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以及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C可以排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报社侵犯了甲的名誉权,因此B是正确答案。
第12题:
陈某(男)与严某(女)于1996年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1998年严某发现陈某在1996年离婚期间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辆"
马力"
牌四轮卡车以4.6万元卖给顾某,判决中没有对此项财产做出裁定。
人民法院经审理明,陈某变卖的卡车原价值6万元。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
B.告知严某不得就该离婚判决申请再审
C.告知严某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D.让严某选择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见《民诉意见》209条。
第13题:
某市轻工局和化工局共有下属企业5家,在企业转制过程中,成立一股份有限公司。
轻工局局长吴某不满董事李某抵制其安插子女进公司的要求,在吴某的授意下,轻工局下属的3家企业的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以"
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意见"
为由,通过了解除李某董事职务的决议。
李某以任期未满被无故解除职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
此案法院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____
A.股东大会有更换董事的权力,该决议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驳回起诉
B.李某的起诉应予受理,但如查明该决议符合规定,应判决李某败诉
C.对该案法院应予调解,调解不成应劝李某撤诉
D.股东大会解除董事职务须有正当理由,该决议违反《公司法》规定,应判决其无效
D
根据《公司法》第115条第2款: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本题中"
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的意见"
不能构成解除李某董事职务的理由,因而法院判决该决议无效是正确的。
依此,D项正确。
第14题: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形是:
A.当事人客观上不能自行收集的
B.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C.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
D.法院认为当事人提供伪证的
本题考查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而《民诉法意见》第73条明确规定了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证据的4种情形: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
因此,D选项不属于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形。
第15题:
下列哪种不是违反合同前义务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A.甲乙双方约定某日在某地订立合同,乙因故不能去而没有通知甲,造成了甲为缔约往返的费用损失
B.一下雪天,某顾客去一大酒店吃饭,在踏上饭店台阶时,因台阶没有采取防滑措施而突然摔倒在地引起骨折
C.甲处有乙急需的一批存货,乙不远千里来与甲交涉,当晚,因甲管理不善仓库失火,货物全部灭失
D.甲经营一所餐馆,听说街对面乙的房子要卖给丙,由丙经营餐馆。
甲为了防止将来与自己竞争,佯装与丙竞买。
当丙发现房价太高退出时,甲也宣布不再购买
参见《合同法》第42条。
第16题:
依《票据法》的规定,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的权利不包括以下哪种情形?
A.继承
B.赠与
C.盗窃
D.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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