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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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严格掌握统计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12号)
13.关于严格掌握工程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13号)
14.关于严格掌握经济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15号)
15.关于严格掌握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16号)
16.评聘律师职务的任职条件(鲁职改[1992]17号)
17.关于严格掌握公证员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18号)
18.关于严格掌握审计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20号)
19.关于严格掌握档案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21号)
20.关于严格掌握技工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22号)
21.关于严格掌握美术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23号)
22.关于严格掌握图书、资料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24号)
23.关于严格掌握文博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25号)
24.关于严格掌握群众文化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26号)
25.关于严格掌握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27号)
26.关于严格掌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28号)
27.关于严格掌握晋升高级会计师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30号)
28.关于严格掌握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44号)
29.关于严格掌握文学创作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46号)
30.关于严格掌握出版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47号)
31.关于严格掌握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3]126号)
关于严格掌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
任职条件的意见
鲁职改字[1991]10号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保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评聘质量,使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更加明确具体,易于掌握执行,现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情况,就严格掌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晋升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能全面、熟练的履行现任职务职责;
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经考核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晋升教师职务的业务条件
(一)晋升教授的业务条件
1.认真钻研教学业务,能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造诣;
获得过校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或教学考核成绩优秀。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含高校统编教材),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
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十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或以本人为主获得过国家级四等以上奖、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3.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从事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取得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
或主持、指导完成重要的科研、攻关项目;
或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门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5.经考核,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达到四会水平。
对长期担任基础课、实验课、公共课教学的教师,晋升时要重点考察其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实验、教学研究方面的成绩。
对长期担任学校领导管理工作并兼任教师职务的,晋升时要重点考察其教学水平以及在学校管理研究方面的成绩。
(二)晋升副教授的业务条件
1.认真从事教学,能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校内主讲过观摩教学课;
教学成绩优秀。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学术著作,或独立完成并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或参加编写国家及全省高校通用教材,经专家认定在同类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
或结合教学工作实践,撰写发表两篇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经验方面的论文,对本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有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获得过部、省三等以上奖励(前三位);
或主持过本学科的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通过省级鉴定;
或主持科技开发工作,并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中级教师的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晋升副教授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对长期担任基础课、实验课、公共课教学的教师,晋升时要重点考察其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实验、教学研究方面的能力。
(三)晋升讲师的条件
1.能承担本专业的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教学成绩优良。
2.本科生在担任四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期间,已经取得高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
或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并考试合格;
或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已承担三年以上助教职务;
或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三年教学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
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晋升讲师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确定助教职务的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经一年见习试用;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担任教学工作三年的教师,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关于实验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严格任职
条件的意见
鲁职改[1992]2号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调动广大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现根据人事部和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规定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要求,就设置实验技术职务岗位和严格任职条件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理设置实验技术职务岗位和确定相应的结构比例:
(一)设置实验技术职务岗位,要在上级批准的实验技术人员编制内,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实际需要及现实可能性等合理进行,以有利于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目前,先在首次评聘工作中上级下达的限额指标内,按照设岗要求,将限额指标转换为职务岗位,对不合理的,作适当调整,然后,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设置方案,逐级上报审批
(二)确定实验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应根据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1.单位基础较好,承担培养本科生兼顾培养研究
生,承担较重的科学研究工作任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较好的省属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高级实验师占实验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可逐步达到10—15%左右,实验师比例可逐步达到35—40%左右。
2.承担培养本科生,不招收或少量招收研究生,承担一定科学研究工作任务的本科院校及少数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专科学校和实验条件较好的其他省属科研机构,高级实验师占实验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可逐步达到5—10%左右,实验师比例可逐步达到30—35%左右。
3.其他高等学校和省属科研机构以及成人高等学校,市、地重点科研机构,高级实验师占实验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一般控制在5%以内,实验师比例可逐步达到25-30%左右。
4.其他有实验技术人员的单位,不设高级实验技术职务岗位,实验师比例可控制在20-25%左右。
二、严格掌握实验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评聘实验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执行《实验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为易于掌握执行,现再就晋升高、中级实验技术职务提出如下要求:
(一)晋升实验技术职务的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忠诚党的教育、科研事业,遵守法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晋升高级实验师的业务条件:
1.认真钻研业务,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在实验教学、研究上有较高造诣,能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
2.参加过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直部门二等奖以上成果的研究、实验工作;
或独立完成、公开发表五篇以上的实验报告,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3.在引进实验技术设备方面,提出有价值的可行性建议并为有关部门采纳,为国家节省经济开支;
或在实验设备的利用、技术改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任实验师五年以上;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任实验师六年以上,对本门业务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具有解决实验和科学研究中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在指导或培养中级实验技术人员方面成绩突出。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晋升实验师的业务条件:
1.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四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实验师职责。
2.能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
3.对有关的实验仪器设备,能进行维护检修,出现故障,能及时排除。
4.完成规定的实验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写出两篇以上水平较高的实验报告。
5.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对在实验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的实验技术人员,推荐晋升实验技术职务时,可不受规定学历和资历的限制。
对晋升高、中级实验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外语考试,可分别随高等学校教师和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外语考试进行。
关于严格掌握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晋升
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
鲁职改[1992]3号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人事部及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严格坚持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的要求,为严格掌握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晋升专业职务的任职条件,确保评聘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科研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具有实事求是的学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科研职业道德,积极承担各项科研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业务条件:
(一)晋升研究员:
1.担任本学科副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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