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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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市建委于1985年4月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批转〈全省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即从基层抽调3名工程技术人员,在省建委的指导下筹建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按照省建委、标准局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标准局《关于试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的通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986年5月9日,市编委正式批准成立“蚌埠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隶属市建委管理。
1987年8月22日,市编委印发《关于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机构问题的通知》[蚌编字(87)57号],重新明确“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成建制划归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原正科级别不变”。
1999年2月1日,市编委批复“同意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更名为蚌埠市建筑管理局”,本站自1987年8月至今隶属市建筑管理局(处)的直接领导。
创建和发展阶段,市建委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于1986年5月任命首任副站长主持全站工作,此后于1987年11月和1996年7月先后对我站进行了二次站领导的换任调整。
此间,我站又于1992年4月和2000年3月,两次接受省建设厅考核,获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证书》,通过1986年8月、1996年9月和2003年12月三次重要的人员调整扩充,目前全站在册人数已达12名,其中:
高级工程师2名;
工程师6名;
助理工程师2名;
技师1名;
见习人员1名,工程技术人员比例已占全员的83.3%,人员的知识结构由原有的中专学历人员3名,发展到具有本科学历人员9名,大专学历人员2名,并且工程质监仪器、设备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监督工作条件逐步得到改善,质监人员配备使用的便携式质检(工具包)仪器进行了四次淘汰更换,从创建初期仅有普通经纬仪、水平仪和常规系列质检工具15件,现已更新为具有智能化的钢筋扫描仪、激光测距仪、激光定位仪、数码相机等高科技质检仪器、设备27件。
及时购置并不断更新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业务书籍,现已达到1260余册,办公面积由每人6.67平方米,改善到每人13.69平方米,工程质监专用车先后进行了三次更新,另购置5台电脑配置于各内设(科)室,监督人员的业务通讯联络全部实现了手机化,监督数据统计及信息传递实现了网络化。
目前,全站固定资产已达到60.84万元,比建站初期的6.13万元增加了约十倍,并且市建筑管理局自1994年3月起逐步建立起皖北片规模最大、功能最全、实力最强的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现固定资产投资达近720万元,使本站从整体上形成了土建、水电及设备安装等专业齐全、监督手段完善,监督实力强劲、社会形象良好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二、全面建章立制,加强自身建设
我市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历程,也是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求真务实、尽职作为、竭力奉献的历程,为保证全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和规范有序的开展,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自创建初期,根据国家深化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要求,以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省计委、省建行《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建管字(1985)156号]以及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当时出台的几项管理规章为依据,以规范并严格自身管理为前提,将强化监管、保证和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作为工作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地着手制定适应本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近20年的发展中不断补充完善和创新,先后制定“站长、副站长、技术负责人及各级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等站内管理制度22项,编制《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情况月报表》、《工程质保资料核查情况登记表》和《工程原材料试验批次统计表》等工程质监管理用表40余种。
同时,从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自身管理和规范监督行为的角度,于1999年1月编制并发布了我市第一部集工程建设法规配套、岗位职责明确、监督程序与内容完整、监督知识丰富、管理制度健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为我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为使各级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不断巩固更新,工作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我站还坚持将监督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订立制度约束人、监督检查促进人、考核测评鉴定人、落实奖罚鞭策人,积极参与行风评议和投入创建“十佳监督站、十佳监督员”、“优秀监督站、优秀监督员”以及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使自身队伍不断得到健康成长,同时严格执行每周政治学习、监督员思想情况汇报、工作日记核查和公开办事及廉政建设等多项站内制度,使全员时刻绷紧弦、严律己、不放松。
不仅如此,我站还先后分批组织人员赴南京、武汉、天津、湖州、合肥等省内外10余个先进地市参观学习,汲取经验,总数达110余人次,派员参加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等管理部门或权威机构分别在北京、厦门、南昌、济南等地举办的各类“现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仪器使用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监督员岗位资格”等培训班达160余人次,投资近8万元支持和鼓励10名监督人员参加了相应专业的理论知识学习深造,从而使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学历层次在监督工作岗位上普遍得到提高,技术职称得到晋升。
目前,我站除1名司机和3名新增人员,其余8名在册监督人员已全部获得行政执法证书和省建设厅颁发的监督员岗位证书,具备了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了建站初期监督力量薄弱、监管经验不足和无证监督的状况,使队伍形成了精干、高效、业务全能的战斗力。
三、循序渐进监控,履行监督职责
我市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起始期,正值全市工程质量的低谷期,随着1985年至1987年全市基建规模的迅猛扩大,市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成倍增长,大量农民队伍走上建筑施工岗位,加之当时建筑管理机制的不适宜,规章制度不健全和制约手段不完善,以至部分未经培训,缺乏基本技能的农民队伍投入建筑工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事故不断,隐患、通病难除,总体水平低下,针对这一状况,我站自1985年起依靠仅有的三名监督员,以日常随机抽查监督为基本工作方式,以把握工程要点、难点的监督为工作重心,率先在省内同级地市实行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四到位制度,并通过贯彻国家颁布的“砖石、钢筋砼、屋面、装饰等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实施工程质量大检查、落实行政处罚等手段,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力求扭转令人担忧的工程质量状况。
此后,全市工程质量的监控管理随站领导的二次换任,监督深度进一步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在监督验收“四到位”的基础上增设了基桩、钢结构、预应力结构等关键环节的验收到位监督,并自1995年11月起创新地采取了对框架结构砼进行实体强度回弹抽测的监控措施,从工程结构实体上,把握了要点和难点的质量监督,警示了企业,促进了全市工程结构砼质量的提高,为省内其它兄弟地市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起到了示范作用。
与此同时,推广“四新”、“创优评审”等行之有效的地方管理措施相继出台,岗位培训、质量观摩等有影响、上规模的工程质量管理活动频繁开展,监督职能和方式依照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规定进行了及时调整和转变,有力保证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近20年的监督历程中,我们先后制定并印发《锤击沉管夯扩砼灌注桩设计与施工暂行规定》、《关于严禁框架结构工程外围护填充墙使用轻集料砼砌块的通知》、《关于实行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十项措施》等具有本地特殊管理措施的规范性文件30余份,组织实施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学校舍工程”、预制构件及预拌砼、装饰装修及玻璃幕墙工程等各类工程质量大检查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检查”、“整顿暨规范建筑市场大检查”计40余次,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预应力结构及竣工工程的监督验收达16450余次,完成监督工程2870余项,总建筑面积约达1020万平方米,同时落实了各受监工程监督计划(方案)的制定和现场监督交底。
针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隐患,我站共签发监督整改通知书840余份,印发查处通报60余期,实施经济处罚40多起,召开工程质量整治现场会30多次,采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违章、违规施工行为及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16次,宣传表彰工程质量先进单位和典型事例30余次。
此间,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简捷高效的管理,认真负责地履行了1985年至1992年间实行“竣工工程验收签证认可制”所应尽的各项监管职责,以规范、严谨的监督程序和公正、准确的工作实效,行使了1993年至1999年实行“工程质量等级核验制”所担负的各项监督职能,并自国务院颁布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2000年1月起连续四年开展了声势大、内容全的“住宅工程质量年”活动,同时实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报告制”,接受市建委的委托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2000年10月,我站根据建设部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具体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3月又拉开了贯彻国家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系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序幕,同时推动建筑企业施工工艺标准的编制与发布工作。
一系列循序渐进的监管方式和行之有效的监控措施,不仅保证了全市建筑工程的安全,同时促进了全市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工作的稳步发展与提高。
各项随机巡查、抽查以及不同形式的省、市级(或国家级)工程质量大检查结果表明,我市历年监督的在建结构工程质量稳定,安全有保证,质量水平逐年提高,监控管理到位,成效显著,竣工工程合格率从1987年的0起步,至1988年上升为20.73%,1989年提高到41.05%,1990
年为59.87%,1991年为67.11%,1992年为80.43%,1993年为76.2%,1994年为
77.36%,1995年为
82.35%,1996年为98.94%,1997年至2003年全部达100%,我市在建和竣工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在实施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近20年里始终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四、严格行使职能,实施综合治理
我市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近20年,既是我们依法循序渐进履行职责的20年,也是我们工程质监管理经验不断得到总结、方法手段不断创新的20年,通过深入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仅靠监督抽查、实施处罚、核验质量等级的监督方式是难以达到应有效果的,只有抓源头、多渠道、全方位的实施管理才能调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促进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为此,我们自1992年起,将常规的监督管理与实施综合治理紧密结合,以推动全市工程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管理,帮促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保体系,积极推动企业质量体系贯标认证工作,使我市七个主要建筑施工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及时指导其调整和充实工作人员,促使发挥对工程质量的自控作用。
另对市属各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指出其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认真改进提高,此间,我们召开全市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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