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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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授予合同
八、规范要求
九、其它
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章合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
二、资格文件部分
三、技术部分
四、资信部分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招标项目概述
一、招标项目概况
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湖州市南浔区南林路景观整治及两侧地块概念规划项目,现委托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规划设计单位。
二、招标项目描述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项目的概念规划方案,包括道路景观整治、建筑立面改造、沿线地块概念规划。
通过方案比选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对中标方案进行深化及优化。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林路道路及两侧用地,北起南林大桥,南至湖浔大道,道路长度约4.4公里,研究范围约2平方公里,总规划设计地块面积约60公顷。
(具体定位详见附图)。
3、规划设计周期:
180日历天
4、编制深度:
中标单位应对项目标书确定的相应规划设计内容进行不断深化及调整,直至南浔区政府批准,并配合项目具体实施的前期工作。
三、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
30。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3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四、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费。
五、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联系人:
刘琳
联系电话:
传真:
办公地址:
湖州市二环西路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701室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林路道路及两侧用地规划,北起南林大桥,南至湖浔大道,道路长度约4.4公里,研究范围约2平方公里。
编制深度:
中标单位应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不断深化及调整,直至南浔区政府批准,并配合区域控制调整。
2
3.3
设计周期:
3
3.2
招标范围:
通过规划初步方案比选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对中标方案进行深化及优化,满足区规划管理部门报批要求。
4
2.1
资金来源:
自筹
5
15.1
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4份(其中正、副本分开装订、包封;
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装订、包封)
6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建设部核定的规划及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类或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
13.1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
8
14.1
投标保证金数额:
壹万元整(必须以本项目编号作为项目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编号为:
G(H)2018-079N),否则作废标处理)或提供《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
9
12.1
报价方式:
通过制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7.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3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收件人:
12
1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8年5月17日上午9:
3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13
21.1
开标时间:
地点:
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3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14
31.1
履约保证金:
壹万元整
15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四章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
1.2招标单位:
湖州南浔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单位: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
2.1招标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规划设计期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3.4要求质量标准: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3.5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4.3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
6.1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费。
6.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以及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5月8日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n)“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提问”区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8年5月11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n)“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进行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n)“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以“重要通知”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补充通知须报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站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部分共两部分组成(两部分须分开装订和包封);
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已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须说明入库情况,未通过系统审核的需提供原件或相关公证件”)
(5)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无须提供原件,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来确定是否属实)
(6)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
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配备人员一览表;
【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团队安排合理(均需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并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企业员工社保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原件核查);
(8)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须确保缴款凭证上具有本项目招标编号G(H)2018-079N)或《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复印件;
(10)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日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
(11)无《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
(12)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13)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1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注:
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15)报价承诺表;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核查,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原件已放资格文件正本中,或已注明无需提供原件的,可以不再提供原件审查)。
开标当日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或公证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10.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根据本合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确定承担本合同设计工作的报价;
12.2投标费中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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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 南浔区南林路 景观 整治 两侧 地块 概念 规划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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