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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点突破,增强内生动力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产业化转型升级,进一步做优旅游板块、做活农林板块、做强城投板块,提升市场运营和盈利水平,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
充分激发景区扩容提质内在潜力,辐射带动荔波旅游持续保持高速发展,以旅游产业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优、特、新的“旅游+”集群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税增收点,苦练“内功”,从源头上破解化债难题。
今年来,县财政局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债务“红转橙”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狠抓“八个一批”、“14项化债措施”和“黄金10条”措施落实,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今年1-9月共完成化解目标任务61.94%,逐步实现债务风险等级“红”转“橙”,稳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建强专班,高位推动化债工作。
成立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双组长的债务风险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农文旅公司、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抽人组成专班具体办公,县政府每两周专门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各专班实行每周调度,各专班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做到有效衔接、无缝对接。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齐抓共管抓实债务化解。
严格落实债务管理责任和“一把手”责任,把防风险的责任和化解目标任务分解到债务单位、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要求各债务单位对标全县化债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对接沟通和日常调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多措并举,务实精准,压茬推进债务化解。
紧盯“红转橙”目标任务,针对债务结构,找准问题的症结,精准研判,制定一债一策,将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分类施策,优化工作路径,通过压减预算支出安排资金、依法依法撤销担保推进融资平台转化为企业债务、加强审计核查核减、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盘活土地资产筹集资金等方式不断压茬推进工作,逐一稳步实现一债一化解。
四是抢抓契机,强化对接,凝聚合力抓好债务化解。
抢抓国家宏观政策机遇,以中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地方债务化解等利好政策为契机,借力省金控集团助力地方政府化解债务,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省金控集团和各级金融机构有效对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合力抓好债务化解。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策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严肃财经纪律,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严格要求、严肃问责”的原则,切实打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2018—2020年三年努力,力争全县政府性债务综合债务率降至80%的警戒线以下。
三、主要措施
(一)减项
1.减一批。
重点压减已开工建设且停建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建。
2.停一批。
停止一批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停止一批项目指挥部的运转。
3.缓一批。
虽已开工建设但停止之后无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暂缓。
4.撤一批。
对2017年7月15日以后举借的系统外需要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撤销相应项目,筹措资金予以归还。
5.保一批。
对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中央重点项目、省市安排的民生实事项目予以重点保障。
(二)增收
1.土地增收。
一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力争2018—2020年每年新增储备土地2000亩以上,科学出让商居用地600—800亩,每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0亿元以上。
二是严格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教育、住房保障、农田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
三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城建投、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镇带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乡镇加大集镇土地收储力度,有序推进集镇开发建设。
2.清理增收。
一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欠缴土地出让收入专项清理。
二是由田浩同志牵头、住建局和规划办负责,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容积率专项清理。
三是由陈淼同志牵头、国资局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经营收入专项清理。
四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力争每年财政收入在年初预算收入计划的基础上超收10%,2018年实现超收1亿元以上。
五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产权发证清理。
六是由陈淼、汪洋同志牵头,金融办、农商行负责,开展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
七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负责,全面清收单位债权,对干部职工借支、拖欠单位公款长时间不还的,采取下发催缴通知、从工资中代扣等手段予以清收。
八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负责,全力回收置换债券资金和财政出借资金(简称“两项资金”)。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两项资金”偿还额度列入年度预算,制定方案,主动偿还;
财政局负责建立“两项资金”回收台账,密切掌握各单位资金信息,必要时采取代扣代缴手段;
有偿债任务的单位在未完成“两项资金”回收任务之前,不得结算单位上解的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3.争项增收。
一是由艾志军、陶海音同志牵头,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下达争项争资任务,力争每年新增债券资金4亿元、老区转移支付资金5000万元以上,交通、水利、教育、国土资金每年增长15%以上,其它单位争取资金增长10%以上,对争项争资有贡献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
二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负责,积极推行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工业、旅游投资运营,通过让渡可经营项目的股权,推动债务资本化,化解债务存量。
4.政策增收。
由田同志浩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加快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异地流转,力争收益最大化。
5.产业增收。
由潘如意、魏移宗同志牵头,平江高新区、旅发委、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贸促会负责,扎实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5个以上、5亿元以上项目4个以上,做大、做强、做优工业、旅游和商贸物流产业,每年新增税收1亿元以上。
(三)节支
1.紧缩机构。
开展临时机构清理,事情办结的临时机构一律予以撤销,财政不安排工作经费。
临时机构结余资金一律收归财政,防止乱发、滥用、私分。
2.紧缩人员。
①严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各单位超编人员,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
②凡因工作需要调动的人员,必须将工资关系、人事编制关系一并转入新的工作单位,逾期一个月不转者,停止其原单位工资发放;
③由人社局、编办牵头,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三性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每违规使用“三性”人员1人,年终结算时扣减单位预算经费10万元;
④严禁借在职不在岗人员套取工资经费,对单位申报不及时造成财政支出漏洞的,将所发工资全额从单位经费中加倍扣回;
⑤由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牵头,开展“吃空饷”、应退休未退休人员清理。
3.紧缩开支。
①牢固树立“预算即决算”理念,除上级有明文政策规定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开支出口子,不再审批单位追加工作经费报告。
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缩5%以上。
③继续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征收政府调节基金,控制线以下征收6%,超出上年度公务接待费总额的部分按200%的标准征收。
④由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联合开展“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检查,抓好问题整改。
(四)明责
按照“谁借谁还、谁用谁还、风险自担”的总原则,县级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自行举借或转贷的债务原则上不兜底、不救助。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有效压减债务规模,降低潜在风险。
1.融资平台债务(不含转拨各乡镇的镇带村项目资金),由城建投牵头筹措资金逐步偿还;
2.镇村存量债务,属乡镇本级举借、转贷的(包括财政置换债券和城建投转贷的镇带村项目资金),由乡镇负责偿还;
村级债务由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3.教育体育、卫生计生、园艺示范中心等领域的政府性债务,各单位要通过争取上级财力补助、经营性收入和有关化债政策,筹措资金偿还;
4.2015—2017年县政府按3:
3:
4比例兑付农村计划外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形成的债务,要从有关交通专项补助中予以置换偿还;
5.水利、平江高新区等领域的债务,由相关部门单位筹措资金偿还。
(五)改革
1.推进融资平台转型改革
①成立专门班子。
由陈淼、田浩、汪洋同志牵头,城建投、金融办、编办、财政局、国资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旅发委、教育体育局等单位参与,迅速启动城投公司转型,争取在2018年6月底之前完成融资平台转型。
②理清权责边界。
理清政府与城投公司的权力和责任边界,妥善处置城投公司存量债务,完善城投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转型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③做实融资平台。
一是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将市管中心、自来水公司、发电公司、黄金公司、华腾汽运公司等国有企业资产注入城建投公司,充实资本金;
同步划出原注入城建投公司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二是努力盘活城区土地市场,力争近三年每年新增储备土地2000亩,出让600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0亿元以上;
政府储备土地一律不得低于成本价划拨;
严格规范工业用地,所有优惠政策必须与投资密度、税收回报挂钩。
三是支持城建投公司参与砂石等国有资源开采;
支持成立或收购一家建筑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参与县域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
支持以土地或资金形式入股房地产开发企业。
2.推进工程款支付改革。
由田浩同志牵头、城建投负责,将三年支付完工程款的“四三三”模式改为四年支付完工程款的“三三二二”支付模式。
3.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由艾志军同志牵头,政务中心、发改局负责,以“最多跑一次”为核心内容,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六)严管
1.严控增量。
严明“十个一律”:
①全县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一律按《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平政发〔2015〕5号)实施;
②村级投资规模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报乡镇审批管理,需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③凡没有资金来源、没有按程序审批、没有按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的项目,县乡一律不安排资金;
④村级需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一律归口由乡镇统筹管理、统一申报,村级不得越级向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递送申请项目或资金的报告;
⑤县直单位一律不得受理村级递送的申请项目或资金的报告,一律不得“戴帽”直接安排项目或资金到村级;
⑥乡镇一律不得越级向中央、省、市有关单位或有关领导递送申请项目或资金的报告,不得请上级领导打招呼要求县级安排项目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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