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文档格式.doc
- 文档编号:14899483
- 上传时间:2022-10-25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17KB
保险学文档格式.doc
《保险学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学文档格式.doc(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风险管理技术选择及实施→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1.风险识别(事前评估或风险评估):
是对潜在及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的过程
主要包括:
感知风险分析风险
主要内容:
①在风险事故发生前考察风险源②识别风险暴露
2.风险衡量:
是要运用概率及数理统计方法,衡量潜在损失的规模和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的两个方面——损失的大小
——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衡量的方法:
(1)定量分析方法
(2)定性分析方法
3.风险评价(安全评价):
是对风险的综合评价。
具体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基础上,把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得出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评价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比较,确定危险等级。
4.风险管理技术选择及实施
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管理技术(控制型财务型)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概念:
是指经济单位有意识地采取措施,以消除风险,或防止及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
风险避免、防损、减损、控制风险转移、信息管理
1.风险避免(风险回避):
通过放弃某项活动以达到回避因从事该项活动可能产生潜在损失的行为。
(包括主动避免和被动放弃)
2.防损:
目的在于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而达到降低损失频率。
(可以通过改变风险链的前三个环节——风险要素、环境、风险要素和环境间的相互作用)
3.减损(并不能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但能够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尽量遏制事态恶化):
是指风险事故发生时或发生后才去的各种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
减损措施:
“抢救”(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组织扩大的正确反映)、
风险分离或隔离、风险的分散、追偿、建立应急计划。
4.控制型风险转移:
指的是通过财产及活动的转移,或者通过签订协议和交易标准化,使一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到受让方。
5.信息管理:
指的是通过良好的信息沟通和知识传递,能够降低人们对于周围环境及活动的不确定性,从而能够更好地防范风险。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对于无法控制的风险)
1.风险自留(风险自担):
是经济单位自己承担全部或部分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主动自留被动自留
具体方式:
(1)损失储备基金
(2)自保公司
财务型风险转移:
是有意识地将风险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个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
包括
(1)保险:
就是通过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2)非保险的财务型风险转移:
是一种外部融资方式,用以支付事故发生是的损失及费用。
风险管理技术的选择和实施
损失频率
损失程度
风险管理技术
低
小
自留
高
防损、减损
大
避免
转移(保险)
第二章
有关保险的几个概念
大数法则:
规定统计样本规则后,所统计样本包含个数越多,则统计结果越接近概率学上的数字数据。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保险深度:
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的保险费收入占该国家(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它反映了保险业为国内生产总值贡献的程度。
(保险深度大,该国家或地区保险业比较发达)
保险密度:
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人均付出的保险费。
他表达了(平均意义上)人们在收入中用于保障的部分。
(保险密度大,该国家或地区居民在满足了基本生活的需要的同时关注自身的安全保障。
)
保险的职能
1.保险的基本职能:
(1)分摊损失
对于被保险人来说,保险实际上是以小额的保费换取可能的大额损失的保障
对于保险人来说,保险则是将少数人的风险损失分摊给所有投保人
(2)经济补偿(是保险的本质特征和目的)
2.保险的派生职能:
(1)融资职能
(2)防灾防损的职能
保险的分类
从广义的角度,按保险实施主体不同,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从广义的角度,按保险实施法律依据不同,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
从狭义的角度,按被保险对象不同,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按风险转嫁的不同层次,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
注意
社会保险包括:
①养老保险②失业保险③医疗保险④工伤保险⑤生育保险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回归书本)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补偿原则保险代位原则分摊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做到诚信的最大化。
最大诚信原则的组成:
告知、保证、禁止隐瞒和欺诈、弃权和禁止发言
1.告知:
(1)投资人的告知义务
(2)保险人的告知义务
2.保证:
是对某类事情的作为或不作为、存在或不存在的承诺
保证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明示保证:
一般以特约条款或附贴条款载于保险单内,或者以口头方式承诺。
分为——承诺保证:
在投保后承诺做或不做某事
——确认保证:
确认目前这种事物处于目前情况
默认保证:
是根据习惯或惯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保证的事项
3.禁止隐瞒和欺诈(是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基本要求)
4.弃权和禁止反言
构成保险人弃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首先,保险人必须有弃权的意思,无论是明示还是默示。
另外,保险人必须知道被保险人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况及因此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
保险利益原则
1.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保险利益的成立条件:
合法性、确定性、经济性、公益性
3.保险利益原则(保险的一项基本原则):
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不仅仅体现为现实所有权性质的财产关系,还有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合同利益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存在的意义:
(1)排除保险人利用保险进行赌博的可能性
(2)防止道德风险
(3)保险利益是保险人补偿保险标的的最高限额
近因原则
1.近因原则:
是指在处理理赔案时,赔偿与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必须保险责任。
2.近因原则确定近因的方法:
1.顺推法2.逆推法
3.近因原则的运用
(1)单一原因
(2)时间链成串联状态(3)多个事件组成并联关系
补偿原则
1.补偿原则:
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状况,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经济收益经济补偿
2.补偿原则的实施
(1)以实际损失为限
(2)以保险金额为限(3)以保险利益为限
保险代位原则
保险代位原则:
是指保险事故发生以后,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被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者取得向造成保险事故的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权物上代位权
分摊原则
分摊原则:
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时,保险事故导致的保险标的的损失由各保险人分摊,并且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应超过保险价值。
重复保险赔偿的分担方式:
1.比例分摊2.限额分摊3.顺序分摊
1.比例责任法
比例责任法又称保额比例分摊制。
即各
保险人按各自保险单中承保的保额与总保额
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计算公式是:
某保险人赔偿额=损失额×
计算如下:
甲公司:
125000×
=75000元
乙公司:
=50000元
2.责任限额法
责任限额法又称独立责任制,是以各
个保险人的独立责任比例来(即无他保的情
况)分摊损失的方法。
计算公式为:
以上述例题为例,按照责任限额制,各
保险公司的分摊赔款计算如下:
=69444元
=55556元
题目
王某有套住房价值20万元。
1999年3月2
日,王某所在单位为全体职工在甲公司投保了
家财险,每人保额为15万元。
王某的妻子李某
所在单位于同年4月1日向乙公司为每一职工投
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家财险。
1999年12月2日
王某家着火,损失12.5万元。
按比例责任制,
各保险公司应分摊多少赔款?
3顺序责任法
按照订立保险合同的先后顺序分摊赔
偿责任首先签订合同者首先赔偿,在第一
个保险人依照保额承担赔偿责任后,不足
时再由第二个保险人赔偿,以此类推,直
至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足额补偿为止。
仍按上例,按照顺序责任制,各保险公司的分摊赔款计算如下:
甲公司在3月2日出单,首先赔付12500元。
乙公司在4月1日出单,不用赔付。
若王某家损失达16000元,则:
甲公司赔款额=15000元,
乙公司赔款额=16000-15000=1000元。
第四章
保险合同的分类
按保险标的的分类(保险标的:
认同具有保险利益以及市场价值)
(1)财产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
按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分类
(1)定额保险合同
(2)损失补偿保险合同
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分类
(1)足额保险合同
(2)不足额保险合同(3)超额保险合同
按是否约定保险价值进行分类
(1)定制保险合同
(2)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
1.附和性合同:
是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能在此基础上做出取舍决定,即要么接受,要么不签订合同,一般没有多少商量余地。
附和性合同成立的条件:
1.签字2.民事保证3.法律所承认的默示保证
2.射幸性(碰运气)合同:
是指保险双方就某一不确定的事件达成协议,只有出现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才对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
3.最大诚信合同:
任何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必须以合同当事人的诚实信用为基础
4.双务合同:
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等合同。
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合同的的当事人
※保险人:
又称承保人,是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以法人经营为主,通常称为保险公司。
※投保人:
又称要保人,是对可保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像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