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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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意见
2018年县财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意见
**县财政局18年工作总结及18年工作意见
18年,**县财政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财政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全县各级财税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及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和加强宏观调控,稳步推进稳建的财政政策,积极组织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做大财政“蛋糕”,财政收支有序均衡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经济,促进社会稳定和全县“十一五”计划的顺利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
现将18年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提出18年工作意见。
一、18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截止10月31日,全县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3418万元,同比增长37.4%,增收9100万元。
上划中央“两税”收入本月上划1591万元,累计上划12419万元,占县计划13805万元的90%,同比增长39.6%,增收3522万元。
其中:
增值税累计上划12414万元,占县计划13800万元的90%,同比增长39.6%,增收3522万元;消费税累计上划5万元,占县计划5万元的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926万元,占州政府下达计划19500万元的91.9%,占县政府下达计划18660万元的96.1%,同比增长47.3%,增收5753万元。
18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年初计划为41836万元,加上10月止已追加安排的政策性配套和各项政府事务性支出3966万元及省州下达一次专款16938万元,全县预算支出“盘子”共计62740万元。
截止十月累计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支出48053万元,占年度计划的76.6%,同比增长45.3%,增支14969万元。
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看:
(1)国税部门:
全县累计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410万元,占县计划4920万元的89.6%。
同比增长34.5%,增收1130万元。
其中:
增值税(地方25%部份)完成4138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16%部份)完成272万元。
增值税同比增收1174万元,增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价上涨和用电量的增加,商业、建材、铁合金、电力等行业税收同比大幅度增收,加之部分企业暂未办理退税,应退未退税1484万元,其中地方应退未退371万元,只有综合资源利用退税全部退完;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13.9%,原因一是因两法合并,税率调整,导致所得税政策性减收;二是因铅锌矿产品价格下跌,企业利润下滑,税源减收。
(2)地税部门:
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643万元,占县计划11620万元的91.6%,同比增长46.2%,增收3363万元。
其中:
工商各税累计完成6892万元,占县计划7690万元的89.6%,同比增长28.8%,增收1542万元;农业各税累计完成3751万元,占县计划3930的95.4%,同比增长94.4%,增收1821万元。
工商各税增收主要是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带动较大,促使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税收增长较快,使营业税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同比增长30.6%,增收947万元。
其中:
建安营业税同比增收455万元(广砚高速公路建安营业税同比增收220万元),因销售不动产等房地产营业税也同比增收346万元,交通运输业营业税同比增收104万元。
工商各税除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外,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均随正税的增收而增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因税率每平方米提高2.8元同比增收154万元。
农业各税的增收主要是今年土地价格上涨,交易量增加等因素,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分别同比增收400万元和97万元,烟叶税因入库进度较快而同比增收1324万元。
3、财政部门:
累计完成2873万元,占县计划2120万元的135.5%,同比增长78.1%,增收1260万元。
主要是罚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收411万元,其他收入增收713万元。
增收的原因是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使我县非税收入能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并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初县下达的收入计划。
(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截止10月31日,累计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8053万元,占计划的76.6%,同比增长45.2%,增支14969万元。
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增人增资、零星增资等人员工资性支出同比增支2047万元;二是县级专款及机构运转支出同比增支3238万元;三是省州专款实际拨付13801万元,同比增加8872万元,拨付率81.5%。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征管,财政收入预计可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财政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各级财税部门克服困难,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加强财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税源监管,特别是抓好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烤烟生产、城镇建设等事关全年财政增收的重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大小税收一起抓的监控机制。
二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减免,严格退税管理。
重点是加强对我县退税情况和社会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收入征收管理中的“跑、冒、滴、漏”问题,从严把好退税关,避免财政收入流失。
三是完善县域经济考核目标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进行分析,掌握经济运行和发展态势对完成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按照省州的要求,逐步建立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特许经营收入、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等项目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五是建立对乡镇财政所指导机制,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制,挂钩领导及联系股室深入基层财政所调查研究,帮助分析财政收支情况,落实县域经济指标分解到乡镇的完成情况,为完成年度财政工作任务提出指导意见。
(二)统筹兼顾,财政支出结构更为优化,社会各项事业协调稳定发展。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励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狠抓财政节支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支出预算,继续控制会议费、接待费等支出,从严控制行政开支成本,并结合近几年来州县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千方百计筹措和调度资金,优先保障机构运转、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及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确保各项重点项目资金的需要;
二是认真落实惠民政策,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18年度1-10月财政支农支出为1946.25万元,其中:
支农专项资金为1946.25万元(其中: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340万元、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547.75万元、新增种粮农民补贴20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85.75万元。
在去年粮种补贴的基础上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我县18年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已通过惠农“一折通”及时发放给农民,全县的良种补贴兑现金额为531.91万元,共涉及全县11个乡(镇)、三个农场、共有90678户农户领到了良种补贴资金。
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的困难,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全县共涉及11个乡镇73村民委9068户,现金补助资金为94.2万元,全县获中央对财政农机具补贴80万元;购机资金总额达到了268万元,全县共有70户农户获得了补贴。
三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部署及要求,我县财政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县18年度共投入扶贫资金1658万元(专户),已拨付扶贫项目资金900万元,共规划建设小康及温饱示范村共59个,小康及温饱示范村全部完成项目投资计划,其中:
上海对口帮扶建设小康村7个,共投入资金270万元。
白玉兰卫生室2个,投入资金10万元,援建希望小学3所,投入资金70万元,辣椒产业一个,投入资金30万元,种桑养蚕项目一个,投入资金20万元。
省级温饱示范村52个。
到目前为止,上级批复下达的省级温饱示范村建设任务52个,每个村省级财政资金投入15万元,52个温饱示范村共投入资金780万元,易地转移安置点1个,共转移安置人员500人,省级财政资金补助25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后,我县59个小康示范村及温饱示范村和转移安置点的水利、道路、住房条件等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得到真正的实惠,为迈向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阿猛镇、江那镇、平远镇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项目计划投资562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29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4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18万元。
于18年1月1日开工建设,18年6月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共完成投资562.62万元。
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29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48万元,自筹资金118.62万元,占投资计划的100.1%。
完成渠道建设2.6公里,占计划的100%;完成管道埋设29公里,占计划的100%;完成渠系建筑物10座,占计划的100%;完成蓄水池一座,占计划的100%;完成滴灌系统200亩,占计划的400%;完成改良土壤3000亩,占计划的100%;完成马铃薯良种繁育200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机耕路建设5公里,占计划的100%;完成优质马铃薯和优质蔬菜种植示范推广2500亩,占计划的100%。
**县丰林花生油厂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
计划投资6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0万元,自筹资金230万元。
于18年8月1日开工建设,18年6月30日建成投入使用。
共完成投资682万元。
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0万元,自筹资金232万元,占投资计划的100.2%。
完成生产厂房建设2590.7平方米,占计划的140%;完成生活及办公楼建设574平方米,占计划的118%;完成剥壳车间、花生壳临时储存库建设500平方米,占计划的90%;完成原料仓库建设1700平方米,占计划的85%;完成原料晒场及绿化设施构筑物建设15380平方米,占计划的102%;购置安装生产设备6台套,占计划的100%;完成其他投资113万元,占计划的100%(包括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编制经费,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培训及推广经费,花生种植基地及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以上两个项目于18年7月22日省州进行了项目验收,取得了省州领导的一致好评。
江那镇者腊乡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项目总投资488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25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8万元,自筹资金103万元。
项目目前进入群众开挖土方和工程招投标阶段,预计18年12月份能动工建设。
津渝公司实施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项目总投资677万元,其中:
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27万元。
五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根据我县的产业优势,积极储备项目库,选择具有推广价值、可持续发展、带动面广、辐射能力强的项目,以便于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从而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县优势特色农业资源,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我县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上级的项目上报要求,协同县级各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了中央测土配方项目、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产业扶贫项目、名特优新等项目,并及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六是大力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解决了全县共94人实现再就业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
共安排在全县49个行政、事业、厂矿、金融等单位就业,有效地解决了我县就业难的问题;按照省贯彻四部委《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具体审核工作,与县劳动保障部门、县农行一起,强化事前评估、事中监督的责任,最大限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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