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精华版】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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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情势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获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构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动。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托社会主义法治。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同一起来,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
当前,社会转型进进深水区,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
从打虎拍蝇反***到全面深化改革,从民生延续改善到生态文明建设,要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离不开党的领导。
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么端治理,党总揽全局、调和各方的作用相当重要。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根子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遵法上。
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兼顾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进程和各方面。
另外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进步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党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要进步法治思惟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得违法行使权利,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究竟总是一面公然建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定这个党。
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随着走。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进程,我们就一定能完成好执政使命,建设好法治中国。
【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范文】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心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题目的决定》。
以此次会议为节点,中国将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中国的依法治国将从政治方略走向全面、系统的法治实践,在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引领下的中国号巨轮势必走得更稳健、更出色。
现今世界,国家间的竞争回根究竟是制度的竞争,国家的现代化回根究竟是制度的现代化。
法治作为中国当前最大的政治,四中全会给出了一个振奋人心的答案,描绘出了一幅具有鲜明中国特点的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雄伟蓝图。
一、法治承载中国治国理想
法治承载着中国的治国理想,也构筑起中国的治国大厦。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走过了一条艰巨探索、创新发展的不平凡道路。
站在新的历史出发点上,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事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尔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屡次就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
随着一次次的论述,新一届领导集体依法治国的理念愈发明确,路径也愈发清楚。
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不竭动力;
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
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是社会***稳定的制度基石;
是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
四中全会以高远的立意、宏大的构架、精细的笔触,勾画出了升级版的依法治国。
二、法治的基础是良法善治
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捉住进步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良法善治是人类古老而崇高的法治理想,要实现这一理想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更需要有永久在路上的预备。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2011年,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成,这让依法治国有了现实的制度基础。
但是,这其实不意味着立法的终结,相反,作为一个动态开放的法律体系,以此为转折点中国迎来了一个新的立法时代。
这一时期中国的立法工作突出体现三大特点。
完善法律体系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
永无止境的社会实践为法律的立改废提供了无穷可能,只有真正体现时代要求和人***志的法律才是良法。
助力改革创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改革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立法要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以法治思惟和法治方式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妥有序推动。
民主科学立法身处利益多元、矛盾多发的社会转型期,立法要通过扩至公众有序参与,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提供同等对话、公平博弈的平台,最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更好地调和社会利益关系。
进步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是新的立法时代的特点,更是党对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新要求。
三、严格恪守宪法至上原则
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视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视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确立了中国特点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因此,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长时间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宪法当做是一部被供奉起来的法律,地位固然崇高,但执行得却其实不够好,其根本缘由在于缺少严格的违宪监视机制。
违宪监视是四中全会最值得关注的亮点之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视制度,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坚实、更有效的违宪监视权利,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障。
四、推动法治政府勇于闯关
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展开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然公正、廉洁高效、遵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法治的要义就在于处理好权利与权利的关系。
对政府来说,法治意味着限权;
对公民来说,法治意味着权利保护。
但现实中,行政权利的扩大冲动,使权利有时更像一匹随时都要脱缰的野马。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国、建想法治政府的关键在于限权。
从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建想法治政府的目标,到包括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审批法、行政强迫法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行政法律法规的出台,体现的无不是对行政权利的限制与束缚。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巨大压力,面对转型期社会运行风险,一些政府部分应用法治思惟和法治方式处理题目的能力仍然不足,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依然有待进步,建想法治政府仍然处在艰巨的闯关阶段。
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行政府权利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每项任务和目标,无不剑指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要害。
认真落实四中全会要求,中国的政府法治势必跃上一个新的高度。
五、努力实现更公正的司法
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利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遭到公平正义。
四中全会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正是当前司法改革的目标。
从1987年司法改革第一次试水,到今天司法改革进进全面攻坚期,纵观中国司法改革的历史,每次都与国家的改革、与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密切相干。
经过30多年的努力,今天,站在更高的出发点上,中国的司法改革开始下决心破解那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制度性矛盾。
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到出台防范冤假错案规定;
从微博直播庭审,到审判文书上网;
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诊,到全面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国新一轮司法改革,每项都落在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门题目上。
而司法往地方化、往行政化改革作为改革难点中的难点,也在积极试点,改革倒计时已启动。
但是中国的司法改革历来没有由于走得长、走得远,而忘记了动身的目的。
全面推动司法公然、司法民主、司法监视,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清明,建立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遭到公平正义,是中国司法的终究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司法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
六、让遵法成为民族之精神
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宏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构成遵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保卫者。
遵法即正义,这个古老的法治命题,在当下的中国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对公民个人来说,遵法应当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对整个民族来说,遵法应当成为一种民族精神和文化自觉。
依法治国不是无根之水、无本之木,它需要法治文化的滋养和法治精神的支持。
假如说,科学立法、公平执法、公正司法是依法国的外在表现情势,那末,以全民信法、遵法为代表的法治文化就是依法治国的内生动力。
只有强大的内生动力才能让依法治国植根于中国的大地,开释出无尽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四中全会把全民遵法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让人们清楚地看到,党的治国方略正在融进社会文化,国家治理方式正在升华为民族精神。
七、铸造虔诚法治工作队伍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必须大力进步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古人云,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
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
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
事业成败的决定因素在于人。
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实现建设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整体目标,核心气力是一支虔诚专业的法治工作队伍。
法治工作队伍的灵魂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法律的虔诚。
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同一,这就要求中国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仰,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至上,虔诚履职,幸不辱命。
法治工作队伍的根基是法律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
法治工作队伍说到底还是一支专业队伍,只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才会为这支队伍赢得信誉、赢得尊重。
四中全会从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对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解决了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由甚么人来担纲的大题目。
八、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同一
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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