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疫情防控措施3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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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疫情防控措施3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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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坚持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空岗、脱岗、串岗,员工戴口罩上岗。
加强公共区域日常清洁消毒,对二次供水设施采取消毒措施,加强监测防疫措施。
建立疫情台账,登记新进入社区的人员和车辆,配合当地街道和社区登记和安排当前重点人群的信息,特别是春节假期(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和边境地区)、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大学生、农民工)和入境人员。
在防控工作中,充分尊重相关业主的个人隐私,不得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传播其个人信息。
3.及时通知信息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物业用户)发布政府有关部门的防治信息,并发布通知,督促进入社区的关键人员及时到社区和街道
行登记,主动申报个人行动轨迹、配合开展核酸检测、落实个人防护等工作。
一旦发现问题实时向社区、街道报告。
4、开展宣传引导
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大门出入口、楼道出入口、公告公示栏等公共空间,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喇叭播放、电子显示屏显示或微信公众号、微信业主群、QQ业主群等多种形式将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户、每一人。
积极及时宣传推广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动态信息,对出现的谣言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
5、加强分类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社区、街道和卫生疾控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
配合做好重点人群人员接受7天社区居家健康监测,根据业主需要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专人负责制,发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者,实时报告社区、街道;
引导督促解除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外出时佩戴口罩,进出时检测其体温;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的管理和巡查。
6、加强环境治理
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物业管理区域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
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7、限制人员聚集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街道、社区的防控要求及时关闭物业管理区域内儿童、会所、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并开展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
不得擅自开展社区文化、集会以及各类商业推介等集体活动。
8、维护社会稳定
物业服务企业身体力行,模范践行疫情防控要求,带头弘扬社会正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和防控工作,服从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物业管理区域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在采取上述8项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封闭管理
根据确诊病例数量,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社区、街道的防控要求,采取封闭单元、楼栋或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方式进行管控。
协助社区、街道和卫生疾控工作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苏康码”查验,并提醒佩戴口罩。
2、严格密接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全面配合政府相关部门防控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社区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配合社区、街道和卫生疾控工作人员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根据业主需要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一旦发现或收悉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上报社区、街道。
对拒不配合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业主,第一时间向社区、街道或公安部门报告。
3、加强消毒隔离
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卫生疾控工作人员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等疫点的消毒,并在其指导下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
小区疫情防控措施2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XX、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
目前在XXX人员。
目前已在XXX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
(备注:
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
有密切接触人员。
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XXX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XXX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
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
其他人员。
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
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
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方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
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方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特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方案》,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即执行。
小区疫情防控措施3
根据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要求,物业公司组就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严格按照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分工职责,组织和动员我市城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立即采取行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部署要求,强化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实现“有预案、有监督、有落实、有效果”,确保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将疫情降低到最低限度,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明确防控具体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物业公司组实施组织动员,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20年1月28日立即执行对所管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防控的通知和动员,并指导企业对防控用具的配备和设置。
全行业迅速开始行动,坚决贯彻执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
(二)组建监督巡查行动组
疫情面前,人人有责。
组建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48名行业专家为监督巡查成员的七个城市区、21个监督巡查组,实现“天天监督巡查小区、时时发现异常上报、个个小区全部覆盖”。
各小组于2020年1月28日即深入全市七个城市区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监督巡查,不留任何死角。
(三)明确监督巡查内容
1、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按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条幅或标语、提示性宣传图文的悬挂或张贴,发现没有执行的,立即督促并指导企业进行落实。
2、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执行了对非本小区人员及车辆禁入的规定和要求。
3、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执行了对租赁户异常人员的排查工作。
是否执行了禁止开发企业、中介人员带客进入小区进行看房、选房的要去。
4、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按要求设置体温检测点,并对进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是否对重点人员进行了排查登记和上报,对异常人员是否登记记录并上报社区。
5、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在车辆出入口设置检测点,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是否对鄂类牌照、豫P、豫S、豫R、豫Q牌照车辆进行登记,并要求禁止驶入小区,对车辆及人员信息是否执行了立即上报社区要求。
6、巡查范围内小区是否对公共区域电梯、大厅、楼道进行消杀并张贴消杀记录。
7、巡查范围内小区垃圾是否执行了日产日清,垃圾存放点及存放工具是否进行了消杀。
8、巡查范围内物业企业是否与社区居委会及业委会建立了联防连控机制。
三、疏通即时上报渠道,启动问责机制
(一)各企业单位
对排查出的异常人员和车辆,立即上报所在辖区的社区。
(二)各监督巡查组
每天的巡查情况,尤其出现的异常情况、企业单位不执行实施方案要求的,立即上报给各区物业办联络人员。
(三)各区物业主管部门
各区物业主管部门每天要把辖区监督巡查情况,形成电子版形式,于下午16:
00前报送至物业管理组联络人,由联络人报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问责追责
在落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疫情指挥部《实施方案》中,企业单位连续三次拒不执行、对要求整改不到位的或出现瞒报、不报现象的,按照问题企业处理,对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立即追求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七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21个巡查组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以特殊时期特殊手段认真对待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2、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20年1月28日下午四点前,将区每天的联络人、电话上报物业管理防控小组。
3、21个监督巡查组要根据所巡查辖区的小区和项目数量,自行安排巡查时间,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4、要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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