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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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第七条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
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四)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
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企业通过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两年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其他有关情况。
第九条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报文件和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第十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公示。
第十一条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授予“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以通告形式公布。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二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公布,并适时更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十三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复核。
接受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云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审核后填写评价意见,在复核当年的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复核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复核结果。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
(二)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
第十五条因第十四条第
(一)、
(二)、(三)项原因被撤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省级认定。
第十六条因第十四条第(五)项原因被撤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在四年内不得申请省级认定,并暂停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委下一年度申报工作。
第十七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第十八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调整和撤销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公告形式公布。
第十九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通过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等手段,支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有条件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并对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给予支持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云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云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云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4.云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
附件1
云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请表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企业名称(盖章):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填表须知
一、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二、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三、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四、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地方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企业声明
一、本企业自愿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二、本企业自愿遵守《云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
三、本企业自愿提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四、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一、申报企业情况
(一)
单位:
万元、万美元、个、%
企业名称及网址
所属行业
企业地址
基本情况
所有制性质
职工人数
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银行信用等级
企业是否属于
□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联系方式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申请联系人
上年度指标
营业收入
利税总额
利润总额
出口交货值
研发支出
专利
情况
类别
申请数
授权数
备注
专利总数
其中:
发明专利
主要产品
产品名称
产能
上年度产量
同类产品
国内市场占有率
申报企业情况
(二)
企业技术中心等
研发平台建设情况
获国家、省及市级
科技奖励情况
参与制订国际、国家、
行业和地方标准情况
质量品牌建设情况
承担国家、省级重点
工程或项目情况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企业未来规划情况
重点是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主导产业和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质量品牌建设等有关规划情况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
(一)
单位:
万元、平方米、个、%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成立时间
场所面积
运营模式
□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人员构成
管
理
人
员
负责人
联系人
专业人员
工业设计从业人数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及占比
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及占比
近两年主要指标
20年
两年总额
投入情况
投入总额
占企业R&D支出比重
设计人员经费支出
运行情况
中心运营经费支出
培训费用
工业设计服务外包额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完成项目数
产业化项目数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数
产业化成果数
专利数(申请/授权)
其中:
实用新型(申请/授权)
外观设计(申请/授权)
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申请/授权)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
(二)单位:
万元、%
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获奖作品
奖项名称
获得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主要设计成果
项目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设计成果产业化及效果
主要硬件设施
仪器设备名称
台(套)数
价值
设备完好率
使用情况
主要软件
软件名称
数量(套)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
中心运营等有关情况
重点是中心的组织体系、运营模式、产学研合作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有关情况
中心今后目标与规划情况
重点是中心今后创新建设、有效投入、设计成果等主要指标,组织体系建设、运营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和措施等情况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
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国籍
公司职务
职称学历
专业职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经历及成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注:
本表由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并附中心成员花名册。
附件2
(工业设计企业)
工业设计企业名称(盖章):
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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