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考试服务点项目迁建工程施工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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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考试服务点项目迁建工程施工招标
余杭区考试服务点项目迁建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余18302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月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须知
招标编号:
余18302
招标人: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年月
申请人须知
一、总则
1、鉴于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作为拟建余杭区考试服务点项目迁建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筹措了一笔足够的资金,其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本次资格预审项下的合同价格的合理支付。
2、招标人将就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如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水文、地形、现场通道、交通与通讯设备、医疗设施、项目路线、工程规模、结构形式、主要施工设备、工程特别要求(施工工艺和措施等)、预计工期、资金来源、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及其它有关数据将在附件3中说明。
二、资审申请
1、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建造师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贸易协定且具有市场准入资格的国家的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第1条要求的条件,均可申请参加资格预审。
3、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对本工程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第1条与第2条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为此,所以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所附系列的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4、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申请书及所附系列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
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5、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为准。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所附资格预审评分细则和本须知的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
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则资格预审不合格;根据评分细则,从所有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取前15家作为投标入围单位(并应符合余政办[2009]121号文件要求),但如具有入围资格的最后排名得分出现2家及以上并列时则并列的单位同时入围。
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且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以下,则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且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潜在投标人均入围。
若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的,则依法重新招标。
四、利益冲突
在过去三年内以及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从属关系;
(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设计、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与将承担本合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从属关系。
(4)本工程拒绝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资格预审。
五、申请书递交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必须经密封后在2018年6月13日10时00分前送达余杭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2、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交易员或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区交易中心核发的余杭区投标企业IC卡,交易员还应随带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对项目实行刷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企业IC卡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刷二代身份证及IC卡签到时,须仔细核对项目信息,若刷卡签错项目或从业人员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二代身份证及IC卡可以正常读取并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刷卡签到情况出具“资格核对表”,“资格核对表”上数据以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区交易中心核发的余杭区投标企业IC卡所对应的区建筑市场信用网上的信息为准,但当天审核入库的企业的资质信息、等级以及企业人员的资质信息、等级当天不予启用,隔天方可启用,企业隔天可正常参加招投标(即新入库企业当天审核入库以及已入库企业当天变更审核入库的信息隔天方可启用)。
(除系统原因外,投标截止时间后资格核对表上数据不作调整)。
4、各投标单位应对IC卡内信息真实性负责,若有变动的,须及时通过区建筑市场信用网办理变更审核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有投标单位自负。
5、投标单位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递交各类证书和资料文件的原件及原件目录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各类证书和资料文件的原件及原件目录清单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招标代理单位派人收取各投标单位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
6、投标申请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装袋密封,正副本份数不符合要求或未装袋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皮上还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信地址。
8、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
9、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包含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及其附表等相关内容,及相关原件的复印件和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10、投标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及“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和“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评分细则”(附件2)中要求的相关原件:
(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被评为先进企业的证明资料、投标申请人获银行企业信用等级的证明资料、投标申请人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证明资料、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5)投标申请人获奖情况及业绩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申请人的经营场所相关证明资料;
(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荣誉、学历及职称证书;
(9)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及业绩相关证明资料;
(10)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学历及职称证书;
(1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相关证明资料;
(12)拟派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证明资料;
(13)针对本工程的有关技术措施;
(14)投标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评分细则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
1、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核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又无法通过其他途径确认该资料的有效性的,在评审时资格预审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将不予计分。
2、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但原件经评标委员会审验后立即退还。
六、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财务状况材料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
如果在招标时投标申请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通知和确认
1、只有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与投标。
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1)修改招标工程的规模及总金额;在这种情形下,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合同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合同的投标。
(2)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
(3)取消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上述行为负责,亦无义务告知投标申请人其有关上述行为理由。
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7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人将不给出任何有关此决定的原因。
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2资格预审评分细则
附件3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营业执照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或二维码标识清晰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建造师登记备案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登记备案通过。
必须提供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上能显示该企业信息和建造师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有效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6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刷卡签到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刷卡签到情况出具“资格核对表”一致。
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未存在市场限制的。
附件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评分细则
一、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进入合格条件的评分程序
1、企业及建造师在评审前无处于停止市场行为的;
2、区外企业及建造师须经余杭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备案。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则资格预审不合格。
4、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
二、评标委员会审验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时认为需要补充资料或责询时,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否则作不得分处理。
三、根据评分细则,从所有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中,按得分(得分不予公布)由高到低取前15家作为投标入围单位(并应符合余政办[2009]121号文件要求),但如具有入围资格的最后排名得分出现2家及以上并列时则并列的单位同时入围。
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且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以下,则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且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潜在投标人均入围。
若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的,则依法重新招标。
评分细则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满分40分)
(一)企业诚信(满分27分)
1.企业2014年1月1日(含)至今被评为先进(优秀)建筑业企业的:
省级及以上的有1次得3分,地市级(或余杭区建筑业十强企业)的有1次得2分;本项最高计8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2.企业2014年1月1日(含)至今获银行企业信用等级:
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本项最高计3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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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余杭区 考试 服务 项目 迁建 工程施工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