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度辽宁省技术转移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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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内设机构需有主管部门批文;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构管理团队及主要业务骨干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复印件;
(5)列表简述近两年机构的主要合作伙伴和客户的领域、名称、数量、合作内容;
(6)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如有审计报告,请提供),法人内设机构需由主管部门的财务出具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7)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8)能反映申报单位信誉和所处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近年来获得荣誉、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市科技局组织域内有意向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各市科技局。
2.各市科技局汇总各申报单位相关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每家申报单位1个文件夹,按照申报书word版、附件pdf版排序),请于9月4日17时前将各申报单位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的《辽宁省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材料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和推荐意见邮寄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奖励处,电子版发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金卓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附件:
1.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2.辽宁省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3.辽宁省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材料信息
汇总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
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速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支撑服务,根据《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下简称示范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并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机构除外)。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
第四条示范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
(一)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发布;
(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
(三)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技术推广;
(四)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
(五)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
(六)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
(七)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五条技术转移服务示范机构应发挥区域技术交易枢纽的作用,通过技术成果交易会、洽谈会、技术难题招标会等形式,为技术供需双方提供技术转移服务,开展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训等。
第六条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的示范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科技资源,将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所形成的成果,尽快转移和扩散到企业。
第七条鼓励建立专业性示范机构。
专业性示范机构应重点围绕我省产业的需求,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并形成向产业转移的有效机制,推进产业的技术升级。
第三章认定与管理
第八条省科技厅是示范机构的宏观管理部门,负责示范机构认定与管理工作,制定并发布示范机构有关政策文件。
各市科技局、中(省)直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示范机构的推荐和管理,督促、协调技术转移机构的建立和运行。
第九条申报示范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二)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三)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及开展技术转移业务的成功案例。
(四)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
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
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
(五)有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申报示范机构应填写《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请表》,中(省)直单位可直接推荐;
其他机构按属地经各市科技局推荐后,报送省科技厅。
第十一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意见认定示范机构,并予公布。
第十二条省科技厅将对示范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示范机构进行考核,确保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示范作用和导向性。
对连续两年不能达到标准的机构,将取消其示范机构的资格。
根据考核情况,从示范机构中择优推荐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第四章扶持与促进
第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辽宁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在财政、税收、人才等方面为示范机构提供政策支持。
第十四条省科技厅对示范机构推广效益显著的转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将在同等条件下择优支持。
第十五条省科技厅将不定期对示范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示范机构的典型案例。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2
辽宁省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制
填写说明
一、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1.法人类型
法人内设机构是指依托于大学、研究院所或企业等的内设机构,通常是该法人单位的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部门。
2.服务领域
机构针对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展专业化服务,原则服务领域不多于2个。
3.人员情况
科技人员是指从业人员和兼职人员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技术职称的从事科技活动以及直接为科技活动服务的人员。
4.上年技术转移情况
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量和成交金额----指技术转移机构参与并促成的技术转移科技项目或科技成果。
国家公共财政投入形成的计划项目成果转移----指由国家或地方公共财政投入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的项目成果。
重大技术转移项目----指单项成交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项目。
大型技术交易活动----指具有一定影响的技术交易活动。
5.上年财务收入情况
技术性收入指当年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及服务的收入,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单纯的商业经营收入除外。
收入总计=技术性收入+计划项目拨款+事业费拨款+其它收入
计划项目拨款=国家计划项目拨款+地方计划项目拨款
利税总额指机构年末利润总额、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之和。
6.上年财务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设备及维修支出+其它支出
收入总计=支出总计
二、技术转移及服务工作的现状
包括经营理念、经营条件、规章制度等内容,其中:
1.经营理念是指技术转移机构的业务定位及发展目标、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上的经营特色等。
2.经营条件包括经营场所、经营手段、经费来源、合作伙伴及客户群情况。
3.规章制度包括机构章程、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制度等。
三、技术转移及服务的模式与经营特色
介绍技术转移及服务的运营模式、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创新经验。
应体现如何有效的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的具体做法与特色。
四、机构队伍情况
介绍机构人员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主要业绩等。
五、技术转移及服务的业绩
1.介绍机构近两年来在技术转移及服务方面所取得的业绩,组织技术交易活动、技术推广和培训等情况,对技术转移行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介绍机构的社会信誉情况,例如近两年获得过哪些媒体的报道或被树立典型而在行业内进行宣传、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3.介绍机构近两年在技术市场登记技术合同情况及省内转移情况。
六、机构未来的发展规划
重点侧重于对未来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设想,同时对将来考核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提供参考依据。
七、其它
1.标注*的内容仅限于独立法人机构填写,附法人证明材料。
2.有“□”标识的请涂黑或打钩选择。
3.机构附上年度财务报告。
4.需提供与机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5.申报书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填写并需打印(A4);
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无”表示;
如内容较多可适当附页。
6.机构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且文本材料需与电子版内容相符;
推荐单位须对机构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一经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名称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法人内设机构(请同时选择法人类型)
*法人代码
法人内设
机构情况
□无单独部门□已设立单独部门□预计未来一年内改制为独立法人
□正在改制为独立法人□已改制为独立法人
单位类型
□科研机构(□转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211大学)
□科技中介机构,可多选:
□成果转化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
□科技咨询中心□科技信息所/中心□行业协会/学会
□其他,(请注明)
是否国家高
新区内机构
□否□是,所在高新区名称:
服务领域
□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
□其它,请注明
*注册资金
(万元)
注册地区
省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电话
手机
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主营业务(不超过3个选项)
□技术集成与应用□技术中试与孵化□技术信息加工与整理
□技术经营□技术(产权)交易□其它,请注明
是否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合作
□否□是(□国际技术转移业务占全部业务的50%以上)
经营条件
□办公面积平米□技术转移服务数据库系统
□独立网站网址:
人员情况
总人数
人
专职从事技术转移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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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组织 开展 辽宁省 技术 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