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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五年全球免税业发展概况10
(1)分商品类别构成10
(2)分销售渠道构成11
(3)分区域构成12
3、免税业向旅游零售业的转型12
四、我国免税业发展概况13
五、我国免税行业的特点14
1、渠道特点14
2、商品结构特点14
3、季节性15
六、市场前景分析15
1、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免税行业的发展15
2、机场、口岸建设升级是免税业发展的重要依托16
3、向旅游零售业的拓展将为免税行业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17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18
1、旅游业的快速增长为免税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18
2、国家对免税行业发展支持力度不断加大18
3、对外开放为免税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18
八、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19
九、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简况19
一、行业概况
免税行业是指在口岸、运输工具、市内等区域的特定场所,向出入境旅客提供免税商品销售服务的旅游服务行业。
免税商品减免的是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常见的免税商品主要包括香水、化妆品、烟草、酒水、食品、精品及各类奢侈品等。
国际免税行业始于20世纪中期,以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为契机,并随着国际旅游业的发展而兴起,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旅游消费市场,能够方便、快捷地为国际旅客提供品质优良、价格优惠的免税商品,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是国际旅游消费的延伸。
二、行业管理体制及法规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我国免税行业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包括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等四个部委,其中,主要由海关总署负责免税品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的日常监管。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免税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如下表所示:
目前,我国对免税行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免税市场准入、对免税品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的管理;
二是免税品的经营业务(包括经营品种和销售对象等);
三是免税业务相关的税费政策和外汇管理政策等。
(1)免税市场准入、对免税品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的管理
我国免税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一直以来由国家特许经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税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国对免税行业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制定管理规定”的集中统一管理政策。
经营单位设立免税商店需由中免公司统一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
免税品销售场所和免税品监管仓库的设立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免税品商店或变相允许外商参与免税商店的经营活动。
(2)免税品经营业务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各类免税商店拥有特定的销售对象和销售条件:
口岸免税商店的销售对象限于已办结出境手续、即将前往境外的人员,以及尚未办理进境手续的人员。
免税商店凭其搭乘运输工具的凭证或者其进出境的有效证件销售免税品;
运输工具免税商店销售对象限于搭乘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进出境人员。
免税商店销售免税品限运输工具在国际(地区)航行期间经营;
市内免税商店的销售对象限于即将出境的境外人员,免税商店凭其出境有效证件及机(船、车)票销售免税品,并且在口岸隔离区内将免税品交付购买人员本人携带出境;
外交人员免税商店的销售对象限于外国驻华外交代表和领事机构及其外交人员和领事官员,以及其他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的机构和人员,免税商店凭上述机构和人员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或者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的限量、限值销售免税品;
供船免税商店的销售对象限于出境的国际(地区)航行船舶及船员。
此外,根据《监管二司关于核定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品种的通知》、《监管司关于同意增加经营品种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各类免税店经营经海关总署批准同意的免税商品品种。
(3)相关税费政策和外汇管理政策
免税品经营业务涉及税收、特许经营费和外汇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境口岸免税店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以及市内免税店销售但在海关隔离区内提取免税品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及其补充通知规定,凡经营免税商品的企业均按经营免税商品业务年销售收入的1%向国家上缴特许经营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规定,放开免税店经营退税国产品的商品品种,对免税店允许经营的国产品实行退税政策等。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汇政策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免税商品标价和结算的币种范围,销售免税商品可以外币标价和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标价和结算;
二是免税商品企业可按外汇管理规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账户限额按企业实际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100%核定;
三是允许免税商品企业销售免税商品所收取的外币现钞直接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三、全球免税业发展概况
1、免税业发展概览
自1947年全球第一家免税店在爱尔兰香农(Shannon)机场开业至今,全球免税业已经历了60多年的发展历程。
根据世界免税业权威研究机构GenerationResearch的统计,全球免税业销售额从1970年的4.5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370亿美元,增长超过了82倍;
免税商品经营场所由最初的机场、机上免税店逐步延伸到市内免税店、供船免税店等多元化的销售渠道;
免税商品的构成也由烟草、酒类逐步扩大到食品、香水、化妆品和奢侈品等多种类别。
20世纪70年代以前,作为新兴行业,免税业在全球范围内还处于探索阶段,开展免税品销售业务的国家很少,且仅在机场渠道进行,免税市场规模有限。
一方面由于机场经营者缺乏相关行业经验,免税品经营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全球范围内设立的免税店数量非常少;
另一方面由于缺少行业相关制度,免税商品的销售种类只限于酒类、烟草等少数几个类别,吸引的旅游消费者的数量有限。
20世纪70年代起,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航空、轮船和汽车客运业务的快速发展为人们出国旅行提供了更为低廉和便利的条件,国际旅游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逐渐地,免税购物被国际旅行者所熟悉,并成为人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购物首选。
为发展本国旅游业,各国政府相继批准开办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市内免税店、机上免税店等新的业态形式也不断出现,全球免税业进入了持续高速增长时期。
1996年,全球免税业销售额已达210亿美元,以1970年为基准年度,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5.93%。
1997年-2003年,受亚洲金融危机、“9.11事件”、“非典”疫情、伊拉克战争以及欧盟取消区内的免税商品销售等一系列事件的影响,全球免税业销售额呈现停滞状态,2001年销售额曾下滑至190亿美元,处于近十年的最低点。
2004年以来,全球免税业逐渐开始走出低谷,销售额快速攀升,2008年达到370亿美元,全球免税业已经回到复兴的轨道。
根据GenerationResearch的预测,2010年全球免税业销售额将超过400亿美元。
目前,全球共有超过2,000家免税运营商经营约12,000个品牌的超过250,000种商品,免税店遍及美洲、欧洲、中东、亚洲太平洋地区和非洲地区的主要机场、港口、边境口岸和城市市区。
2、最近五年全球免税业发展概况
根据GenerationResearch的统计,2004-2008年全球免税业销售额分别达到250亿美元、270亿美元、290亿美元、340亿美元和37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30%,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2004-2008年全球免税业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分商品类别构成
GenerationResearch将免税商品划分为香水和化妆品、酒水、烟草、食品、奢侈品及其它商品等五大类别。
2008年全球免税业销售额共计370亿美元,其中:
香水和化妆品类商品销售额为113.95亿美元,占行业销售总额的比重为30.80%,其次为酒水、烟草和食品等免税商品,比重分别为17.09%、8.29%和9.37%,奢侈品及其它商品销售额为127.48亿美元,占比为34.45%。
2004年-2008年,全行业免税商品的结构保持相对稳定,但略有调整。
其中,烟草类免税商品的销售额在行业销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下降最为明显,累计降幅为2.58%;
酒水、奢侈品等其他商品所占比重略有下降;
而食品、香水和化妆品等免税商品所占比重则逐年上升,其中:
香化类商品销售额所占比重上升最为明显,五年内累计上升3.80%。
(2)分销售渠道构成
GenerationResearch将免税品的销售渠道划分为以下四类:
机场、机上、轮船和其它。
2004年-2008年,机场、机上两类免税销售渠道的销售额所占比重总体上呈增长趋势,而轮船及其他销售渠道的销售额所占比重则逐年下降。
在以上四类销售渠道中,机场免税销售渠道销售额增长最为明显,2005年、2006年、2007年和2008年销售额分别增长了12.56亿美元、18.20亿美元、35.42亿美元和24.24亿美元,所占比重也由2004年的51.36%增长到2008年的59.14%,在免税业销售渠道中占据主导地位。
(3)分区域构成
GenerationResearch将免税品销售区域划分为欧洲、亚太地区、美洲、中东地区和非洲五个地区。
2004年-2008年,全球五个免税品销售区域的销售额均逐年增长,市场格局稳中略有变化。
亚太地区是全球各区域市场中增长速度最快、最具发展潜力的市场,五年间,亚太地区在全球免税行业销售额中的比重增加了1.84%;
而欧洲地区的比重则下降了3.53%。
3、免税业向旅游零售业的转型
1999年7月1日,欧盟正式取消了其区内的免税商品销售,这是20世纪世界免税史上最重的标志性事件之一,对全球免税业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一方面,欧洲免税运营商的经营业务重点转移至亚太及美洲等地区;
另一方面,在比较活跃的欧盟区内旅游,免税业转型成为市场空间更广阔的旅游零售业。
旅游零售业泛指向国际旅客销售商品(不仅包括免税商品,还包括有税商品)的旅游服务业。
旅游零售业延伸了免税业的内涵,是未来免税业的发展方向。
目前,旅游零售业对免税业的影响已经完全超越了欧洲市场,世界范围内免税业向旅游零售业的转型大势所趋。
四、我国免税业发展概况
1979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为适应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开拓旅游购物消费市场,吸引更多国际游客,争取更多外汇,原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的前身)向国务院上报开办免税品销售业务的请示报告并经批准,标志着中国免税业的产生。
1979年-1984年,经过5年的探索时期,我国已先后在出入境机场、车站、港口开办了31家免税商店并在北京开设了“驻华外交人员免税店”,经营情况良好,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
1984年,“中国免税品公司”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国家免税品专营公司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免税业进入正规化、专业化发展的新时期。
1984年-1993年,免税业在我国出入境旅游的推动下,免税业务已自成格局,销售额从1,050万美元增长到1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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