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本考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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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读本考点总结
法律知识读本考点总结
1、法本质是:
(1)法本质体现为具备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结合。
(2)法本质体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手段。
(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主义和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工具。
2、法特性是法本质外化,是区别于其她事物和现象征象和标志所在。
(1)法是调节人们行为关系社会规范
a、首选,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
b、另一方面,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以人们行为关系为调节对象
c、再次,法规范性表面,法规定不等于人们实际如何行为
(2)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承认
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具备国家性,这是法与其她人为形成社会规范重要区别之一。
(3)法具备普遍性
所谓法普遍性,也称法普遍合用性,是指法作为普通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畴内具备普遍使用效力和特性。
法具备普遍性,在本质上是其公正性反映。
法普遍性还体现为其规定重复合用性。
法普遍性不等于说法具备绝对性和无限性,法律使用范畴不受限制,这种普遍性是在法律有效范畴之内普遍性。
换言之,普遍性是建立在法律约束领域基本之上。
(4)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节机制
法是通过设定以权利义务为内容行为模式方式,指引人行为,将人行为纳入统一顺序之中,以调节社会关系。
法律上权利和义务规定是双向。
“双向”体当前:
权利和义务是两个截然不同事物,一种表征利益,一种表征承担;一种是积极,一种是被动。
她们是两个互相排斥对立面。
(5)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明行
法不同于其她社会规范,她具备特殊强制力,即国家强制性。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国家暴力。
国家强制力是法实行最后保障手段。
第一,法律强制力具备潜在性和间接性;这种强制性只有在人们违背法律时才会降临行为人身上。
第二,法律强制力不等于纯粹暴力。
第三,国家强制不是法律实行唯一保证力量;法律实行还依托诸如道德、人性、经济、文化等方面因素。
(6)法是有严格程序规定规范,具备程序性
从形式化意义上看,法与其她社会规范其中一种区别就在于:
法是强调程序、严格规定程序和实行程序规范。
3、党十五大提出到形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目的如期完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成涉及:
(1)宪法法律部门
(2)民商法法律部门
(3)行政法法律部门
(4)经济法法律部门
(5)社会法法律部门
(6)刑法法律部门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5、法律责任特点:
(1)法律责任一方面表达一种因违背法律上义务关系而形成责任关系,即主体A对主体B责任关系。
例如民事损害补偿法律责任中责任关系,是以“不得侵权”法律义务关系为前提。
(2)法律责任还表达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或追究否定性、不利性后果。
普通有两种,即补偿与制裁。
例如民事责任方式中涉及补偿、修理等;行政责任方式中涉及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允许证照等,刑事责任方式中涉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3)法律责任具备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逻辑关系。
其中破坏责任关系是前因,追究责任或承受制裁是后果。
(4)法律责任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力实行或者潜在保证。
(5)法律责任是法律整体重要构成某些。
6、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1)责任主体:
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主体。
普通状况下,违法主体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违法主体既是责任主体。
但在某些状况下,违法主体不一定就是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不同于违法主体,由于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不一定都是违法行为引起。
(2)违法行为:
其与法律责任存在两种状况下关系,一是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前提,没有违法行为就没有法律责任,这是普通情形或多数情形;另一种状况是,法律责任承担不以违法为构成条件,而是以法律规定为构成条件,这是特殊情形。
(3)损害事实:
即受到损失和伤害事实,涉及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三方面兼有损失和上海。
损害应当具备拟定性。
(4)因果关系:
即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各种因果关系特殊形式。
法律归责原则上规定证明损害行为与损害成果之间因果关系。
(5)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主观故意或过错。
7、法律责任实现方式:
简称责任方式,是指承担或追究法律责任详细形式,如刑事惩罚、行政惩罚、补偿损失等就是这种责任方式详细化。
责任方式种类有:
(1)制裁:
是指以法律道义性为基本,通过国家强制力对责任主体实行人身、精神以及财产方面惩罚为内容法律制裁。
重要涉及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
(2)补偿:
是指以法律上功利性为基本,通过当事人规定或者国家强制力保证规定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承担弥补或补偿责任方式。
重要涉及民事补偿、行政补偿、司法补偿。
(3)强制:
是指当责任主体不履行义务时,以法律上强制性为基本通过国家强制力对责任主体实行强制办法,迫使义务主体履行义务法律责任方式。
重要涉及对人身强制,如强制治疗、强制戒毒、拘传等,对财产强制,如强制划拨、强制拍卖、强制拆除、强制扣缴。
8、依法行政本质:
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
详细来说,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权,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不是依法治别人。
9、依法行政基本原则有(P54-56):
法律优先、法律保存、职权法定、行政合理、行政公开、行政诚信、信赖保护、权利救济原则
10、依法行政基本规定: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合法、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1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1)决策调研
(2)征求意见(3)征询论证(4)风险评估(5)合法性审查(6)会议决定(7)发布成果
12、规范性文献制定程序:
(1)调研起草
(2)征求意见(3)组织论证(4)合法性审查(5)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6)发布(7)备案
13、规范性文献备案:
是指对规范性文献进行备案管理,并审查其合法性、合理性一项监督工作,有三个备案原则:
(1)有件必备原则
(2)有备必审原则(3)有错必纠原则
14、规范性文献解释:
是指有权主体对规范性文献内容与含义予以精确阐明,或在不变动原法条文状况下,通过伸缩性解释,赋予其某种新含义,以适应时代需要,保证规范性文献精确合用。
要注意如下三点:
(1)解释主体法定性(由制定机关负责)
(2)解释情形法定性,即只有浮现法定情形才干对规范性文献予以解释。
(3)解释效力,规范性文献解释与规范性文献具备同等效力。
15、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涉及: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具备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3)教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
16、不予公开范畴: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17、执行执法主体概念:
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权利义务行政行为,能独立对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组织。
18、行政执法主体特性:
(1)行政执法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行政执法主体是依法获得行政职权组织
(3)行政执法主体可以以自己名义实行行政管理
(4)行政执法主体可以独立承担行政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
19、行政机关概念:
是指按照宪法和关于组织法规定设立,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是最重要行政主体,其性质是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20、行政机关特性:
(1)国家性
(2)执行性和法律从属性(3)相对独立性(4)统一性和层级性
21、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区别:
行政组织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统称,是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建立管理行政事务单位集合体。
行政机构是行政组织构成要素之一,其自身仅作为行政机关某一构成某些而存在,普通不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属行政机关内部机构。
22、行政机关种类:
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1)中央行政机关中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有:
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管理国家局,国务院办公和办事机构
(2)地方行政机关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作部门管理工作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和办事机构,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23、行政执法根据冲突解决办法有:
(1)普通冲突解决规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
(2)同一机关制定新普通规定与旧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这涉及三种情形:
一是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普通规定与旧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拟定如何合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二是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普通规定与旧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拟定如何合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三是同一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之间、规章之间新普通规定与旧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时裁决机制。
《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与各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拟定如何合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如果以为应当合用地方性法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合用地方性法规规定,不合用部门规章规定;如果国务院以为应当合用部门规章,则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5)依照授权制定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拟定如何合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4、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有七种: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及数据化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25、行政机关调查收集证据规定有:
全面、客观、公正、及时。
26、证据保全是指证据也许灭失或后来难以获得状况下,执法机关先予采用一定办法加以固定调查取证办法。
采用证据保全,必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证据有灭失也许性。
这是指证据有灭失客观也许性,如具备证明作用物品即将变质、腐烂或消失等。
(2)证据有难以获得状况。
这是指如不及时提取,后来就不也许或者难以调查收集相应证据,如证明案情物品因将要转让而后来难以获得等。
27、采用证据保全应当遵守程序重要有:
(1)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2)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与否批准采用证据保全办法。
(3)登记保存。
(4)及时作出解决,应当自登记保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解决决定,否则保全办法自行解除。
28、行政惩罚种类有四类:
申诫罚(如警告)、财产罚(重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能力罚(又称行为罚,重要形式有吊销允许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人身罚(又称自由罚,如行政拘留等)。
29、行政惩罚简易程序中当场惩罚合用条件有两个:
(1)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根据;
(2)对公民处50元如下、对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处1000元如下罚款或者警告行政惩罚。
30、行政惩罚普通程序有两个明显特点:
一是对违法行为不能当场作出惩罚决定,而是先要通过仔细调查取证,弄清违法事实;二是行政惩罚决定不能由普通执法人员作出,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对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予以较重惩罚,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机体讨论决定。
其程序为:
(1)调查取证:
应按如下规定进行
a: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b:
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c:
对被调查人询问或者实行检查状况,应当制作笔录
d:
收集证据时,可以采用抽样取证办法
e:
在证据也许灭失或者后来难以获得状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7日内及时作出解决决定,在此期间,被调查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f: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应当回避
g:
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执法人员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2)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详细规定有四个方面:
a:
行政机关在作出惩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惩罚决定事实、理由及根据
b:
应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事实、理由或者证据城里,行政机关应采纳
c:
行政机关在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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