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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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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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5
2.1编制依据5
2.2产业政策符合性7
2.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7
2.4评价标准9
2.5评价工作等级12
2.6评价范围15
2.7环境功能区划16
2.8相关规划17
2.9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17
3、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19
3.1项目现状19
3.2新建项目工程内容24
3.3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分析28
3.4本项目“三本帐”核算40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
4.1自然环境概况41
4.2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45
4.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45
4.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46
4.2.3声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49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0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0
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57
6、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3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3
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7
7、环境风险分析83
7.1风险评价等级及范围的确定83
7.2风险识别83
7.3.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84
7.4应急预案88
7.5环境风险小结91
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2
8.1环境效益分析92
8.2社会效益分析92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4
9.1环境管理94
10、结论与建议99
10.1结论99
11.2建议104
1、前言
1.1项目背景
华池县疾控中心现有办公楼三层,建筑面积1192.60平方米,集办公、检验室、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性病艾滋病防治、职工宿舍为一体,面积狭小,布局不合理,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尤其实验用房、业务用房面积狭小。
根据国家规定的县级实验室建设标准,已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的疾病预防工作的需要。
华池县疾控中心现设有办公室、财务室、结核病防治所、传防股、卫生股、性病艾滋病防治股、检验室、公共卫生管理股、中医防治股共9个股室。
承担全县儿童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结核病与性病、艾滋病防治,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承担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随着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快速发展,相关业务范围及工作数量不断增加,各类突发性疾病发生频率增加,防控任务更加严峻,中心现有设备功能相对落后,测试水平相对较低,这严重制约着中心实验研究工作的开展,导致部分实验研究工作受设备的影响不能有效的对疾病预防及控制。
不能很好的履行疾控中心应有的使命。
为了切实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作用。
经华池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整体搬迁,在华池县城南部新区,消防队与输油二处生活基地之间,新建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6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做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做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为新建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东侧为华池县妇幼保健站、泰华新居和实验小学,北侧为消防队涉及敏感区,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派出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和踏勘,进行了资料收集和咨询调研,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环境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1。
图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3项目特点
(1)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包含业务用房、地下车库、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等建设内容。
(2)本工程不设混凝土拌合站,沿线交通方便,不设临时施工便道,物料运输、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可依托现有公路。
(3)本项目位于华池县城南部新区,周边多为学校、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施工应重点对周边敏感点进行保护。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建设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2)项目建设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3)项目运营期医疗废水的达标处理排放和医疗废物的处置。
1.5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华池县城区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根据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实现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本项目的建设能带动所在区域的经济增长,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7-01);
(8)《中华人民共和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04-01);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06-01);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1998-11-29);
(1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2011年3月27日);
(15)《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1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2012年8月8日);
(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
(19)《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年6月16日);
(20)《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2003年10月15日);
(2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2003年10月10日);
(22)《关于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3〕188号,2003年11月20日);
(23)《关于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通知》(环函〔2003〕197号,2003年7月14日);
(2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
(2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令,1999年6月23日);
(2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2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36号);
(2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号,2003年12月);
(29)《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甘环发〔2010〕123号,2010年8月16日);
(3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3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1.2技术依据
2.1.2.1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2.1.2.2技术规范
(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2)《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10));
(3)《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8年10月);
(4)《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
(5)《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
(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7)《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2.1.3其他相关文件
(1)《关于同意华池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华发改函字【2017】第15号,华池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3月23日);
(2)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6月;
(3)《土地证明》(华池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3月23日);
(4)《关于华池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审意见》(华环函字【2017】第7号,华池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3月24日);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华选字第2017032901号,华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3月);
(6)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
2.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其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不同的时段中工作内容不同,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各因素的影响程度也不同。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表现为项目区构筑物修建、厂区土地平整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项目区周围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拟建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水、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对项目评价区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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