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试题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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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粮食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
10、作为居民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
D在中国境内虽有住所但居住不满一年
三、辨析题(判断对错,若错的,须简要说明理由。
每题2分,共20分)
1、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
2、增值税6%,4%的征收率,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3、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一定是发票上注明的,而不是计算的。
4、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和增值税的销售额。
5、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应征收消费税。
6、销售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7、年度终了,某企业填报的损益表反映全年利润总额为-17万元,因此,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也为-17万元,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8、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亏都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9、凡是在经济特区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均减按15%的税率征收。
10、个人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计算题(第1题15分,第2题6分,第3题10分,第4题9分,共40分)
1、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8月份销售黄酒300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0.2万元/吨,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8万元;
销售自产粮食白酒100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0.45万元/吨,另用普通发票形式价外收取包装费、装卸费4万元;
委托另一酒厂加工薯类白酒50吨,提供原材料6.5万元,支付加工费1.7万元,支付增值税2890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并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该批白酒当月全部提回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2万元。
当月向粮食批发部门购进粮食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并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10万元,增值税额14.3万元;
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粮食一批,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8万元。
试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消费税税率:
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5%;
薯类白酒,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15%;
黄酒为240元/吨。
)
2、某宾馆2005年6月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客房收入为50万元;
餐饮收入为40万元;
歌舞厅收入为30万元;
写字楼出租收入为35万元;
出租车营运收入20万元;
附设商场商品销售收入25万元。
该宾馆上述各项收入均分别核算。
请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宾馆本期应纳的营业税税额。
(服务业税率:
5%;
娱乐业税率:
20%;
运输业税率:
3%。
3、2005年初某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中填报的产品销售收入为7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总额为―1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
税务机关通知该企业委托税务代理事务所进行所得税审查,否则税务机关对之查帐稽核。
该企业便委托税务代理所进行所得税审计。
审查中发现下列如下问题:
(1)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列入管理费用;
(2)财务费用中有支付本期以债券集资的利息20万元,本年度共集资100万元,期限半年,银行利息率为14%;
(3)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滞纳金5万元;
(4)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企业领导子女的高中学杂费5万元;
(5)企业职工总数100人,2004年度实发工资总额80万元;
(6)企业按实发工资计提三项费用共计14万元列支;
(7)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将2万元的国库券利息记入收入总额;
(8)2004年6月企业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向某地希望工程小学捐赠30万元,列入了营业外支出。
要求:
请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税务代理事务所审查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该企业2004年度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4、李某是某事业单位的职员,并业余从事创作工作。
2004工资年度,其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000元;
(2)取得银行储蓄利息200元;
(3)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1500元;
(4)出版小说一部,获得稿酬23000元;
(5)领取年终奖金8000元。
试计算李某2004度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税率:
工薪所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
利息所得、稿酬所得税率20%)
浙江财经学院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
《中国税制》课程期末考试试卷(一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B2、B3、B4、A5、A
6、A7、A8、D9、A10、C
11、A12、D13、B14、D15、D
16、B17、D18、C19、B20、D
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ACD2、AB3、AC4、ABCD5、BCD
6、BD7、BCD8、ABCD9、AB10、BC
1、错;
间接税下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不一致的。
2、错;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一些特定商品时均需按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和计算办法来缴纳税款,如销售旧货、寄售商品代销等。
3、错;
多数情况下纳税人按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进项税额,但对于购入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等情况下需依据一定的方法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4、错;
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5、对。
6、对。
7、错;
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不是一回事。
利润必须经税法调整后才可称之为应纳税所得额。
8、对。
9、对。
10、错;
个人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除教育储蓄利息外)应纳个人所得税。
1、消费税:
销售黄酒:
300×
240×
10-4=7.2(万元)(1分)
销售粮食白酒:
100×
1000×
2×
0.5×
10-4+100×
0.45×
25%+4×
25%/(1+17%)=22.1(万元)(2分)
委托加工薯类白酒=50×
10-4+(6.5+1.7)×
15%/(1-15%)=6.45(万元)(2分)
当月该酒厂应纳消费税=7.2+22.1+6.45=35.75(万元)(1分)
增值税:
销售黄酒应计销项税额=300×
0.2×
17%=10.2(万元)(2分)
销售粮食白酒应计销项税额=〔100×
0.45+4/(1+17%)〕×
17%=11.65(万元)(2分)
委托加工环节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0.289(万元)(1分)
销售委托加工的薯类白酒=12×
17%=2.04(万元)(1分)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4.3(万元)(1分)
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笔行为发生的增值税不能作进项税额。
(1分)
当月该酒厂应纳的增值税=10.2+11.65-0.289+2.04-14.3=9.3(万元)(1分)
2、按服务业应纳的营业税=(50+40+35)×
5%=6.25(万元)(2分)
按娱乐业应纳的营业税=30×
20%=6(万元)(1分)
按交通运输业应纳的营业税=20×
30%=6(万元)(1分)
商场销售的行为属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该宾馆本期应纳的营业税额为18.25万元。
3、
(1)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计提的限额=700×
0.5%=3.5(万元),调整增加6.5万元;
(2)允许扣除的利息限额=100×
14%×
1/2=7(万元),调整增加13万元;
(3)税收滞纳金不允许扣除,调整增加利润5万元。
(4)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允许在列支,调增5万元。
(1分)
(5)计税工资限额=100×
800×
12×
10-4=96(万元),列支的工资在限额之内允许扣除;
(6)三项经费也允许在税前扣除。
(7)国库卷利息免税,调减2万元。
(8)因会计利润小于零,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调增30万元。
(9)应纳税所得额=-15+13+16.5+5+5-2+30=52.5(万元)(1分)
应纳所得税=52.5×
33%=17.33(万元)(1分)
5、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1000-800)×
5%×
12=120(元)(2分)
(2)利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
20%=40(元)(1分)
(3)国库卷利息免税;
(4)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23000×
(1-20%)×
20%×
(1-30%)=2576(元)(2分)
(5)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8000/12=666.67(元),税率为10%,所以8000×
10%-25=775(元)(2分)
本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120+40+2576+775=3511(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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