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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旅客列车、快速旅客列车、普通旅客列车(含普通旅客快车和普通旅客慢车)等。
⑵混合列车(包括货物列车中编挂乘坐旅客车辆10辆及以上)。
⑶行包快运专列。
⑷军用列车。
⑸货物列车:
五定班列、快运货物列车,以及直达、直通、区段、摘挂、超限、重载、保温和小运转列车。
⑹路用列车。
4.编组列车的一般要求
列车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技规》)规定及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编挂条件、车组、重量或长度编组。
列车重量应根据机车牵引力、区段内线路状况及其设备条件确定;
列车长度应根据运行区段内各站到发线的有效长,并须预留30m的附加制动距离确定;
旅客列车按旅客列车编组表编组,机车后第一位编挂一辆未搭乘旅客的车辆作为隔离车,列车最后一辆的后端应有压力表、紧急制动阀和运转车长乘务室。
同时,《技规》第175条规定对9种情况的车辆禁止编入列车。
5.调车作业的有关规定
车站的调车工作应按车站的技术作业过程及调车作业计划进行,并要固定作业区域、线路使用、调车机车、人员、班次、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地点、工具数量及存放地点。
车站的调车工作由车站值班员(调度员)统一领导,调车作业由调车长单一指挥。
调车领导人应正确及时编制、布置调车作业计划,调车领导人与调车指挥人必须亲自交接计划,调车指挥人必须亲自向司机及其他人员交递和传达计划。
调车作业时,调车作业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机车乘务员要认真确认信号并鸣笛回示,不足两人不准进行调车作业。
调车作业中,调车有关人员要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单机运行或牵引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机车司机负责,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调车指挥人负责。
调车作业速度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在空线牵引运行时40km/h,推进运行时30km/h;
调动乘坐旅客或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时15km/h;
接近被连挂的车辆时5km/h。
在接发列车时,应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简称《站细》)规定的时间停止影。
向列车进路的调车作业。
6.车站接发列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车站应坚持安全、迅速、准确、不间断地接发列车,严格按运行图行车的基本原则。
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应亲自办理闭塞、布置进路(包括听取进路准备妥当的报告)、开闭信号、交接凭证、接送列车、指示发车或发车。
车站值班员在办理闭塞时应确认区间空闲,并应严格按《站细》规定时机开闭信号机。
车站值班员下达准备接发进路命令时,必须简明清楚,正确及时,讲清车次和占用线路,并要受令人复诵,核对无误。
接发列车应在正线或到发线上办理,并应遵守以下原则:
客运列车、挂有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应接入固定线路;
特快旅客列车应在正线通过,其他通过列车原则上应在正线通过;
原规定为通过的客运列车由正线变更为到发线接车及特快旅客列车变更进路时,必须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并预告司机。
7.各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制定的原则
各铁路局应根据《技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各铁路局行车设备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实践经验,以及针对《技规》规定须由各铁路局进一步补充的规定,各铁路局制定《行车组织规则》。
(二)机务安全知识
1.运用机车的基本类型
我国运用机车分为电力机车、内燃机车、蒸汽机车。
2.机车装设行车安全等设备的规定
内燃和电力机车须装设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其中客运机车还应加装轴温报警装置;
牵引特快旅客列车的机车应分别向车辆的空气制动装置和空气弹簧等其他装置提供风源;
蒸汽机车上装设自动停车装置。
3.《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的制定原则
《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是规定机车乘务员自待乘、出勤时起,到退勤时止,全过程的程序性作业标准,是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环节。
各铁路局根据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局的《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程序标准》,对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中每个工作环节、作业规范、技术标准作出规定。
4.《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机车运行资料分析
监控装置记录的运行信息,实行退勤、日常两级分析和运用干部辅助分析。
退勤分析由退勤调度员,对乘务员趟车文件中所记录的非常信息进行核对并作好记录;
日常分析是按铁道部规定的分析内容及要求,对列车操纵、行车安全、作业标准化和监控装置使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进行分析;
指导司机对分管机班乘务员的制动机使用、列车操纵、监控盲区、标准化作业等信息进行重点分析;
运用干部的辅助分析,由车队、车间和段技术管理及段领导等干部,实行逐级复检、抽查的检索分析。
5.机车“三项设备”运用管理的规定
运用机车上必须安装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列车运行监控装置(简称“三项设备”)。
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各铁路局应根据实际编制《行车安全装备使用、维修管理实施细则》,并建立局、分局和基层单位各级干部的定期检查、抽查制度。
机务段、机务折返段对入段机车的“三项设备”实行检测,确保设备良好投入运行,防止设备不良出库;
建立“三项设备”故障、临修分析考核制度;
对列车运行中擅自关闭及违章使用“三项设备”的人员,建立严格考核处理制度。
6.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管理的基本要求
担当夜间乘务工作并一次连续工作时间超过6h的乘务员,必须实行班前待乘休息制度。
乘务员待乘卧床休息时间不得少于4h,待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持IC卡到达待乘室签到,按指定房间休息,待乘室值班人员按规定办理待乘人员的人、出待乘室手续;
段、车间值班干部每天必须检查乘务员待乘休息情况,并实行IC卡写卡的检查管理制度,铁路局、分局应对管内各待乘室的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三)铁道车辆安全知识
1.客货车辆的基本类型
车辆按用途分为客车、货车及特种用途车(如试验车、发电车、轨道检查车、检衡车、除雪车等)。
2.旅客列车安装轴温报警器的基本规定
编入特快旅客列车、快速旅客列车、旅客快车的客车应装有轴温报警装置。
3.车辆轮对基本限度
车辆轮对内侧距离为1353±
3mm;
车轮轮辋厚度客车≥25mm,货车≥23mm;
车轮轮缘厚度≥23mm;
车轮轮缘垂直磨耗高度≤15mm;
车轮踏面圆周磨耗深度≤8mm;
车轮(滚动轴承)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1mm,其中本属客车出库≤0.5mm,途中运行客车≤1.5mm;
车轮(滚动轴承)踏面剥离长度一处时:
客车≤30mm、货车≤50mm,二处时(每一处):
客车≤20mm、货车≤40mm。
4.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的基本规定
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主要包括:
全部试验,简略试验,持续一定时间的全部试验。
5.列车中关门车的限制规定
编入货物列车的关门车数不得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超过时要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低于280kN。
列车中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三辆之内;
在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二辆;
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
列车最后第二、三辆不得连续关门。
旅客列车不准编挂关门车;
运行途中临时故障准许关闭一辆,但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
6.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设置的基本原则
在干线上,应设红外线轴温探测网,轴温探测站的间距一般按30km设置,铁路局设红外线轴温监控中心,铁路分局设监测中心及红外线轴温行调复示终端,列检所设复示中心。
(四)电务安全知识
1.信号机的基本类型
信号机按类型分为色灯信号机、臂板信号机和机车信号机。
信号机按用途分为进站、出站、通过、进路、预告、遮断、驼峰、驼峰辅助、复示、调车信号机。
2.连锁设备的基本类型
连锁设备分为集中连锁(继电连锁和计算机连锁)和非集中连锁(臂板电锁器连锁和色灯电锁器连锁)。
3.信号机的显示距离规定
各种信号机及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
进站、通过、遮断信号机不得少于1000mm;
高柱出站、高柱进路信号机不得少于800mm;
预告、驼峰、驼峰辅助信号机不得少于400mm;
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不得少于200mm。
4.集中连锁设备应保证的基本条件
集中连锁设备应保证:
当进路建立后,该进路上的道岔不可能转换;
当道岔区段有车占用时,该区段的道岔不可能转换;
列车进路向占用线路上开通时,有关信号机不可能开放(引导信号除外);
能监督是否挤岔,并于挤岔的同时,使防护该进路的信号机自动关闭;
被挤道岔未恢复前,有关信号机不能开放。
同时,集中连锁设备,在控制台上应能监督线路与道岔区段是否占用,进路开通及锁闭,复示有关信号机的显示。
5.道口自动信号的技术要求
道口自动信号应在列车接近道口时,向公路方向显示停止通行信号,并发出音响通知;
如附有自动栏杆(门),栏杆(门)应自动关闭。
在列车全部通过道口前,道口信号应始终保持停止通行状态,自动栏杆(门)应始终保持关闭状态。
道口自动通知设备,应在列车接近道口时,以音响和控制盘表示灯通知道口看守人员。
(五)工务安全知识
1.铁路线路类别
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特别用途线。
2.线路标准轨距和曲线线路加宽、超高限度
轨距为钢轨头部踏面下16mm范围内,两股钢轨工作边之间的最小距离,直线轨距标准规定为1435mm。
曲线线路轨距加宽限度:
半径小于350m,大于或等于300m的加宽5mm;
半径小于300m的加宽15mm。
曲线外轨最大超高:
双线地段不得超过150mm,单线地段不得超过125mm。
3.机车车辆上部限界最高、最宽的限度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其上部高度自钢轨顶面的距离不得超过4800mm;
其两侧最大宽度不得超过3400mm。
4.道岔“查照间隔”和“护背距离”的限度
道岔查照间隔(辙叉心作业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1391mm;
护背距离(辙叉翼作业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大于1348mm。
测量位置按设计图纸规定。
5.铁路线间距的基本规定
铁路线间距为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标准距离,线间最小距离的基本规定为:
线路允许速度不超过140km/h的区段,区间双线为4000mm,站内正线、到发线和与其他相邻线为5000mm,三线及四线区间的第二与第三线为5300mm,牵出线与其他相邻线为6500mm,其他站线为4600mm;
线路允许速度140km/h以上至160km/h的区段,区间双线为4200mm,站内正线及与相邻到发线间为5000mm,牵出线与其他相邻线为6500mm。
(六)牵引供电安全知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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