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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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长职责
寝室值日生职责
学生公寓管理处罚暂行规定
公寓学生退离宿规定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节约用水小常识
火场逃生十三诀
公寓提醒
公寓安全
公寓问答
一、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在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
二、入住公寓的同学在我院报到后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物品费的收据,在所分配学生公寓楼领取寝室钥匙和公寓用品后,持住宿凭单到管理员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两张,建立住宿档案)。
三、入住者应按分配的房间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公寓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按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
经学校批准学生公寓需要调整时,入住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公寓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
学生寝室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
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校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寝室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寝室钥匙和方凳等物品。
六、认真遵守《学生寝室卫生职责及评比标准》,倡导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叠放整齐,寝室垃圾及时放入公寓大厅
垃圾桶内。
七、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热水器、变频插座等违章电器。
违反《消防法》对他人和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视其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公寓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和擅自私拉电线,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开展各种有妨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
九、为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管理服务秩序,晚上23:
40锁楼门;
有活动需要晚归者,须持所在院系证明并事先通知楼卫,对晚归无正当理由者,给予通报批评。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xx年8月
为了加强学生寝室用电管理,保障学生寝室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建立良好的用电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我校学生公寓安装了用电智能集中式识别计量管理系统。
根据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对已安装智能控电管理系统的学生公寓,以寝室为单位,实行“定额免费、超额付费”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公寓内的日常生活用电实际情况,核定免费供应学生每人每月5度电,当月节余电量累至下月。
收费标准以寝室为单位计量,超额电量每度收取电费0.5元(按阜阳市用电标准收取)。
第三条学生寝室用电实行一室一表的管理办法,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用电额度指标按月输入每个房间,当寝室用电额度超过该指标时,将停止供电,学生应自觉到指定地点交纳超额电费。
为方便日常使用,学生可到控电管理员处或根据楼下显示屏显示寝室余额查询寝室当月剩余电量,及时交纳用电费用。
第四条因寝室空间、电线承载能力等原因,寝室内禁止使用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非学习用电器。
对使用功率超过400w(含400w)电器时,寝室将会自动断电。
断电后,使用违章电器者要写出检查,保证不再使用,并且交出所使用电器,方可送电。
第五条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打开电表箱或进入配电室,不得私自拆、装电表或更换大功率保险丝,违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第六条学生寝室供电、用电设备由该室学生使用保管,如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人时,由本室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第七条学生寝室用电设施出现自然故障应由寝室长主动向楼长报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条住宿生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不得在寝室内私拉电线,另接灯头;
禁止私接楼道灯电源及其它偷电行为。
第九条为防止意外火灾事故的发生,禁止在寝室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锅、电炉、电吹风、发热电器、变频插座等违章电器;
不准擅自安装和使用床头灯;
禁止电源线上床,防止触电。
发现违规使用者,将予以没收。
第十条寝室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的状态下,应与易燃品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用时应有人在场;
电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人员离开寝室,应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以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违反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同时收缴违规使用的电器。
未单独装电表的寝室追回本学期以来违规电器所用的电费。
因违反安全用电规定酿成火灾等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各学院对本学院学生寝室内部安全用电负有教育管理责任;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寝室内部安全用电负有管理责任,楼长应对本楼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查处,发现违章用电者应给予制止并向公寓管理中心汇报。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各寝室公物配齐后,由寝室长负责监督检查管理,维护好公物的完整。
二、各寝室所有公物设施,如墙壁、门窗、玻璃、窗帘、桌、凳、床铺等公物,都应妥善保护好,不得损坏或丢失。
三、各寝室公物如因管理不善损坏或人为损坏者,寝室长要负责追究,令其按价赔偿;
查不出责任人的由寝室长组织全室人员共同赔偿维修。
否则,毕业时,不给该室办理离校手续。
四、确系自然损坏者,寝室长应及时报告管理员,以便及时安排有关人员维修或添置。
五、寝室内外墙壁不准乱画、乱涂、乱钉钉子、乱踢脚印、乱抛球印、乱张贴画报等。
否则,一经查出,除给予一定的处罚外,另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理。
六、蚊帐杆上不得挂有衣物和其他物品。
七、寝室长要切实负起责任,经常督促同学认真遵守寝室公物管理制度,保护国家财产,养成爱护公物的美德,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八、毕业离校期间,有损坏公物者,认真查处,对暂时查不清的,全室成员档案缓寄,返校配合查处。
为了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阜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现对学生寝室区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学生寝室严格执行23:
40锁门制度。
二、凡在规定时间以后进入学生寝室区者,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生公寓门卫处登记。
对既无证件又不足以说明身份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三、凡登记的学生将视其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无视校规校纪偷翻墙、窗户者;
起哄、吵闹、纠缠或报假名者;
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不经批准擅自外宿或在外租房居住者,查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五、学生寝室楼熄灯后,仍在寝室区高声喧哗、弹唱、起哄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请各院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希望广大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协助学生公寓区管理人员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院长办公室、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学生寝室内务管理标准
一、被叠方块,放在床里头,被口一致向着门,枕头放在被子上面。
二、蚊帐悬挂高低一致,起床后张开一致。
三、床下鞋子鞋头向外,在鞋架上整齐摆放,多余的鞋子放在鞋柜内,箱包放在床下或衣柜顶部。
四、写字台上不存放任何物品,书籍等物品可放在写字台上面的书格内,(上海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但要摆放整齐。
五、盆架摆放整齐,合理使用。
牙缸、餐具、洗刷用品放在顶层,毛巾放在盆架上方横称上和挂毛巾钩上,茶瓶放在盆架下面排列整齐。
六、拖把、扫帚、纸篓等卫生工具摆放在卫生间,不得放在阳台上。
七、衣物放在衣柜内,或挂在阳台铁丝上;
室内不得乱拉绳索,挂放衣物。
八、地面干净,无纸屑、痰迹等杂物。
九、卫生间冲洗干净,无异味。
十、门窗擦洗干净,无污点。
学生工作处
公寓管理中心
寝室文明公约
热爱寝室,讲究卫生,勤于内务,保护环境。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公益,互敬互助。
遵纪守法,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崇尚科学,重教尊师,自强不息,提高素质。
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健康生活,增强体魄。
行为检点,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待宾朋。
衣冠整齐,言谈有度,节水节电,寝室和睦。
按时作息,遵守纪律,团结协作,争创第一。
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其他寝室管理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不仅要受到校纪校规的处罚,同时也将按《协议书》有关条款规定处理。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公寓楼夜间23:
40关门(节假日、周末延迟半小时)。
为了你的安全,如无特殊情况请不要在夜间23:
40后进出公寓大门。
我们不提倡熬夜,如果确实学业需要,请注意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2、请注意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寝室内严禁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爆响物(酒瓶、瓶胆等)。
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请不要在楼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等其它妨碍他人的活动;
不大声喧哗或使用高功率音箱等易产生噪音的设备。
3、提倡节水节电,人离时关水断电。
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请及时到值班室登记维修。
4、晾晒衣物时,请注意观察楼下阳台是否有晾晒物品,以免因您的无意损害他人。
保持寝室的统一风格和线路安全,请不要在室内私拉电线或更改线路,不要把铁钉、硬物凿入墙面等损坏寝室形象的事情。
5、爱护居住环境,树立环保意识。
积极参加寝室公益劳动和文明建设活动,共创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
6、理解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卫生和纪律检查。
根据《学生寝室卫生职责及评比标准》规定,学生在寝室的卫生和纪律都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挂钩。
篇二:
学生公寓物业服务标准
学生公寓物业服务标准
(一)工作目标
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为入住学生创造安全、舒适、卫生、整洁、管理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协助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住宿安排以及宿舍的调整、搬迁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与环境美化。
3、负责学生宿舍区安全管理,做好节假日学生宿舍的值班工作。
4、负责学生宿舍家具(含门、窗、桌椅)配置申报与零星维修。
5、负责学生宿舍水电供应、水电(含灯管、水龙头)零星维修。
6、负责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物品的购置及维修。
7、协助做好其它托管事宜。
(四)监督机制
1.建立投诉机制。
服务对象可对各中心及其职工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方面存在问题时投诉。
投诉可采取电话投诉、书面投诉、当事人直接投诉等方式。
2.检查制度。
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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