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梯安全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479717
- 上传时间:2022-10-22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27.37KB
学校电梯安全管理办法.docx
《学校电梯安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电梯安全管理办法.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校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电梯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成立电梯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学校日常电梯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
组长为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副组长为后勤处处长,成员为保卫处、设备处、基建处及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第三条后勤处负责全校电梯的归口管理,后勤处物业服务中心和仙游校区管理会负责电梯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后勤处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电梯运行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助预案。
(二)协调电梯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监督、检查电梯具体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后勤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校本部电梯运行的具体管理,仙游校区管委会负责仙游校区电梯运行的具体管理。
校本部和仙游校区各配备1人以上经电梯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在服务合同中明确相关的责权条款。
第五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为:
(一)每天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观察电梯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确保求救电话的通畅及提示贴条、乘梯须知等完整。
(三)保管电梯的“三角钥匙”。
(四)协助维保人员处理一般电梯事故。
(五)保存电梯的原始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并建档。
填写电梯维修记录,建立维修档案。
第六条各楼栋保安值班人员应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其工作职责为:
(一)制止对电梯的损坏行为。
(二)制止学生在电梯内戏闹,禁止儿童在电梯内玩耍。
(三)禁止易燃、易爆、易溢、有毒、超重物品进入电梯。
(四)禁止非维修人员进入电梯机房。
(五)接听电梯求救电话(须24小时有人值班)或闭路监控录像。
(六)保管电梯机房钥匙,发现机房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电梯管理人员。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仙游校区管委会的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备案。
备案内容为身份证复印件、电梯操作证复印件、电梯管理证复印件、岗位聘任书复印件。
(二)负责保管电梯使用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年检工作。
(三)负责与维保单位鉴订维保合同。
(四)负责加强电梯机房的降温、防潮、防漏及基础设施维修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楼栋巡视检查电梯安全运行情况。
检查电梯安全管理员工作完成情况。
(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每年度的电梯性能质量年检工作。
第八条落实电梯安全管理是保证电梯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的基本前提,也是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基本保障。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务必各尽其职,积极配合。
电梯安全管理包括日常维护、防火、防盗、防超重运行、防漏等内容。
第九条电梯的防火、防盗。
保卫处负责指导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仙游校区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电梯设备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加强监督。
第十条提倡文明乘梯,杜绝野蛮乘梯。
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电梯管理规定,学生处及各××等单位要加强对学生文明乘梯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爱护电梯及其内部设施的良好习惯。
每年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文明乘梯、爱护电梯设施专题教育。
第十一条属于人为损坏电梯的,即有下列行为,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损坏程度责令其赔偿:
(一)故意损坏电梯门或电梯设备面板等。
(二)乘梯时在电梯内戏闹造成电梯损坏的。
(三)故意撕毁电梯相关的警示牌或乘客须知等。
第十二条电梯事故一般分为轿厢关人事故和电梯运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两种。
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采取解救处理措施,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保经费由财务处根据年度预算单列、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附件: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2.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3.日常检查制度
4.维修保养制度
5.定期报检制度
6.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7.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8.电梯意外事件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
9.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0.电梯维护保养监督制度
11.电梯保养时间及保养费明细表
12.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自行检查表
13.电梯定期自行检查记录表
14.电梯故障记录表
15.电梯故障统计表
16.电梯维修保养监督记录表
17.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目录
附件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对电梯召唤按钮、指示信号、风扇、照明、紧急报警装置、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电梯的,应当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六、接到故障或者事故报告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救援;
七、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八、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九、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十、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附件2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障电梯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乘用人员在管理、使用电梯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一、电梯应经国家核准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
二、电梯管理、操作由专设人员负责,管理、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三、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管理或操作人员进行空载试运行,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时,方能正式运行。
四、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五、不允许超载运行,电梯无超载限制功能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限制进入轿厢的人数或货物的重量。
六、层门钥匙(简称三角钥匙)由电梯管理部门保管,操纵钥匙由电梯管理或操作人员保管,电梯三角钥匙宜与电梯操作钥匙分开存放。
不得出借电梯钥匙、三角钥匙给无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来操纵和使用。
七、出现故障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并协助维保人员完成合适的工作,服从维保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对电梯进行修理,非专业检修人员不得上轿顶或者进入自动扶梯的驱动和转向站。
八、乘用人员应服从管理或操作人员的指挥,或依照“安全须知”正确、文明地乘用电梯。
九、不得采用电源开关或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运行中的中途停车;
十、不得通过开启安全窗来搬运长件货物;
十一、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设备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十二、运送重量大的货物时,应将物件放置在电梯轿厢的中间位置,防止轿厢倾斜。
附件3
日常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必须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常规检查包括日检、月检和年检。
在检查中发现电梯运行时有异常或故障现象,应立即停梯,并报告电梯维保人员,由电梯维保人员进一步进行检查和排除,并做好记录。
一、日检
电梯安全管理(操作)人员每天至少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检查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并注意检查如下内容:
(一)、机房通道是否畅通,机房门窗是否完好,机房照明是否正常,机房卫生状况。
(二)、观察平层是否正常,有无滑梯、异常噪声、异常震动等现象;
(三)、对电梯的开关门是否灵活正常,对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通讯及报警装置、轿厢照明、应急照明和风扇、轿内按钮及指示等进行检查;
(四)、检查层门的总体性能、层站照明、层站按钮、信号指示的有效性;
(五)、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对轿厢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清除门地坎槽内的垃圾。
二、月检
电梯管理人员应每月对电梯进行月检,并作出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一)、安全警示标志、电梯使用标志的完好性;
(二进制、对层门的门锁机构进行检查,尤其是对门锁的电气安全触点开关进行检查;
(三)、每月检查曳引机油量,观察润滑油量是否在油尺两刻线之间、油量不足时,应加油至大于两刻线之间,按使用要求及时更换曳引机的润滑油,并保持曳引轮及钢丝绳的清洁;
(四)、每月应对井道、底坑、机房、曳引机组、配电盘和控制柜清洁两次,检查底坑、井道、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
(五)、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安全、畅通,并有充分的照明;
(六)、在明显并且容易接近的地方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
(七)、检查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维保记录的完整性。
三、年检
每年电梯管理人员会同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包括必要的载荷调整试验,并建立自检记录。
附件4
维修保养制度
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电梯委托给依照条例取得相应维修资质许可的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严禁无资质单位维保。
一、电梯维保周期至少每十五日一次,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电梯的情况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并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维保项目、周期。
并在维保合同有限期满前一个月签订下一周期的维保合同。
二、维修保养包括经常性巡视保养、月维护保养保养、年度维护保养。
电梯运行中维修保养周期应按照制造厂家规定的维修保养周期和润滑表进行。
电梯的维保周期和维保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或制造单位的维保要求。
三、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对维保单位的维保次数及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应检查维保单位是否按时派出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保养,保养是否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制定的维保计划按时逐项进行。
四、安全管理员应要求电梯维保人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件和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安全管理员应在维修保养记录单(卡)上签名确认,定期将各记录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五、维保人员必须严格做到维护要到位、隐患早发现、故障不放过。
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需更换零部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经使用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更换,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转。
六、维保人员应保持维修现场清洁畅通,材料和物件必须堆放整齐、稳固,以防坠落伤人。
并根据任务单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在层门外或轿厢内放置“电梯维修、暂停使用”的警示标志,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附件5
定期报检制度
一、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建立本单位电梯年检安排计划表。
每年在电梯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到现场配合检验。
三、新增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四、使用情况需要变更的(如报停、报废、拆除等),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抄送相应检验机构。
五、对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及时督促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如需要复检的,在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检验机构前来复检。
对于无需复检的一般整改项目,安全管理员也要督促、落实维保单位整改到位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监护使用。
六、收到检验报告和电梯使用标志后,将电梯使用标志张贴到设备的显著位置。
七、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附件6
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校 电梯 安全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