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4739891
- 上传时间:2022-10-24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63.85KB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网上报名,报名链接:
国家西部旅游人才培训基地。
2.考区设置
(1)全省共设17个笔试考区。
因计算机考试机位限制,巴中、资阳、阿坝、甘孜等4个市州不设立考区,考生就近选择其他考区报考参加考试。
(2)现场考试统一在成都组织实施。
3.考试语种
考试语种包括:
中文、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泰语、朝鲜语、俄语。
4.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分为初试报名和加试报名,初试指未取得过导游资格证书的考生,加试指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
报名前请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严格按照要求操作,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若因填报信息不实,影响参考资格和考试结果,责任自负。
考生报考信息填报完成,按报名条件(附件1)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提交完成后,请注意在“已报考科目”中查询审核状态。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交费和参加考试。
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且重复报名无效。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市州应当落实专人负责本地资格审核工作,依照行政许可时限要求,按时办结。
省旅游发展委向各市州旅游委(局)分发资格审核账号,工作中请妥善保管审核账号信息。
6.考试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照交费时间,登陆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费,交纳的考试费包含笔试费和现场考试费。
交费完成后,考试费不予退还。
7.考试各阶段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6月25日9:
00至8月6日17:
00。
资格审核时间:
00至9月21日17:
网上交费时间:
资格审核合格后至9月28日17:
准考证打印时间:
11月9日9:
00至11月16日17:
注:
11月16日17:
00后,准考证在线打印功能关闭,请考生及时下载准考证电子文档,妥善保存。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笔试统一命题、制卷和评卷,现场考试工作由省旅游发展委负责,各市州旅游委(局)配合笔试和现场考试工作。
各地协助考点做好笔试考务工作,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旅游发展委反映。
(一)考试形式和分值
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
其中科目一、二合卷,总分100分;
科目三、四合卷,总分100分。
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考试安排和规则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科目一、二
2018年11月17日9:
00-10:
30
考生按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参加笔试
科目三、四
2018年11月17日10:
30-12:
00
科目五
以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试。
(三)考试大纲
文化和旅游部已经发布《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考生可自行下载(链接:
三、考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4〕746号)的规定,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文考生每人240元、外语考生每人265元、加试考生每人85元。
四、考试纪律
对考试中违纪的考生,依照《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旅办发〔2015〕202号附件)严肃处理。
五、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通过的为合格。
加试考生的结果以现场考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
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文化和旅游部审查后公布。
2019年2月22日9:
00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六、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照《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证书颁发
市旅游发展委收到文化和旅游部核发的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颁发,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宜宾市旅游发展委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台湾同胞可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供资格审核。
台湾同胞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四)各单位积极开展导游资格考试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力度;
要加强服务意识,积极为来电、来访考生提供详细、全面的咨询服务。
(五)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咨询电话:
8229370。
附件:
1.四川省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旅办发〔2015〕202号,节选)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附件1
四川省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考生类别
审核上传证件
初试考生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证明扫描件;
(1)在校大学生扫描学生证;
(2)国内学历证书遗失的,扫描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学历证明;
(3)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扫描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直接上传国(境)外学历不予审核;
(4)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学生扫描学生证,限2019届毕业生。
3.健康证明扫描件,考生自行选择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
加试考生
2.导游员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证书编号页和个人信息页)。
港澳考生
1.身份证扫描件;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毕业证书扫描件;
香港居民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
澳门居民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证明扫描件。
台湾考生
1.身份证明扫描件;
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其他要求与大陆初试考生相同。
所有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可准确辨认证件相关信息。
附件2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考试实施
第二十一条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二)在考场或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
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携带手机、信号接收器等电子通讯、储存、
摄录设备的;
(四)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五)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六)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七)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导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国家旅游局将相关信息记入导游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报名申请。
(一)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
试的;
(三)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四)使用手机、手表、等电子通讯、储存设备接听、接
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五)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六)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七)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科2018年6月22日印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宜宾市 旅游 发展 委员会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