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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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新项目签约后,地区公司上报《新地块开展规划设计的申请报告》,投资中心总经理24小时内审批同意后,立即书面通知管理及监察中心、营销中心、建筑设计院,由建筑设计院开展规划设计,纳入计划考核。
第五条新项目取得后24小时内,管理及监察中心牵头组织营销中心、招投标中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材料公司、建筑设计院、装修设计院、园林设计院等召开开盘前策划会议,并制定开盘前工作计划,报直管副总裁审批后发文执行。
管理及监察中心制定集团重点工程、地标项目开业或交付前整体工作计划,报地产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文执行。
开盘前策划会议召开前,综合计划部汇总以下资料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
1、项目整体定位、户型配比及初步规划方案。
2、项目开发建设思路、首期开盘范围及建议开盘时间。
3、园林展示区域及方案、售楼部选址及方案、样板房方案。
4、场地情况、地质条件(地下水位、溶洞情况等)及基础形式。
5、开发报建存在的特殊情况,如是否可单独楼栋报建,同一工规证是否可拆分验收等。
6、拆迁情况。
7、其他影响项目开发建设的制约因素。
第六条新项目在总规非正式批复一周内、开工前,由综合计划部牵头,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参加人员为主管营销、开发、设计领导,项目总经理、总工室、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招投标部、开发部、合同管理部、营销部、商业管理部、物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
会议召开三天内由综合计划部负责将方案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
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每延迟一天,扣罚综合计划部经理50元,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综合策划方案出现漏编、错编的,每项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
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的内容(附:
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会签审批表):
1、制定项目分期方案、各期开发建设计划(包括拆迁计划)及分批销售计划。
2、制定项目设计出图计划。
3、制定招标及合同提交计划。
4、制定开盘前甲供材料采购供应计划。
5、结合当地配套费缴纳、预售、融资及交楼验收政策制定开发报建分批分期办证方案及计划。
6、施工给排水系统:
给排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用水量、排水量及用水计量等。
7、施工用电系统:
施工用电线路走向规划、用电总容量、用电计量等。
8、施工道路系统:
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文明施工需要、与永久规划路的关系等。
9、施工场地划分、围蔽及临时设施的规划:
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满足销售需要等。
10、施工场地的土方平衡:
考虑场地的竖向布置及标高协调、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等。
11、总工室制定小区设备用房规划(包括供水、供电、供煤气、备用电源、电信、消防、供暖、污水、垃圾处理等)和首期交楼必需的设备用房规划,确保满足首期交楼需要。
上述由综合计划部进行专项检查。
未落实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并制定整改计划纳入计划考核,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
第七条工程部必须在新项目规划方案下发后七天内沿小区道路外3米围蔽独立的中心园林、售楼部及销售环境施工区域,避免交叉施工。
否则,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给予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扣罚30%以上核定综合奖金处分。
第八条首期车库原则上最晚于首期楼栋达预售条件后开工,二期及后期车库原则上与相邻楼栋同步开工。
第九条营销部必须在项目规划方案下发后两天内确定销售中心、样板房、销售园林展示区、商业街展示区、开盘活动场地、停车场选址方案及销售中心、样板房的软装方案,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再报地产集团营销直管副总裁审批。
否则,扣罚营销部经理500元。
审批通过后24小时内由营销中心通知建筑设计院、装修设计院、园林设计院、管理及监察中心、相关招投标中心及园林集团,每延迟一天扣罚营销中心总经理100元。
第十条在每期工程开工前,工程部经理须组织召开由工程技术部、管理及监察部、全体监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工程建设专题会。
未召开的,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
工程技术部考核。
会议内容:
1、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联系方式。
2、工程部介绍公司的运作模式、验收程序、甲供材申报、供应流程及进度、签证、结算申报流程等。
3、施工单位介绍工程质保体系、自检程序及质量、进度、安全的保证措施。
4、工程部对实体样板展示、工程实测实量等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作面移交标准、分户验收标准及整改要求、测量放线及沉降观测要求进行交底。
5、工程部就施工单位的问题进行解答。
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3天内报工程技术部备案。
在工程部每月召开的施工单位管理会议上,需重申上述内容。
第十一条工地视频监控管理
1、工程部负责项目工地视频监控的申报、安装、保管及维保修;
人事行政部负责审核监控申请,开通及维护监控网络,指导项目监控系统的实施,并管理全部监控资产;
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核监控申请,对项目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管理及考核。
2、在项目开工两天前,工程部须组织工程技术部、人事行政部、管理及监察部对项目监控系统进行验收,并接入集团总部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否则,每延迟一天,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
3、未按要求安装或维护,严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使用的,每次给予工程部、人事行政部、工程技术部相关责任人扣罚500元以上处分。
4、工程技术部每周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各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要求工程部工程师在视频监控区域留下影像记录每天不少于两次(分别是8:
30-12:
00、14:
00-17:
30),项目经理每天不少于两次,工程部经理每天不少于一次,时点不限,否则,给予责任人降一级工资以上直至开除处分。
(2)对勘察、桩基础、混凝土浇筑施工旁站监理进行检查。
(3)大宗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石材等)验收须在视频监控区域内进行,现场不具备视频条件使用施工管理系统进行验收。
(4)督促工程部日常工作(在工程部办公区域安装监控,监控工程部工程师出勤情况)。
(5)记录大型土石方主要施工过程,为结算提供辅助影像资料。
(6)重大事件的维权取证。
(7)掌握现场施工动态等。
工程技术部每月25日将检查及处分情况发管理及监察部备案。
未按要求检查的,每次给予工程技术部经理扣罚20%以上核定综合奖金处分。
5、涉及对成本影响较大的大型土石方工程等施工验收,如现场不具备工地视频安装条件、工地视频故障、或工地视频覆盖不到的,要求工程部采取DV、手机摄像等其它手段对施工验收过程进行摄像留影。
工地视频长期故障导致无法对大型土石方等施工与验收进行摄像留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开发部须在项目开工后15天内完成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和临时排水的报装和接通工作,每延迟一天扣罚开发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50元。
延期15天以上未开通的,给予主管开发领导、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扣罚30%核定综合奖金处分,次月起扣罚比例每月递增20%。
第十三条图纸会审
1、每期地下室、主体工程施工图在各自开工前30天下发,公建装修、住宅装修图纸在开工前90天下发。
开工前10天,工程部必须组织召开由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主持的,由总工室、预决算部、工程技术部、物业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大规模图纸会审,主管设计领导参加;
其它专业图纸开工前15天下发,下发后7天内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图纸会审。
工程部于图纸会审后2天内将会审记录提交总工室确认,总工室接到会审记录一周内下发经总工室确认的会审记录给与会部门,并抄报管理及监察部。
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或总工室主任1000元。
会审过程中工程部工程师须使用施工管理系统对会审场景进行拍照、上传。
2、涉及到按合同总价包干的项目,如道路、钢结构等,在招标前工程部组织招投标部、总工室、预决算部、工程技术部以及设计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
否则,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0元。
3、会审质量低,明显应发现而未发现的较为重大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和后续施工、结算中暴露的,须对参加会审的相关人员问责处理。
工程技术部未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的,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500元。
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4、工程技术部每月检查并督促整改,管理及监察中心每月核查并通报。
第十四条工程部在开工前一周制定开盘前施工组织方案,交楼10个月前制定交楼施工组织方案,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后,再报主管工程领导审批后执行,工程技术部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管理及监察部每月抽查。
涉及重点工程、大项目及地标项目的须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
未及时制定或未审核就施工的,扣罚工程部经理1000元。
如造成增加较大成本,给予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1、项目主体开工前,工程部组织总工室、工程技术部、预决算部、监理单位及主体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
审查通过后报主管工程领导48小时内完成审批。
2、各专业重大施工组织方案(桩基础、基坑支护、钢结构安装、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高大支模、悬挑脚手架、大型土石方工程、基坑降水等)必须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后,再报主管工程领导审批后实行。
如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工程技术部在审核时,须给出明确意见。
凡是作为结算依据并影响造价的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提出并报价,报价后一周内,经工程部审核后组织工程技术部、总工室、招投标部、预决算部组成的评审小组开会审核,再报主管工程领导审批,否则不予认可。
涉及重点工程、大项目及地标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须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
3、涉及施工过程重大技术问题的,工程部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工程技术部、总工室、管理及监察中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社会专家(至少3名)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主管工程领导审批后实施。
重大技术问题施工过程中因现场实施条件的变化导致与原设计条件不一致,由工程部提出,总工室组织对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适用性进行评估,不适用的应及时变更设计。
涉及设计方案变更的须重新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4、检查:
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问题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负责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工程技术部负责督促、检查,将检查报告抄送管理及监察部。
管理及监察部每月抽查,并督促整改。
5、考核:
(1)方案未审核就施工的,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
未按方案执行的,扣罚工程部经理1000元。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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