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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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果
备注
1.领导作用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1.4校园和谐与校园文化
2.师资队伍
2.1专任教师
2.2兼职教师
3.课程建设
3.1课程内容
3.2教学方法手段
3.3主讲教师
3.4教学资料
4.实践教学
4.1顶岗实习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4.3教学管理
4.4实践教学条件
4.5双证书获取
5.特色专业建设
5.1特色
6.教学管理
6.1管理规范
6.2学生管理
6.3质量监控
7.社会评价
7.1生源
7.2就业
7.3社会服务
院(校)长签名:
年月日
表3:
分项自评说明表
自评结论
依据:
说明:
二、状态数据及备查资料准备
1.建立完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公布机制,更新并填写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2.按照“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整理相应原始资料备查,保证资料与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实时性。
3.为方便专家评估操作,学校应根据专家组要求在评估前准备机构、人员、制度、成果等方面的一览表或具体汇集材料。
三、学校申报材料
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接受评估的学校,在专家组进校前30天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自评报告(含分项自评情况)、状态数据平台最新的数据和主要专业情况,并将其与区域或行业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含特色专业或重点专业)建设规划,在专家组进校前30天在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
第二部分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
一、评估专家组织
1.专家组的组成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专家、行业企业人员和一线专任教师组成,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被评院校特点和规模、专业等情况,从评估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承担实地考察评估任务。
专家组人数一般为8人(含秘书1人),成员名单提前7天通知被评学校,并对社会公布。
2.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
(1)了解学校自评工作情况,对被评学校的自评材料进行审阅,与学校充分交流,对学校填报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确定现场考察内容。
(2)通过深度访谈等途径和方法,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现场考察,准确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
(3)以掌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通过充分讨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系统分析,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并与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4)按评估指标逐项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评定结论,并提出总体评估结论建议。
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提交书面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
3.专家组成员守则
(1)专家组受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派,对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自始至终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严格坚持标准,坚决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讲究客观证据,不凭感觉、感情、印象用事。
注重了解实际,不停留在学校提供的文件和汇报表面。
(2)态度虚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不干预不介入学校内部事务。
在与被评院校交换意见时,持坦诚、中肯的态度,尽可能具体地提出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与学校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平等交流,共同完成评估任务。
(4)坚持廉洁自律,专家之间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不搞特殊化。
(5)严格保密,不得向被评学校及个人泄露评估工作中不该泄露的事宜。
(6)自觉接受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以及评估学校的监督,努力改进评估工作。
二、评估专家组成员分工
评估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5人左右,秘书1人。
1.专家组长的职责
专家组长全面负责、领导专家组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组长的职责是:
(1)主持专家组工作,就评估工作和结果对省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
(2)制定现场考察评估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和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安排,负责与学校联系协商有关事宜,并负责组织实施。
(3)召集全体成员会议,交流情况,按照评估指标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定,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4)组织撰写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经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和主管部门通报,组织专家组成员搞好个人发言。
认真听取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对考察意见的反映。
(5)组织撰写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的现场考察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及简要说明,对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的准确性全面负责。
2.专家组成员分工
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尽量获取直接相关的主要信息,并按规定对评估各项指标评定结论。
专家组成员可分成三个小组。
第一小组(组长所在组)主要负责考察“领导作用”、“实践教学”、“社会评价”;
第二小组(副组长所在组)主要负责考察“特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主要采用专业剖析方式进行);
第三小组主要负责考察“师资队伍”、“教学管理”。
为避免因分工而带来的视角偏差,专家组内应加强沟通和协作。
3.专家组秘书
受组长委托,专家组秘书负责和学校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具体落实专家组的各项日程安排,起草、打印各种材料和表格,整理评估工作材料,负责评估材料的立卷归档,配合专家核查相关原始材料,做好专家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评估工作的安排
1.现场考察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学习有关评估的文件,熟悉《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的内涵、关键点和重点考察内容。
(2)对学校上报的自评报告、自评材料、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等进行认真审核分析,拟定出考察提纲。
(3)秘书提前进校,作好评估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4)专家组长要提前草拟考察评估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日程安排,根据专家和被评学校的特点,提出个性化分工建议、考察重点和注意事项,供专家组预备会议讨论决定。
考察评估的具体日程安排,应与被评学校协商确定。
(5)专家组考察前要开好预备会议,统一认识,对工作日程和分工做出详细的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
2.现场考察评估
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时间为3天,必须完成以下环节的考察评估任务:
(1)听取学校自评情况的汇报(不超过30分钟)。
(2)实地考察。
(3)查阅原始资料。
(4)专业剖析。
(5)深度访谈。
(6)两项管理制度的跟踪考察。
(7)根据需要和被评估学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开展教师说课、随机听课、个别访谈或召开座谈会、技能测试等工作。
(8)专家组全体会议和工作小结。
在各位专家汇报基础上,经过民主讨论和一次性表决,形成专家组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
(9)召开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
由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考察评估意见,每位专家发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听取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意见。
(10)评估有关材料整理及归档工作。
四、现场考察评估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1.实地考察:
除参观学校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外,根据要求有针对性地对校园文化、秩序、教风、学风、校风、教师教研和学生课内外学习活动等方面进行观察,获得相关信息。
2.查阅资料:
除学校上报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外,主要查阅学校提供的各项主要信息材料(原始材料)。
若信息量不够或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可另向学校索要相关资料查阅,也可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对学校提供的材料中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要仔细认真核对。
3.深度访谈:
专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拟订访谈提纲,提纲包括访谈主题、访谈目的、访谈对象和访谈要点等。
4.教师说课:
教师以语言为表述工具,不得使用任何音像手段和文字资料,向专家系统而又概括地解说自己对所担任课程的把握,阐述课程地位、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资源使用、考核方法、教学效果与教学特点等。
说课主要考察教师基本教学能力与教学改革情况,说课内容由专家选定,并提出具体说课要求。
说课后,专家进行简要评价。
5.专业剖析:
由专家组在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个最能体现学校建设理念、建设思路、建设水平的特色专业或主体专业,进行重点剖析。
听专业带头人汇报(不超过20分钟),召开专业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根据需要查阅相关资料、听课、说课、访谈等。
6.两项管理制度的跟踪考察:
由专家组抽取2项管理制度(其中一项为教学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考察。
主要对制度的必要性、适合性、科学性、有效性、动态性等进行了解分析。
7.听课、个别访谈、座谈会、测试等:
专家根据需要,可以按学校的当日课表随机选择听课,约请学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学生、教职工进行个别访谈,可就专业建设或其他有关问题召开座谈会。
五、评估结论评定和建议
在各位专家汇报基础上,经过民主讨论和投票表决,形成专家组对学校的评估结论建议。
专家组全体会议上,汇报讨论之后,根据《评估指标》,每位专家对各关键评估要素投票(合格、不合格2种)。
经汇总,关键评估要素合格票数达到专家数一半以上的(不含一半),本关键评估要素为“合格”,其它为“不合格”;
主要评估指标下的一半或一半以上关键评估要素评定等级为“不合格”,则该主要评估指标评定等级为“不合格”,其它为合格。
根据《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通过”和“暂缓通过”标准要求,得出被评学校基本评估结论。
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评估委员会提交的院校评估结论建议。
六、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和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
1.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各位专家意见,形成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评估委员会提交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一般可包括以下五个组成部分:
(1)考察评估工作概况:
被评学校、专家组人数、评估起迄日期、考察方式和主要工作过程。
(2)总体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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