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分析制度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规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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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四、学生干部应该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同学工作,认真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亲自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时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委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秘书长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
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
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们在校级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二、例会管理制度:
(一)全体成员例会制度:
1.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
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二)部长例会
1.每一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团,秘书处秘书长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
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秘书处秘书长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三)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由主席团,秘书处秘书长及其他部门部长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6.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
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7.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四)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4.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五)考核标准
1.迟到:
无论因任何原因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四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2.请假:
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要向主席亲自请假,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3.缺席:
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者三次者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三、档案管理制度:
1.为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制定本条例。
2.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
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
学生干部档案;
平时发放的文件;
调研报告等。
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电子版。
4.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
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5.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秘书处存档。
6.各部将材料交到秘书处后,由秘书处按部门、类型存档。
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7.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8.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
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秘书处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4.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一学期例会全勤者
6.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
8.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四)附则:
1.奖励方式:
(1)个人奖:
推荐校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个人、优秀团员、院学生会先进个人。
(2)集体奖:
院学生会先进部门
2.评选时间:
推荐校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个人、院学生会先进个人、院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3.评选比例:
部门和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4.处罚等级:
(1)个人处罚:
警告、严重警告、除名
(2)集体处罚:
警告、严重警告
五、补充管理制度:
1.各部门成员根据安排对办公室进行定期打扫。
2.借出物品需登记(附表),对擅自借出、浪费、损坏学生会财物者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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