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铭杨清媚费孝通与《乡土社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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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铭铭杨清媚费孝通与《乡土社会》
王铭铭,杨清媚:
费孝通与《乡土社会》
中国最重要的社会科学家费孝通先生,一生著述丰厚,《乡土中国》不过是他厚重的积累中的一小叠字纸,但是,这本小册子却具有深远的影响。
费孝通祖籍江苏吴江(旧属苏州府),1910出生,2005年去世,其人生,跨越了两个世纪、三个“朝代”,临近人生的终点,内心却仍旧保留“绅士”的认同。
作为清王朝终结后成长起来的第一代人,费孝通幼年既受西式教育,又浸染于乡土志家学传统中。
青年时期,因学潮波及,他中断东吴大学医学预科的学习,北上燕京大学,投入中国社会学先锋吴文藻先生门下。
本科毕业后,由吴文藻力荐,费孝通进入清华,师从俄国流亡来华的人类学家史禄国,在他指导下学习体质人类学与社会人类学。
两年后,费孝通远赴英伦,在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师从人类学大师马林诺夫斯基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
1938年,已获博士学位的费孝通归心似箭,为避开战火,他从西贡辗转至云南,进入当时吴文藻执掌的云南大学社会学系,并负责由云大和燕大共同合建的社会学工作站。
不久,在日军的炮火催逼下,工作站被迫迁往呈贡魁星阁。
20世纪40年代,费正清及夫人费慰梅女士曾前来参观,工作站同仁艰苦的工作精神、明确的工作目标及费孝通天才般的创造性,都给费正清夫妇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诚然,费正清所奠定的美国汉学研究,局限于汉人的社会和历史,而对于费孝通而言,“中国”一词所涵盖的文化复杂性远远超出了汉学家的想象。
费孝通认为,中国能否在战争中坚持下去,不仅要鼓舞民族团结之精神,还应顺应剧变,完成其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而这项工作应先从汉人农村展开,接着在把经验传递到民族地区。
从1938年到1949年,将届“不惑”的费孝通迎来了其学术生命的高峰,《乡土中国》便是这一高峰阶段的成果之一。
关于《乡土中国》,费孝通说:
《乡土中国》这本小册子和我所写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
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这种尝试,在具体现象中提炼出认识现象的概念,在英文中可以用IdealType这个名词来指称。
IdealType的适当翻译可以说是观念中的类型,属于理性知识的范畴。
它并不是虚构,也不是理想,而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中的普遍性质,是通过人们的认识过程而形成的概念。
费孝通自己把《江村经济》与《乡土中国》视为不同学术探索阶段的产物。
从1924年夏天大瑶山初次田野调查开始至1933年是第一阶段,他的主要工作是实地研究;在1933年访英归国以后开始第二阶段,主要进行社会结构分析,试图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
费孝通对自己学术思想的梳理是为了说明在不同时期自己的研究重心有不同侧重,实际这两方面的研究在内在思路上并非前后相继,而是一体两面。
如果说《江村经济》侧重讨论社会制度变革,那么《乡土中国》则在探讨与之相匹配的社会道德——这本质上是一个韦伯式的现代化命题。
《江村经济》与《乡土中国》之关系这条线索,贯穿了费孝通大半生对社会改革的种种设想。
在方法论上,《乡土中国》主张,社会学作为综合科学,应从制度的相互关系着眼,看全盘社会结构的格式。
费孝通用“格式”来形容结构形式,认为pattern、configuration、integration都是为结构研究所用的概念。
在他看来,其另一部著作《生育制度》“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乡土中国》则“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
费孝通所说的“格式”概念取自美国文化人类学,后者与德国文化论关系密切,其“格式”概念,词义约等于“民族性”,指的是一整套文化传承下来的价值观念。
费孝通说:
“价值标准是我们行为的指针,是文化替我们砌下的道路,是社会用了压力很早灌输到每个小孩子脑中的辨别应该不应该的张本。
没有一举一动不能在这个价值尺度上查得它的地位。
这是决定每个人在各种可能的反应中所作的选择,一切行为的实践也是文化所定下的价值的表现。
这样说来,价值标准是文化造下来指导个人行为,使其符合于社会制度所规定下的规范,它的功能就在配合个人和社会,维持社会的制度。
”费孝通认为,比较研究若再推进,则会落在这些价值观念的比较上。
这种比较研究法,与曾经来燕大讲学的英国人类学大师拉德克利夫一布朗(A.R,Radcliffe-Brown)所提倡的“比较社会学”之间,存在些许差异。
拉德克利夫一布朗接受法国涂尔干(EmileDurkheim)的社会学观,强调将文化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解释,是要“对该民族的所有道德习俗进行分析,并说明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社会的基本组织组织基础之间的关系”。
又说,“这里所建议的方法,乃就社会生活一切不同的方面,与整个社会机构的关系而加以研究……这里所提议的方法的主要性质,就在进行任何特殊题目的研究时,必须把整个社会生活放在心里。
因此,我们不应该研究一个乡村的经济生活或宗教生活,而应该研究乡村生活的经济方面或宗教方面才对。
”也就是说,他不赞成从社会事实中抽取出若干价值观念的比较,而应对这些礼仪习俗在整体社会中的意义给予解释,在此基础上才可比较。
以安达曼岛人的研究为例,他的研究进路是“对于每一种习俗,本章都是通过展示该习俗与安达曼人其他习俗之间的关系,以及该习俗与安达曼人的整个思想和情感体系之间的关系,来进行解释的……真正的比较法,不是将一个社会的某个孤立的习俗与另一个社会的类似习俗进行比较,而是将一个社会的整个制度、习俗和信仰体系与另一个社会的整个制度、习俗和信仰体系进行比较。
总之,我们需要比较的不是制度,而是社会的体系或社会的类型。
”他考察安达曼人的食物、技术、房屋、神话和仪式等,认为这些背后存在着土著对各种风险的防范和处理,这些风险来自于社会的对立面;而构成这些对立关系的要素是广泛的且是社会性的,比如生与死、海滨部落与森林部落、“我”与邻居或“我”与亲属、人与动物等等。
正是由于这些对立关系的存在,社会衍生出了维持自身的一系列思考方式和行为,土著人之所以无法用逻辑思维将之表达出来,是因为他们多半尚未具有抽象思维的能力,而只能藉由具体事物来表达。
最后他要说明的是,“安达曼人的确相信有一种道德力量在控制着宇宙,而且他们已采用一些简单的仪式来把他们与这种力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化。
不过……在安达曼群岛,要想从那些可能称作艺术、道德、游戏或社会典礼更恰当的东西中把一种我们可称之为宗教的明确事物分离出来,是不可能的。
”宗教信仰,即相信无形力量的存在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点,安达曼人和西方人一样,“都是在进行同样的永恒追求。
”与拉德克利夫-布朗对涂尔干的拥趸不同,费孝通及其老师吴文藻均认为涂尔干式的社会学过于强调社会一元论,主张社会的外在性与强制性,使社会变为最终的现实,会忽略了文化各部分相互依赖的关系。
《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中还包含着费孝通与社会史的对话,而这个对话在他进行江村研究的时候已经开始了。
费孝通当时曾批评社会史研究走向了“玄学”(即以唯物主义历史哲学强解历史),但其实《乡土中国》的写作所要树立的“idealtype”(理想型),本身也是带着“形而上”的色彩,不过,它直指的是社会精神的延续性,而非唯物史。
1936年,费孝通的燕大同门瞿同祖先生完成《中国封建社会》一书,从立意到史料分析的方法俱秉承燕京社会学派的精髓,这项研究,“不纯粹是历史的研究,所以我并不企图将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按着年代先后依次递排列着,好像历史家的叙说一样。
反之,只将各种事实提出来以为各种社会现象的实证而已。
我的研究也不只是一部分社会现象研究,所以我不仅着重于经济制度或政治制度一方面的讨论,而是以全部社会现象为对象,逐一讨论。
“。
《乡土中国》与《中国封建社会》有相通之处。
比如,费孝通所说的乡土社会指的是包含士、民、工、商四民的位于封建底层的这些团体;而对此,瞿同祖谈到:
“士是介乎庶人与卿大夫间的一阶级”,虽非宗室贵族,但可以被举荐为官,因此在四民中有擢为士的希望,无疑最尊地。
士民虽有在社会上下流动的机会,但是“为了使庶人各执其业以事上,贵族得满足各种需求,而度着享乐的生活,士农工商不但有职业上的分工,并且须世世守其祖业,不许改易。
同时庶人居处也极为固定,不许迁徙。
这样,不但可防止四民混乱相杂,见异思迁……这一点极其重要……一旦这个锁环被破坏了,人民可以到处自由迁徙,封建关系也就不能存在了。
”费孝通开篇即讲乡土社会的累世不迁,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
不过瞿同祖只讲到封建时代,而费孝通则将其视为传统社会一贯的理想。
02﹏费孝通构建乡土伦理体系的努力是从社会基层逐渐展开的,这不同于传统经史学自上而下的做法。
构成《乡土中国》的14篇文章依次是:
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涵盖家、国、天下的伦常。
“乡土本色”大抵是全书的总论,它从“乡”与“土”的社会特征入手来谈乡村社区如何从家庭这样的种子长成中国基层社会的参天大树。
“土”指的是土地、社、农业和守土意识,“乡”指的是群、故乡和具体的时空坐落。
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而关于熟悉感的培养“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
‘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乐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
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
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这是他对“礼”的讲法。
“我读《论语》时,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土社会的特性了。
孝是什么?
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
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二字。
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
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这里他谈到礼和人情。
如前所述,他在本书中呼应了韦伯关于新教伦理的讨论;韦伯所说的基督教伦理实际是一种绝对的“法”,关系着出于神意的审判,而费孝通将礼与人情合在一起讲,相形之下使得这种社会形态具有更多的弹性。
在接下来的两篇文章中,费孝通讨论文字下乡的问题,论及绅士阶层与底层的乡土社会在知识和历史传统上的区别。
文字是庙堂性的,它与知识的权威联系在一起,乡土社会的知识则是一种来自生活经验的习惯,不需要思考。
“极端的乡土社会是老子所理想的社会,‘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不但个人不常抛井离乡,而且每个人住的地方常是他的父母之邦。
‘生于斯,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黏着。
这种极端的乡土社会固然不常实现,但是我们的确有历世不移的企图……”甚至经验也无需积累,只需重复,也就没有历史变迁。
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三篇文章讲的是家、国、天下三者的伦常关系在社会学上的意义。
他认为中国社会关系的结构是以“己”为中心,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不断推衍出去的同心圆。
这就是“差序格局”。
无论是民间还是绅士,这条伦理道德秩序都是共通的。
费孝通所说的这个格局并非出自乡土民间的经验,而是与丧服制度有关,其根本是以封建宗法制为轴,在本宗九族之内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
“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而天下,是一条通路。
《中庸》里把五伦作为下之达道。
”[5]28而且重要的是,“在我们传统里群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界线从来就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
”。
他强调:
“在西洋社会里,国家这个团体是一个明显的也是惟一特出的群己界线”,这意味着在他看来,这个“差序格局”中“家、国、天下”的层次差等在当代社会仍旧需要延续下来,不过相对应的转变是“国”从皇帝之家转为“民族”之家。
对于这个转变费孝通在这里没有进一步延伸,不过,单纯从血缘的角度并不足以解释最基本的经验事实,就是任何社会的人群居处,总是得与“别人”交往,简单说就是得有联姻的基础;若只有“差序格局”,那么除非出了九族,不然没有婚姻的可能。
近的如邻里,远的如不同民族,其中的关系要比这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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