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招标综合投标法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4887139
- 上传时间:2022-10-25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1.24KB
综合招标综合投标法文档格式.docx
《综合招标综合投标法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招标综合投标法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众安全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同意。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需进行招标其她项目范围有要求,依据其要求。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她任何方法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该遵照公开。
公平。
公正和老实信用标准。
第六条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域或者部门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当地域。
本系统以外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参与投标,不得以任何方法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该接收依法实施监督。
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及相关部门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要求。
第二章招标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据本法要求提出招标项目。
进行招标法人或者其她组织。
第九条招标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需要推行项目审批手续,应该先推行审批手续,取得同意。
招标人应该有进行招标项目对应资金或者资金起源已经落实,并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方法邀请不特定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方法邀请特定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国家关键项目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地方关键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
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能够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法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含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能够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立案。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置。
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含有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营业场所和对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对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要求条件。
能够作为评委员会组员人选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库。
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具体措施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订。
从事其她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她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她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相关招标人要求。
第十六条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法,应该公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应该经过国家指定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她媒介公布。
招标公告应该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性质。
数量。
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措施等事项。
第十七条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法,应该向三个以上含有负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特定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该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要求事项。
第十八条招标人能够依据招标项目本身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质证实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国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依据其要求。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该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该包含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署协议关键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技术。
标准有要求,招标人应该根据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
确定工期,招标人应该合理划分标段。
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生产供给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其她内容。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能够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她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名称。
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相关招标投标其她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标底必需保密。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者修改,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该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合理时间;
不过,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
参与投标竞争法人或者其她组织。
依法招标科研项目许可个人参与投标,投标个人适用本法相关投标人要求。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该含有负担招标项目能力;
国家相关要求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投标人应该含有要求资格条件。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投标文件内容应该包含拟派出项目责任人与关键技术人员简历。
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该签收保留,不得开启。
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该依据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应该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能够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载明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应该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她组织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含有负担招标项目对应能力;
国家相关要求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该含有要求对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该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负担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该共同与招标人签署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她投标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她投标人正当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她人正当权益。
严禁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也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她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开标应该在招标文件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
行;
开标地点应该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地点。
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
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验并公证;
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她关键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全部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该当众给予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该统计,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得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
前款教授应该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含有高级职称或者含有相同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
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教授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教授库内相关专业教授名单中确定;
通常招标项目能够采取随机抽取方法,特殊招标项目能够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评标委员会;
已经进入应该更换。
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该保密。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该采取必需方法,确保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者说明,不过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
容。
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该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设有标底,应该参考标底。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评标有尤其要求。
从其要求。
第四十一条中标人投标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而且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不过投标价格低于成本除外。
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
决全部投标。
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全部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该依据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客观。
公正地推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评审意见负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她好处。
评标委员会组员和参与评标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相关其她情况。
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井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含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该依法负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
其她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确保金,中标人应该提交。
第四十七条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综合 招标 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