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鉴管理办法修订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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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三条公司的现有印鉴分为两类:
一类是公章;
另一类是专用印鉴,包括:
董事会章、监事会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人事章、党务章、工会章、招标采购的电子印章。
第一十四条
除此以外,公司无其他印鉴。
第七章印鉴的保管
第八章
第一十五条保管原则
第一十六条
公司对印鉴的保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分类分部门保管”的原则,相关的印鉴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负责对本部门受托管理的印鉴进行严格管理,印鉴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管理工作。
第一十七条保管部门
第一十八条
行政管理部为公章的保管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章和监事会章的保管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人事章的保管部门。
财务管理部为财务章、法人名章和发票专用章的保管部门。
党委办公室为党务章的保管部门。
工会为工会章的保管部门。
成本管理部负责招标采购电子印章的保管,或经授权由负责公司代建项目的所属公司保管,并定期进行续费、更新。
第一十九条保管方式
第二十条
公司各部门保管的印鉴在不使用时均应存放在保险柜或带锁的文件柜内,钥匙由印鉴管理人员保管。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部所保管印鉴另有专门规定的,在满足本办法要求的情况下,还应满足其专门规定。
第九章印鉴使用的审批
第一十章
第二十一条公章使用的审批权属于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审批人,使用公章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审批人按本章的规定审批同意,履行登记手续后予以用印。
专用印鉴的使用应按照本章的规定分类进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
未经审批权人同意的文件一律不得使用公章或专用印鉴。
第二十三条公章的审批权限
第二十四条
信息批露类文件的最终审批权人为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
向上级单位及其所属公司、政府部门报送的请示、报告类文件的最终审批权人为总经理。
金控股发、金控股文、金控股函文件的最终审批权人为总经理。
公司本部合同或协议书类文件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授权体系执行。
其他类文件则由申报部门的主管经理作为最终审批权人。
所属公司代建公司本部项目的文件需要加盖公司本部公章,必须由所属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专用印鉴的审批权限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为董事会章的审批权人,监事会召集人为监事会章的审批权人。
人力资源总监为人事章的审批权人。
财务总监为财务章、法人名章和发票专用章的审批权人。
党委书记为党务章的审批权人。
工会主席为工会章的审批权人。
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为招标采购电子印章的审批权人;
或经授权,由负责公司代建项目的所属公司总经理为审批权人。
第二十七条使用公章或其他印鉴时,若有权批准的领导外出无法签字,可由用印申请人向更高一级领导提请用印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用印。
有权批准的领导和更高一级领导均已同意用印但无法进行书面审批签字的,可由印鉴管理人当场打电话请示并核实,征得有权批准领导的口头同意并做记录后方可在紧急情况下授权使用印鉴,但此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及时补办相关书面审批签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公章原则上不得带离本公司办公场所外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将公章带离公司办公场所使用的,必须填写《印鉴外借审批单》(见附件1)报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印鉴管理人员和使用部门经办人两人(含)以上持章同行。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如对外提供的公司存档文件的复印件或公司协助办理的相关文件需加盖公章时,经办部门在履行相关报批程序的同时要提交《复印件及协办文件用印明细单》(见附件2)。
用印明细单打印后需由经办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已履行公司审批程序或用过印的文件、合同、协议书及相关机构通用性标准文件,只在原文件中进行手写修改且需公司用印确认的,应提交《已用印文件修改或报废说明》(见附件3)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用印。
原文件文字或数据有大幅修改或重新撰写发送的,需重新起草流程,并将原盖章文件交回行政管理部作废。
第三十四条
第一十一章印鉴的登记和备案
第一十二章
第三十五条印鉴管理部门应制定《印鉴管理备案》,对所有正在使用的印鉴制作样本登记备案,当印鉴管理人更换时交接双方应填写《印鉴交接记录单》(见附件5)并备案,上述备案表格需作为公司档案存放。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印鉴管理部门应建立《印鉴使用登记册》(见附件6)。
印鉴管理人员应监督每位经办人将用印内容填写信息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印鉴管理人员均需留存一份正式文件(包括审批单、正式文件、重要过程文件以及所有授权委托书等),印鉴管理人员在收存时应在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原件”字样,并加贴盖章文件统一编号。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凡涉及付款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须通过行政管理部定期统一与财务管理部进行交接,合同原件需留存公司档案室及财务管理部各一份;
无费用支付的文件留存一份原件交公司档案室。
第四十二条
第一十三章印鉴的更换及销毁
第一十四章
第四十三条印鉴破损无法使用时,保管部门应及时到行政管理部报告,行政管理部协助保管部门到合法刻章机构办理印鉴更换手续。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印鉴的销毁须报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分公司印鉴的销毁应报请公司本部批准。
第四十六条
印鉴销毁时需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和经办人至少两人在场监督,并做好销毁书面记录。
第一十五章印鉴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核
第一十六章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对公章管理人员和专用印鉴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被指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和专用印鉴部门管理人员均应为公司本部或所属公司的正式员工,且公章管理人员司龄不得低于三年,其他专用印鉴为不得低于一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印鉴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应填写《印鉴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见附件7),并将其作为公司的档案存放。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印鉴管理人员在临时外出时只能将印鉴委托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临时保管并及时收回。
印鉴管理人员长时间外出时,其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人员临时管理,对印鉴临时管理人员的要求参照正式管理人员的标准。
第五十二条
第一十七章公司介绍信的开具
第一十八章
第五十三条申请开具介绍信需要履行网上审批流程,最终审批人为分管行政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送阅人为行政管理部经理及公司印鉴管理人员。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开具公司介绍信均应在填写完整具体内容后加盖公章并统一编号登记、存档,以备查询。
公司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
第五十六条
第一十九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章
第五十七条除印鉴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动用或在任何文件上加盖公章。
印鉴管理人员需严格审查上述审批程序,确认无误后方可加盖印鉴。
如发生私自动用或未履行审批程序而使用印鉴的情况,公司将追究印鉴管理人员及相关经办人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印鉴管理人员应严格保管印鉴,一旦丢失应及时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行政管理部主管经理,同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在报案前产生了不良后果,应由印鉴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第二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二章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金控股发(2010)104号印鉴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第六十四条
附件:
1、印鉴外借审批单
2、复印件及协办文件用印明细单
3、已用印文件修改或报废说明
4、印鉴管理备案表
5、印鉴交接记录单
6、印鉴使用登记册
7、印鉴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
附件1
印鉴外借审批单
拟借印鉴名称
印鉴外借用途说明
领导审批
公司法定代表人意见:
公司总经理意见:
公司主管经理意见: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公章管理人(签名):
部门印鉴接收人(签名):
印鉴保管部门负责人(签名):
借用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件2
复印件及协办文件用印明细单
(本文件内容手工涂改无效)
提供给XXXXXX(单位全称)的公司复印件及协办文件如下:
1、XXXXXXXXXXXX份
2、XXXXXXXXXXXX份
3、XXXXXXXXXXXX份
。
上述文件的原件在XXXX(单位名称)存放,公司不留存。
(注:
文件中含有票据的请注明名称或后四位号码)
XXX部门负责人:
XX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
已用印文件修改或报废说明
修改日期:
年月日原文件编号:
原文件名称
及印鉴种类
文件修改或报废说明
(请注明原因及内容。
即:
原文件内容:
XXX修改后为XXX)
报送单位名称
原用印文件份数
交回
修改文件份数
公司领导意见:
备注
注:
原盖章文件未全部收回的,请在备注中说明缺失文件的存放处。
附件4
印鉴管理备案表
(本表复印及手工涂改无效)
印鉴名称
印鉴样本
部门负责人(签名):
印鉴管理人(签名):
制表日期:
年月日
附件5
印鉴交接记录单
序号
1
2
3
印鉴交出人(签名):
印鉴接收人(签名):
监交人(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名):
交接日期:
附件7
印鉴使用登记册
用印日期
用印部门
用印种类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报批领导
用章
留存数
承办人
财务
文件归档
附件8
印鉴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所在部门
职务
岗位描述
入司时间
印鉴管理部门
意见
签名:
人力资源部
主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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