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浆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及排污费计算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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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系数表单的所有产排污系数均为单条制浆生产线正常工况下的核算系数。
本系数表单的所有产排污系数均为进入和排出末端水处理厂的最终产、排污系数,不包括生活用水。
(4)有些工厂的制浆生产线与造纸生产线连在一起(如废纸制浆会有一条或多条制浆线和抄纸生产线一般连在一起),但仍需视为各自独立的单条制浆生产线和独立的单条造纸生产线,分别进行核算。
(5)本系数表单中制浆单条生产线的工业废水量产污系数是扣除了生产线内部回用量后最终外排的数据,与出末端治理设施的工业废水量排放系数基本相等。
但对于由各种单条生产线组成的制浆造纸综合性工厂,废水产生总量由于受各生产线间的回用因素影响,可能大于废水排放总量。
(6)由于制浆造纸综合性工厂除了最终外排水的水处理设施以外,生产线内部和/或生产线之间还可有一级或多级水处理设施,按此手册规定所计算的产污系数可以大于各生产线产污系数之和,排污系数可以小于各生产线排污系数之和。
(7)当同一工厂有多条制浆生产线时,每条生产线单独对应本手册相应的按不同产品、原料、工艺、规模的分类系数,全厂排污量为各条制浆生产线之和。
(8)由于工厂内部循环水处理设施较多,当对应的生产线的排水经过处理或未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或用于其它生产线时,该生产线只计算产污系数,不计算排污系数。
(9)当对应的生产线的排水经过处理或未经处理后部分用于其它生产线时,该生产线排污系数按(1–用于其它生产线的废水比例)×
(排污系数)计算,产污系数计算方法不变。
(10)当同一工厂有多条制浆、造纸、手工纸、加工纸生产线,且用水完全串联使用,各生产线或部分生产线之间没有排水时,其中未排水的生产线的排污系数为零,只计算最后排水的生产线的排污系数,产污系数计算方法不变。
(11)当回用到其它制浆生产线的废水未经处理且其产污量比使用该种废水的生产线产污量大或相当时,使用该种废水的生产线的排污系数提高一档(低值提至中值(高值与低值的平均值)、中值(高值与低值的平均值)提至高值)。
(12)多种原料多种品种混合制浆生产线,当其中一种原料比例大于70%时,按单一原料制浆对待,当没有一种原料比例大于70%时,按每种原料所占的比例,对应相应的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末端处理方法分类乘以实际产量计算产排污系数。
(13)对于大、中型(见第20条)制浆生产线产、排污系数,2000年后投产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取低值,1990-2000年间投产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取中值(高值与低值的平均值),1990年以前投产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取高值。
(14)对于小型(见第20条)制浆生产线1990年后投产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取低值,1980-1990年间投产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取中值(高值与低值的平均值),1980年以前投产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取高值。
(15)对投产后经过技术装备改造的制浆生产线,并有国家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复或有技改环评报告为依据的,第13、14条可按最后技术装备改造的年代作为取值依据。
(16)对于中、小型(见第20条)脱墨法制浆生产线,使用洗涤法脱墨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取值提高一档(低值提至中值(高值与低值的平均值)、中值(高值与低值的平均值)提至高值)。
(17)对半化学制浆生产线,当纸浆得率小于60%时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取高值,纸浆得率为61%-70%时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取中值,纸浆得率大于70%时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取低值。
(18)对生产商品纸浆的工厂,抄浆机产生的污染物己计入对应的按产品、原料、工艺、规模分类,不另外核算累计。
(19)化学浆制浆生产线应首先调查硫酸盐法、碱法是否有碱回收设施或亚硫酸铵法、亚硫酸钠法(酸法)是否有综合利用设施,如硫酸盐法、碱法没有碱回收设施,亚硫酸铵法、亚硫酸钠法(酸法)没有综合利用设施,也没有如生物、化学等治理方法时,按表中“无碱回收和无治理设施”情况计算产排污系数。
(20)纸浆核算规模分类表
(单位:
万吨/年)
特大
大
中
小
木浆(硫酸盐法)
≥70
30—70
10—30
≤10
机械浆
≥10
5—10
≤5
竹浆、苇浆
蔗渣、稻麦草
3.4—10
≤3.4
半化学浆
棉、麻浆
≥5
1—5
≤1
酸法浆
3.4—5
废纸(非脱墨)
废纸(脱墨)
1.5—5
≤1.5
(21)废水处理方法名称表
处理方法名称
物理处理法
超过滤
两段好氧生物处理工艺
过滤
其它
A/O工艺
离心
生物处理法
A2/O工艺
沉淀分离
好氧生物处理
A/O2工艺
上浮分离
活性污泥法
组合工艺处理法
普通活性污泥法
物理+化学
化学处理法
高浓度活性污泥法
物理+生物
化学混凝法
接触稳定法
物理+好氧生物处理
化学混凝沉淀法
氧化沟
物理+厌氧生物处理
化学混凝气浮法
SBR
物理+组合生物处理
中和法
生物膜法
化学+物化
化学沉淀法
普通生物滤池
化学+生物
氧化还原法
生物转盘
化学+好氧生物处理
生物接触氧化法
化学+厌氧生物处理
物理化学处理法
厌氧生物处理法
化学+组合生物处理
吸附
厌氧滤器工艺
物化+生物
离子交换
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工艺
物化+好氧生物处理
电渗析
厌氧折流板反应器工艺
物化+厌氧生物处理
反渗透
厌氧/好氧生物组合工艺
物化+组合生物处理
(22)本系数表已包括使用三级处理的情况。
对于敏感地区第三级处理使用极端处理方法(如fenton法)的情况,应采用监测数据。
如没有监测数据,其COD、BOD等排污系数应采用当地排放标准限值乘以采用极端方法的运行率来计算,氨氮系数值不变。
对于没有一级和二级处理而直接采用fenton等极端方法处理的制浆企业,可按无治理设施用产污系数代替排放系数,氨氮系数以排污系数高限值代替。
(23)由于纸浆行业二级处理需要额外加入营养盐,所以本系数表中不列出氨氮发生量。
2210纸浆制造行业产排污系数表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①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排污系数②
化学机械浆
木材(针叶木)
化学热磨机械法制浆(CTMP)
≥10万吨/年
工业废水量
吨/吨-产品
16~28
化学+组合生物处理
化学需氧量
克/吨-产品
88000~140000
11200~15000
6200~82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30000~45000
2300~3500
1700~2300
氨氮
48~168
64~196
5-10万吨/年
20~35
90000~145000
13500~18000
8200~9000
32000~50000
2250~5500
1830~2351
100~280
120~315
木材(阔叶木)
漂白化学热磨机械法制浆(BCTMP)
14~30
物理+组合生物处理
90000~140000
8800~14200
5510~9000
1200~3800
1100~2610
42~180
35~195
注:
①、②产排污系数区间取值采用以下原则(续表同):
当回用到其它制浆生产线的废水未经处理且其产污量比使用该种废水的生产线产污量大或相当时,使用该种废水的生产线的排污系数提高一档(低值提至中值(高值与低值的平均值)、中值(高值与低值的平均值)提至高值)。
对于大、中型(见纸浆核算规模分类表)制浆生产线产、排污系数,2000年后投产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取低值,1990-2000年间投产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取中值(高值与低值的平均值),1990年以前投产的生产线产、排污工业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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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浆 制造 行业 排污 系数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