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管理规范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4859822
- 上传时间:2022-10-25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8.93KB
商业秘密管理规范Word格式.docx
《商业秘密管理规范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秘密管理规范Word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七条知识产权办公室为集团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
密;
3、未经公司授权和许可不得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九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十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及技术合同等)。
1.技术秘密:
1、工艺技术资料:
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
2、工程技术资料:
所有产品的非标生产设备资料。
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器(仪表)设计等;
3、生产技术资料:
所有产品的生产配方、产品的制造方法、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质量记录。
2.经营秘密:
1、销售信息资料:
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商业函电(包括电子邮件)、合同订单等;
2、采购信息资料:
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
3、财务信息资料:
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
3.管理秘密:
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
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
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
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信息资料;
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
公司整合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
公司内部考核体系的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
4、档案信息资料:
公司档案室的各类信息资料;
5、电子信息资料:
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
第四章密级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商业秘密案重要程度划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绝密级”:
是最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包括:
所有产品的技术总结报告、技术配方、工艺卡片、技术通知、原材料和产品的编码方法、工程设计;
经营决策、营销规划、市场调查和预测报告、促销方案、定价策略、商业函电;
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内部会计报告与分析;
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决议;
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薪酬方案、中高级职员的全部资料、兼职和聘用人员的合同协议、内部各考核体系考核资料。
“机密级”:
是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生产过程的质量记录、经营战略、销售政策、营销计划、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客户档案、合同订单、营销管理制度、工作总结;
采购渠道、进价策略、主要原材料技术指标;
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存货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
人员调配方案、人员结构、员工录取过程。
“秘密级”:
是一般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一般的非标设备资料、整合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报告、长期投资核算、外部会计报告、档案室普通文件、员工薪资表等。
第十二条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实行标识控制,加盖“绝密”、“机密”印章。
在特殊情况下未进行标识的有关资料、文件仍然为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商业秘密的密级及标识、各部门依据本规定随时进行确定并标明保密级别。
商业秘密在确定密级前,各部门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各单位根据需要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等载体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应及时向知识产权办公室申报,经公司相关会议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知识产权办公室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五条根据保密需要,对关键数据和软件等计算机信息采取加密或其它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泄密。
第十六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进行复印或复制。
得到许可复印或复制后,复印件或复制件与原件的密级相同。
因工作需要使用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通知保密员对商业秘密及其复印件、复制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记录。
第十七条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的销毁由部门领导提出,经知识产权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企管部做好记录。
第五章商业秘密的确定和申报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每年6月、12月初确认、修改本单位涉及的商业秘密事项,依据各单位报送备案的商业秘密事项汇总编制《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并上报总经理批准。
《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报送公司高管人员,而将各部门涉及的商业秘密以《部门商业秘密一览表》的形式单独发放。
第十九条各部门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例会,对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确认,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当保密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各分公司、各部门应当随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确认,必要时通知职能部门参加。
第二十条实行保密信息报告制度。
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将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由第三人使用的,应当事先得到部门负责人的许可,保密员做好登记。
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做出保密信息、职务成果的,应立即向本部门保密员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取得或将要取得其他企业的保密信息,应事前或事后向本部门保密员报告。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经办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经办事项或项目结束后应立即将有关资料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归入本部门档案管理。
各部门保密员须定期将本部门档案资料交公司办档案室统一管理。
因工作需要,由员工个人保管的秘密载体,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保密员做好登记,保管人应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员工发生内部调动,须向原部门返还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保密员注销登记。
员工离开企业时,个人保管的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该全部返还企业,并必须在本单位保密员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未按此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企业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离开本部门或本企业的各种手续和出示有关证明。
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使用权限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级以上领导:
有权了解全公司的技术、经营、管理各级秘密,并负保密责任。
第二十三条副总经理级:
有权了解分管工作的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级以下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绝密级商业秘密,须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
第二十四条部长级:
有权了解本部门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和公司一般级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须经该部门部长级领导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须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
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各部门经办人员有权了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本部门其他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部长级以上领导批准;
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须经本部门和其它部门部长级以上领导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须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
第二十六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章商业秘密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须与公司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对掌握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的人员在其签订的保密协议中,须明确竞业限制条款。
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和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八条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离开本企业,在与企业结束劳动关系后,仍然对企业重要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秘密完全公开。
第八章外来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安保、门卫加强人员进出的控制,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实行“回执卡”管理。
“回执卡”上应注明来宾的出入厂时间,如到下班时间尚有未离厂的来宾,接待部门须主动和门卫说明。
一般情况下,未经预约说明或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下班时间严禁外人入场。
对来访者一律实行统一集中接待。
有业务关系的外来人员,由门卫通知对口接待部门或个人接待,进入生产区需办理“进入生产区许可证”手续,并有专人陪同。
进入涉密区域,须征得部门保密员或负责人同意。
无业务关系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厂区,接待人员在传达室会客。
第三十条物资出厂,实行物资出门证制度。
凡出厂物资,门卫需严格检查,任何物资出厂均需出具权限人员批准的出门证。
员工携物出厂应主动配合门卫查验,离厂人员在宿舍整理物品时应通知公寓楼管理员到场,出场时应主动配合门卫查验。
第九章违反商业秘密保护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没有及时按本手册的规定或相关要求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尚未造成失密后果的,给予以下处罚:
第三十二条秘密级:
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三十三条机密级:
责任人罚款2000元,保密员1000元;
第三十四条绝密级:
责任人罚款4000元,保密员30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0元。
第三十五条责任人无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处以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六条责任人违反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企业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或者根据签订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责任人侵犯商业秘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五条公司知识产权办公室检查该手册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公司知识产权主管负责该手册的考核。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手册由知识产权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三十八条本手册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业秘密 管理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