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数学上学期知识归纳总结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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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与南;
东与西;
涨与跌;
增长与降低等等是相对相反量,它们计数:
比原先多了的数,增加增长了的数一般记为正数;
相反,比原先少了的数,减少降低了的数一般记为负数。
3.0表示的意义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1.有理数的概念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
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
(1)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
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
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
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
不是有理数;
(2)有理数的分类:
按正、负分类:
按有理数的意义来分:
总结:
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3)注意:
有理数中,1、0、-1是三个特殊的数,它们有自己的特性;
这三个数把数轴上的数分成四个区域,这四个区域的数也有自己的特性;
(4)自然数0和正整数;
a0a是正数;
a0a是负数;
a0a是正数或0a是非负数;
a0a是负数或0a是非正数.数轴数轴的概念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
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
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如,数轴上的点不是有理数)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5.a可以表示什么数a0表示a是正数;
反之,a是正数,则a0;
a0表示a是负数;
反之,a是负数,则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当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6.多重符号的化简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
“+”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
“-”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
即:
“-”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绝对值绝对值的几何定义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0的绝对值是0.可用字母表示为:
如果a0,那么|a|=a;
如果a0,那么|a|=-a;
如果a=0,那么|a|=0。
可归纳为:
a0,|a|=a(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
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a0,|a|=-a(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
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3.绝对值的性质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
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
即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
a=0|a|=0;
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绝对值可表示为:
或;
|a|0;
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
|a|a;
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
若|x|=a(a0),则x=a;
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
|-a|=|a|或若a+b=0,则|a|=|b|;
|a|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0;
|a|b|=|ab|,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
|a|=|b|,则a=b或a=-b;
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
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
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
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数总比右边的数小,或者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
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3)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
(4)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
(5)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6)大数-小数0,小数-大数0.5.绝对值的化简当a0时,|a|=a;
当a0时,|a|=-a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有理数的加减法.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加法交换律:
a+b=b+a加法结合律:
(a+b)+c=a+(b+c)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
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
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
当b0时,a+ba当b0时,a+ba当b=0时,a+b=a4.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用字母表示为:
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
如:
(-8)+(-7)+(-6)+(+5)=-8-7-6+5.和式的读法:
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33)-(-18)+(-15)-(+1)+(+23)原式=-33+(+18)+(-15)+(-1)+(+23)(将减法转换成加法)=-33+18-15-1+23(省略加号和括号)=(-33-15-1)+(18+23)(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49+41(运用加法法则一进行运算)=-8(运用加法法则二进行运算).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凑整法)(+6.6)+(-5.2)-(-3.8)+(-2.6)-(+4.8)原式=(+6.6)+(-5.2)+(+3.8)+(-2.6)+(-4.8)(将减法转换成加法)=6.6-5.2+3.8-2.6-4.8(省略加号和括号)=(6.6-2.6)+(-5.2-4.8)+3.8(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4-10+3.8(运用加法法则进行运算)=7.8-10(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并进行运算)=-2.2(得出结论).把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数相结合(同分母结合法)-+-+-原式=(-)+(-+)+(+-)=-1+0-=-1.既有小数又有分数的运算要统一后再结合(先统一后结合)(+0.125)-(-3)+(-3)-(-10)-(+1.25)原式=(+)+(+3)+(-3)+(+10)+(-1)=+3-3+10-1=(3-1)+(-3)+10=2-3+10=-3+13=10.把带分数拆分后再结合(先拆分后结合)-3+10-12+4原式=(-3+10-12+4)+(-+)+(-)=-1+=-1+=-.分组结合2-3-4+5+6-7-8+9+66-67-68+69原式=(2-3-4+5)+(6-7-8+9)+(66-67-68+69)=0.先拆项后结合(1+3+5+7+99)-(2+4+6+8+100)有理数的乘除法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法则一: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法则二: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
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
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
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2.倒数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式子表示为a=1(a0),就是说a和互为倒数,即a是的倒数,是a的倒数。
互为倒数:
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0没有倒数;
若a0,那么的倒数是;
倒数是本身的数是1;
若ab=1a、b互为倒数;
若ab=-1a、b互为负倒数.注意:
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
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
(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不包括0。
3.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乘法交换律:
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即ab=ba乘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即(ab)c=a(bc).乘法分配律:
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
即a(b+c)=ab+ac4.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零不能做除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5.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1)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2)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则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
有理数的乘方1.乘方的概念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在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1)a2是重要的非负数,即a20;
若a2+|b|=0a=0,b=0;
(2)据规律底数的小数点移动一位,平方数的小数点移动二位2.乘方的性质
(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
当n为正奇数时:
(-a)n=-an或(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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