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安全制度合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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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制订并实施驾校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保护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7、要果断正确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8、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负责组织制订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10、建立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11、建立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12、负责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的作业票制度。
二、驾校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对驾校内的生产安全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教学。
5、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和事故预案演练。
三、主管安全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教育管理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在评比先进个人和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四、安全监督岗位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驾校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在业务上接受安全部门的领导,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有权直接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制订、修订本驾校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驾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
4、协助本驾校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预案学习演练。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
对班组员工在执教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员工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
3、负责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工人不安排上岗工作。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5、亲自指导和组织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在每班班前会上根据工作环境及职工身体和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6、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7、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记录。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9、抓好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六、教练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工作,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教学规程执教。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班组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爱护和正确使用消防用具。
5、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合理化建议,搞好现场卫生,环境要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安全教育制度
为确保驾校教练车安全运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精神,更好地推进我校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驾校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年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
2、驾校对新入籍教练员实行严格的入籍考试制度,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越驾校安全管理制度》对教练员进行培训和考试,提高入籍教练员安全意识。
3、坚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议,及时地将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练员,并通过安全学习会议,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加强对教练员安全意识的强化,使每一位教练员深深地认识到“安全第一,效益第二”。
4、每半年在驾校全体教练员中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教学竞赛,经过补考仍不及格的教练员,坚决予以辞退。
5、对事故教练员的教育培训,坚持作好询问笔录,分析其事故原因,并登记在册,对其发生重大事故一次或一般事故三次的教练员坚决予以辞退。
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教练车安全生产动向,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1、学校每月第二星期的星期六下午5点召开驾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位教练员必须准时到会。
2、签到必须由到会的教练员本人签到,不允许代签,更不允许驾校管理人员代签。
3、参会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持会场秩序。
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4、未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当月进行补充培训,对未培训者暂停其教学工作。
5、对未参加会议的教练员次日进行学习和补课,到会率必须达到100%。
6、安全科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并组织材料,作好记录。
教练车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驾校车辆安全运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达到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结合驾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行车必须做到“三检查”。
即:
出车前的检查、行车中的检查、收车后的检查。
2、教练员在日常维护中做到勤检查、勤保养。
3、车辆必须配备“三防设备”(防雨、防雾、防滑),按规定携带灭火装置。
教练员在行车前检查灭火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和提取方便。
4、教练员必须接受驾校安全管理人员对教练车每月二次以上(含2次)定期安全检查,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抽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5、逢重大节日学校安全科人员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包括车况、车貌、教练员的文明教学等。
6、检查发现的隐患及违章操作责令现场整改。
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回驾校进行复查后方可投入教学。
7、车辆必须按时参加二级保养、维护和年审,以保证行车安全。
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第四十一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对驾校所有车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必须齐全。
应当包括:
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保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二、驾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通知驾校二保车辆准时进行二保、年审,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将事故遏制在萌芽之中。
所有车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按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强制执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车辆行车安全。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
教练员应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燃气、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的补充检查轮胎气压、CNG气瓶及管线是否正常,并对车辆外部清洁,进入安全机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其主要目的是维护车辆的车容和车况,特别是安全部位,使车辆保持正常的工作状况。
2、二级维护
驾校所有车辆必须按驾校安排的二级维护时间在驾校指定的具有二级维护作业资格的修理厂按二级维护技术要求规范全面作业,二保作业完工后,必须到车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检测线上线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合格后,二保作业工单、检测表交回驾校留档,由学校安全科到当地交管部门对二级保养合格证盖章确认。
为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未经驾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其它修理厂进行二级维护。
三、车辆报废规定
车辆经长期使用后,技术性能变坏,经济效益变差,确无修复价值的,应作报废处理,报废程序及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车辆报废的审批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由驾校提出报废意见,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总成部件进行技术分析鉴定,认定符合报废条件后写出报废申请,报驾校主管部门复审审批,按规定程序经学校批准下达报废文件后,方才生效。
教练车事故处理制度
教练车发生事故后,对驾校的名誉造成损失,经驾校研究决定,制定事故处罚制度。
1、在校内发生的轻微事故(未报保险公司的事故),如碰、擦、挂,原则上由教练员自行负责,视其损失情况另行处理办法。
2、车辆发生事故后,按照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驾校对事故车理赔后进行处罚。
3、按照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分别处罚,处罚金额视情况而定。
4、车辆发生事故以后,不论事故大小,教练员都必须向驾校安全科领导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如实进行登记,并让出事教练员签字备案,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
1、车辆发生事故,驾校安全科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紧急预案。
2、车辆发生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责任清楚、无赔偿争议必须报驾校备案。
安全科必须将各类事故作详细登记,调查清楚当事人的姓名、年龄、住址、伤情及住院情况等。
将事故统计表在每月月底前上报给驾培科。
3、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在1小进以内上报书面材料给运安科和驾培科。
4、安全科应积极配合各级主管机关调查处理事故,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提供详细的资料。
5、发生事故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召开驾校安全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上报总公司和主管机关。
6、对所发生的事故和处理结果必须建立档案,结案后做出详细报表存档。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为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正确及时地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程序,发生培训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故(事件),不论事故大小和有无责任,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者只要为我校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驾校报告,驾校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根据需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及相关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二、事故报告时限,发生重大事故或群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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