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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电改引发电力产业链新格局,抓住价值链重塑5条主线13
1、引入市场化力量,打造电力工业新格局13
2、五条主线15
(1)利润再分配,水电和优势火电收益15
(2)新电改开启能源互联网时代16
(3)售电牌照放开,孕育新商业模式18
(4)配电侧、微网建设迎来新机遇,分布式、储能的春天来临19
(5)议价能力变化,电气设备盈利弹性提升23
新电改扬帆起航,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的改革方向将重塑电力工业产业链,引发重大变革,电价和交易的市场化作用将得到体现。
电改前世今生:
13年后体制改革再启,新电改扬帆起航。
上一轮电改中输配分开、竞价上网两大任务并未得到实施,新电改未触及输配分开,但强调三放开(新增的配售电市场放开、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放开)、一独立(交易机构相对独立)、三加强(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和提升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性供应水平),我们认为其核心问题包括:
建立多买多卖的交易市场,实现电价定价机制市场化以及提高电网对新能源接入的友好性,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在电气新时代迎接能源互联网的到来。
我们判断配售电侧的业态将发生大变革,同时电价作为贯穿整个系统的关键将真正开始发挥其市场化调节作用。
引入市场化力量,电改新时代孕育产业链新格局。
厂网分开奠定了现有电力工业的格局,我们认为新电改注重市场改革深化,垄断性电网的优势地位被削弱,更多体现其公用事业本质,产业链将形成新格局,利润向产业链上下游再分配,同时用户侧的新商业模式诞生。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前世今生
1、2002年电改塑造了电力产业链的现有格局
上一轮电改的核心——五号文件。
我国上一轮电改恰逢国际电改大潮,且当时省际之间市场壁垒阻碍了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臵,原来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发展要求。
为了破除垄断,打造适应电力供需新关系的电力体系,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经过长时间的论证和博弈,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发布,一般俗称的电改五号文件为我国的电力系统改革指出了一条中长期的规划,其改革总体目标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臵,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厂网分开重塑了电力产业链,电网在价值链中的优势地位得到确立。
在五号文件下发后不久厂网分开得到实施,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得到充足,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若干个独立的发电企业,发电端引入竞争。
电网资产虽然也被重组,但只是分为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并未真正地实现竞争。
自此,原本上下游垂直一体化的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拆,垄断性的电网在电力工业产业链中的强势地位得到确立。
2、电改五号文件中提出的任务尚未完全完成
厂网分开和主辅分离已完成,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未有效推进。
在国家电力公司拆分后,多经和三产也适时被剥离,经过十年发展已陆续完成厂网分开和主辅分离,目前国内已形成以五大发电集团、两家电网公司为主的电力供给体系。
但五号文件中提出的输配分开并未实施,而竞价上网部分进行了大用户直供电试点等常识,但真正意义上的竞价上网并未得到真正贯彻。
二、新电改再启航,关键是发挥市场作用
1、输配分离或暂不实施
所谓输配分开,指的是电网输配环节或者配售环节的切分,意指将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的输电网和配电网分别划分。
输配电网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具有自然垄断属性。
根据《网易新闻》转引,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发改委《电力调度和交易的管理体制的中外比较研究》课题的主要负责人)表示:
“电网有自然垄断的属性,要讲规模效益,在这个基础上,再来看电网拆分好还是统一好,否则大垄断就会变成小垄断,从而带来效率低下、资产损失、安全运行受挑战、环境污染等问题。
”从我国发展实际看,未来将继续面临能源与用电负荷分离的问题,区域调度、远距离输电需求持续增加——这是国情所决定的,不是简单进行国际比较就能解释的。
由此,电网尤其是输电网应定义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具有维持垄断的天然属性。
据《每日新报》报道,2011年12月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电网应属于“公益性国企”,“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
输配分离是5号文的四个目标之一,也是电力体制改革中争议最为激烈的内容。
“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相关文件对输配分开专门进行了解释,输配分开有三种形式:
一是功能分离,在同一家电网公司内将输电和配电业务在财务上分开核算;
二是法人分离,在同一家电网公司内部分别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输电公司和配电公司;
三是产权分离,分别组建属于不同产权主体的输电公司和配电公司。
我们认为输配分开与否仍是建立在未来两个环节成本核算的细化程度上,分开不是目的,能否建立成本加成机制才是决定因素。
输配电本身具有自然垄断属性,这种属性并不能因为输配分开而改变,只是由一个大垄断变成数个小垄断而已。
配电网和大用户直购电、双边交易等没有矛盾,输电和配电的成本独立核算后,不一定要拆分输电和配电。
我们认为从改革的核心目标出发,未来将在电力生产和供给的职能上做文章,地理区域划分并不能加强效果。
2、改革稳中求进,新电改方案再启航
目前是进行新一轮电改的好时机。
电力体制改革从2002年提出至今已过十几年,取得了包括厂网分离、主辅分离的一系列成果。
对于饱受诟病的“进度慢”问题,我们认为改革将在保障电网基础建设和运行安全的基础上逐步开展。
我们认为目前的电力供需关系不紧,政府对于破除垄断、改造国企的倡导也提供了一个宽松的政策背景,新电改的推出恰逢其时。
根据《凤凰网》报道,新电改方案已由中办以【2015】9号文的文件正式下发,该文件标题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
新增的配售电市场放开、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放开。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
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
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
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3、关键是发挥电价和交易的市场化作用
我们回顾了2002年至今各部门对电改问题的探讨,其中要点涉及输配分开、配售分开和调度独立,而这些都以交易市场建立和能源结构调整为基础,体现了决策层的关注和顾虑。
我们认为引入具有特许经营权的售电环节能有效提供“多买方”,电网更为积极的表态和后续针对性投资将提高新能源接入。
我们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将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1、建立多买多卖、多市场交易的平台,实现电价定价机制的(相对)市场化;
2、提高电网接入新能源的比例,提升电网的友好性。
第一点主要针对热议的“市场化”,第二点主要针对能源结构调整的大方向。
对于“市场化”,核心无外乎三点:
1、形成竞价的交易主体,即多买和多卖。
其中多卖可以通过引入特许售电环节或配网代理的方式实现。
2、形成竞价的交易市场,即交易平台和机制。
需要公平监管的第三方、承担撮合并完成交易的执行人。
对于执行人最可能由现存的电网公司担任,该角色应当定义为公益性企业,保持一定的垄断有利于维护市场效率和交易安全。
3、形成清晰明确的价格连动机制。
成熟后的终端消费电价应由上网电价加成输配成本和各环节利润构成,明晰各环节职能并实现成本、利润可计量。
电力市场化改革目前面临的最突出最紧要的矛盾是,电力市场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即发电企业(生产者)和电力用户(消费者)被制度性“隔离”,不能直接“见面”进行市场交易。
电价市场化是重中之重。
目前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因为目前电网的定位,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有限。
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有些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的现象。
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正在逐步形成,进一步市场化力量的引入是关键。
五号文件提出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电价、配电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
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
输、配电价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
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
政府按效率原则、激励机制和吸引投资的要求,并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对各个环节的价格进行调控和监管。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在发电环节实行了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在输配环节初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放开两头,管住中间。
所谓放开两头,一是开放发电侧市场,以此吸引多元投资主体投资电源建设,形成多元发电主体,这个目前已经基本实现;
二是开放购电侧市场,把购电的选择权交给购电人,鼓励和吸引电力用户进入电力交易市场,形成多元购电主体。
所谓管住中间,就是要加强对输配电环节的监管,使其为电力购销双方提供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输电服务。
开放售电侧市场,推进电力改革的突破口。
配电环节是垄断的,输电环节也同样垄断,所以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个是将发电环节分开,更重要的是给用户以选择权,要牢牢抓住发电环节和用电环节这两个存在竞争的环节,配电和输电就是垄断的环节。
交易平台独立有助于市场化进程。
2012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对电力体制改革进行专门调研,调研提出电力改革新方向:
“实现电力调度、交易、结算独立运行”。
在2012年9月,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以清晰、简洁的语言描绘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图景:
建立并完善发电和用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核定并严格监管的电价机制,实现电力调度、交易、结算独立运行,国家监管,为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创造体制环境。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调度独立是相对于“交易”和“结算”功能,我们理解并不是指要将调度职能从电网划分。
未来交易市场建立后,电网将主要承担执行的任务,“结算”和“交易”本身应由其他部门参与。
三、新电改引发电力产业链新格局,抓住价值链重塑5条主线
1、引入市场化力量,打造电力工业新格局
垄断性电网的优势地位被削弱。
厂网分开的实施确立了发电端的竞争引入,相较而言电网段的垄断导致了其在产业链中的强势地位。
本次新电改虽然未提拆分电网,但一方面更关注用户侧市场化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在垄断性环节加强监管,电网的强势地位将被削弱。
注:
实线代表电力在非同一市场主体间的流动;
虚线代表电力在同一市场主体内部的流动
垄断性利润流向产业链上下游。
新电改实施后电网的定位将发生变化,统购统销权利的打破让其回归公用事业本质,未来主要利润将来自于过网费,原本具备垄断性优势的电网利润将流向发电和电力设备等产业链相关领域。
2、五条主线
(1)利润再分配,水电和优势火电收益
市场化改革之后,水电弹性大。
原本水电上网的低价源于我国成本加成法的上网电价核定政策,水电因一次能源为可再生的天然水资源,虽然规划开发建设的前期投入成本较常规火电高,但是进入运营期单位发电变动成本较小,因此根据“成本补偿+合理利润”的上网电价核定模式,水电即获得了相比火电同质但低价的待遇。
“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水电企业无论通过大用户直购电,还是设立售电公司销售电力,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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