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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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住宅搬迁改造等方面的因素,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等特点,统筹考虑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按照“群众有意愿,居民可承受”的原则进行清洁取暖改造。
3.正确引导、提升能效。
积极开展老旧小区综合节能提升改造、推广供热节能技术,加强热源、热网及热用户环节的节能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农村房屋节能和保温性能改造,合理确定房屋内供暖末端形式,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
4.公开公正、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补贴政策和联系方式,设置意见箱,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我县2021年清洁取暖计划任务为XX万户,计划改造面积XX万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XX万户,面积XX万平方米;
清洁取暖“煤改电”XX万户,面积XX万平方米;
其他清洁取暖计划为零。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要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和各自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结合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按月量化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本辖区2021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早安排、早动工、早建成,确保采暖季如期供暖。
(二)着力培养供热运营企业
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到清洁取暖供热领域,培育在不增加政府预算、居民可承受基础上,因地制宜可持续开展供热、具备采暖能源交易资源的清洁供暖服务运营企业。
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政府、企业、居民节能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和居民节能降耗,降低各级政府财政补贴和居民取暖成本支出,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
(三)开展清洁取暖+电力交易创新试点
创新清洁取暖结合电力交易模式,建立消纳新能源发电与清洁取暖之间的优势互补机制,形成清洁取暖+电力交易的新型模式,构建起新能源消纳与清洁取暖的双向智慧互动,缓解电网调峰、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带来的消纳和间歇性发电问题,实现县内绿色电、绿色用。
(四)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和县直有关部门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统筹安排部署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改造后能效水平提高30%以上,减少取暖季居民房屋热量流失,确保清洁取暖改造效果。
(五)加强清洁取暖改造全过程监管
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完善招投标机制,设置市场准入条件,避免单纯追求低价中标,要加强对各种清洁取暖设备抽检力度,依照现行国标、地标和行业标准,严把产品质量关,并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进行严格要求;
科学安排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施工进度,督促企业全面执行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制定天然气管道、电网等事故抢修预案,保障供气、供电设施安全运行;
要按照协议及时将改造工程款拨付到位,不得拖欠供暖运营企业费用,保证设施设备连续、平稳运行;
建立预警机制、完善售后服务,加大清洁取暖设备安全使用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居民安全取暖。
三、改造方式
坚持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超低排放)基础性热源为主,以“煤改电”、“煤改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辅助热源为辅,优先以乡镇、村庄为单元,采取连片改造方式,按照“一村、一户、一工程”的工作理念,将每个居民用户作为一项工程实施改造。
各乡(镇)、社区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新实施的清洁取暖项目,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的,绝不允许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坚决杜绝强行“封火炕、拆暖炉、没收煤炭”等一刀切问题发生。
1、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工业余热供暖)。
XX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应当重点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大力提升县城及周边农村地区的集中供热面积和能力。
一是充分利用即将建成的华润2×
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大幅扩大热电机组供热范围,大幅度提高热电联产供热比重。
二是在具备生物质资源的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区域生物质集中供暖。
三是推进“煤改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配备高效烟气净化设施)和太阳能等其他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大力推广忻府区农村地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热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2、积极推进清洁取暖“煤改电”供热。
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积极推广使用具备蓄热功能的分散式电采暖设备供暖,科学发展集中蓄能电锅炉,鼓励利用低谷电力,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供暖。
3、稳妥推进“煤改气”供热。
“煤改气”必须坚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必须在落实气源、在充分保障已改造项目通气率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安全、稳妥推进“煤改气”供暖工程。
4、开展多能互补清洁利用替代。
探索生物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取暖试点,推广国家电投繁峙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繁峙县雁头村太阳能供暖项目经验。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根据我县换届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X
成员:
XXX、XXX、XXX、XXX
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二)职责分工
1、县能源:
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并根据上级规划调整我县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对方案适时进行调整;
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实施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取暖调度、统计、通报工作;
负责协调、配合县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
会同县发改局做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
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清洁取暖支持政策;
负责指导各乡(镇)选好“生物质、风能、光能、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技术路径,做好清洁取暖相关工作,负责清洁取暖项目三年计划的上报及相关统计工作。
2、县财政:
负责向上级争取我县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健全完善并落实清洁取暖不同技术路径的财政支持政策,会同县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做好全县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的下达工作。
3、县生态:
负责燃煤、燃气设备、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各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拆除在用锅炉等相关工作。
4、县住建:
负责指导实施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和周边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计划、实施、调度、统计、通报工作;
指导各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做好农村及城市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和保温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XX县城及农村集中供热改造工作,并指导协调做好集中供热工作。
5、县交通:
负责洁净煤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6、县农业农村:
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统计协调及实施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7、县市监:
负责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特种设备锅炉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负责对洁净煤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煤质量实施监督抽查工作。
8、县教科:
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教育机构的清洁取暖改造和安全防范工作。
9、县医疗:
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医疗机构的清洁取暖改造和安全防范工作。
10、各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
是清洁取暖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具体推进、实施,负责牵头组织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验收和“一户一档”信息完善工作,负责各乡镇“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质量、运行安全工作。
11、供电:
负责“煤改电”线路改造,确保“煤改电”项目电力供应和施工期间用电安全。
12、天然气公司:
负责燃气管网建设、气源输送和居民用气安全保障。
13、县供热办:
负责对集中供热工程的指导和协调,督促供热企业和施工单位做好供热工程的施工、安装和设备调试工作,确保供热期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系统调试,保证正常运行。
五、工程验收
(一)资料收集整理
工程完工后,各项目承建单位或居民要在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配合下对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和集体用户建立一户一档(内容包括与用户签订的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合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页复印件、设备安装后与用户的合影照片、用气协议、用户购买设备的发票或收据、用户不再使用各类煤炭及其制品承诺书等),并将一户一档资料扫描成PDF电子档,与纸质档一起报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以备审计审核。
(二)现场审核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后,项目承建单位或居民向施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按照国家工程验收规范、相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监管监理单位、天然气公司或供电公司等相关验收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报告表上签字盖章。
由XX县能源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牵头,对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单位、户主、取暖面积、炉具型号等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并经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监管监理单位、能源局、供电公司或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签字确认,在公开场合公示7天。
(三)补贴资金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乡(镇)将汇总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财政局、审计局,经审查无误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5月31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面核实辖区散煤治理任务,对照省、市政府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目标,科学制定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计划,并根据本方案,在确村确户和设备选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行政区的具体实施计划。
(二)组织实施(6月1日—10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及县直有关单位或指定的政府部门机构开展设备的招投标和安装、施工工作,7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设备招投标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工程,确保采暖季来临前全面完成2021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在具体的改造过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和热力公司、供电公司、燃气企业的协调对接,及时协调帮助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占地、拆迁、青赔等问题,确保热源设施建设、电网改造工程、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和居民户内设施改造的顺利推进。
(三)自查自纠(10月15日—10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及县直有关单位、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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