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现场巡查自查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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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情况
纪委
吕明慧
1.是否制订贯彻落实《中共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贯彻落实<
建立
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的实施办法》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
(10分)
80
※“单项要点否决项”第7条为“单项要点否决项”。
被巡查的医院领导班子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的,本要点分值全部扣除;
对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办公室
冯宝原
2.是否建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经常研究反腐倡廉工作;
(6分)
3.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医疗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8分)
4.是否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是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及组织实施情况;
5.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履
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督办,困难问题亲自帮助解决;
6.是否设立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是否与岗位要求、医院任务相匹配,具备开展工作的良好条件;
政工科
7.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
8.是否推进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业)的思想道德基础;
人事科
设备科
总务科
王瑞恒
隋友志
9.是否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针对“权、钱、人、项目”等重点环节,制定一系列规定和实施细则,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并认真执行;
10.是否认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实现对管理权力和医疗服务廉洁风险的动态监控。
2.健全完善决策机制
1.是否建立健全党委(总支或支部)、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40
※“单项要点否决项”第2条为“单项要点否决项”。
未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或未按照制度执行的,本要点分值全部扣除;
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2.是否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会议纪要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并及时上报;
(12分)
财务科
药学部
贾宝林
王向明
3.是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同一领导班子成员不同时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作;
工会
医务科
徐海生
4.是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事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经过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
3.治理商业贿赂情况
1.是否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发生在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50
2.是否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建立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单项要点否决项”第5条为“单项要点否决项”。
医院从事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有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及个人给予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本要点分值全部扣除,并给予相应处分,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行风办
计算机中心
3.是否加强处方权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行阳光用药,加强统方管理,是否对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加密管理,健全内部制衡机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安装反统方软件等信息化手段防范非法统方;
4.是否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
5.是否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查处向本单位或工作人员行贿的企业或个人名单,及时如实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宣传科
1.是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
(5分)
2.是否建立完善医师执业考核制度,制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考核档案管理;
※“重点巡查项”
因医德医风受到举报并已查实、受到处分的医疗卫生人员,或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的医生,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等一律定为不合格,对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停止一切执业活动、坚决清除医疗卫生队伍,同时追究所在单位监管责任。
3.是否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细化工作指标和考评标准;
4.是否把日常监管、科室日常考核结果与医德考评工作相结合;
经营科
党支部
5.是否注重医德考评结果的运用,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
6.定期采用顾客满意度定量评价方法对医院服务质量和医德医风满意程度进行规范、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
7.定期收集的意见和社会评价的结果向全体职工反馈,并用于对科室与职工的业绩评价与聘用,用于服务行为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的持续改进活动;
保卫科
8.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实习、进修人员以及研究生等)着装整洁、规范,统一佩戴胸卡。
5.推进院务公开,实施民主管理的情况
1.建立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20
2.院务公开的形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相应监督检查机制。
6.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1.职工工作制度;
爱卫会
伙食科
2.职工饮食、住宿条件和环境情况;
科教科
3.职工继续教育情况。
7.医院管理和服务中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
1.大力宣传在医院管理和服务中的先进事迹;
2.着力表彰在医院管理和服务中的典型人物。
8.医院职工满意度
1.医院职工对院领导班子的评价、意见及建议;
医院职工对院领导班子评价的差评超过半数的,根据反映意见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2.医院职工对医院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评价、意见及建议;
3.医院职工对医院建设与发展的评价、意见及建议。
第二部分贯彻落实“九不准”情况(200分)
贯彻落实“九不准”情况
监察室
1.是否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200
※“单项要点否决项”第4条为“单项要点否决项”。
一经查实、存在收受回扣问题,本要点分值全部扣除。
对于违反“九不准”的医疗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
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
情节严重的,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吊销执业证书或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一律在本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2.是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具体办法,制定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3.是否存在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问题,是否存在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收入等业务收入挂钩问题;
(30分)
4.是否存在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问题,是否存在对介绍患者来本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回扣的问题;
5.是否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6.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问题,是否存在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问题;
7.是否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是否存在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
(20分)
贯彻落实“九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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