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法规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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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什么税率?
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9.如何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按如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l)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先减除个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职业年金(假设单位按照规定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职业年金未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总额);
(2)再减除费用3500元/月;
(3)税款计算方法如下:
全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纳税人张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8200元,当月个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实际缴纳“三险两金”共计1100元,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则:
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200―l100―3500)×
10%―105=255(元)。
10.个人取得“双薪”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所得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5〕9号、国税发〔2009〕121号)
【例2】某公务员张某2015年12月工资收入3500元,个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实际缴纳“三险两金”共计600元,2015年12月25日,张某取得“双薪”2200元。
计算张某2015年12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张某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500+2200―600—3500)×
10%―105=55(元)
11.纳税人取得以前月份或年度补发工资、薪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以前月份或年度补发工资、薪金所得,如纳税人能够对补发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可按照补发的工资、薪金所得所属时期的费用扣除标准,将补发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分摊后,与原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否则,应一次性并入发放当月,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国税发〔2005〕9号)
13.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需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
(l)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
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
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对于实行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企事业单位,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3】情况一:
某员工本年已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那么此次发放的绩效奖金只能按实际发放金额并入当月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2015年12月,张某当月工资5000元,张某按照国家规定实际缴付的“三险两金”600元;
单位发放绩效奖金10000元。
张某2015年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000+10000-600-3500)×
25%-1005=1720元。
情况二:
如果该员工本年未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那么此次发放的绩效奖金即可按实际发放金额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a.如当月工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2015年12月,张某当月工资3000元,张某按照国家规定实际缴付的“三险两金”600元;
3000-600-3500=-1100
(10000-1100)÷
12=741.66元,对照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
(10000-1100)×
3%=267.00元。
b.如当月工资薪金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2015年12月,张某当月工资5000元,张某按照国家规定实际缴付的“三险两金”600元;
单位发放绩效奖金30000元。
当月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000-600-3500)×
3%=27元
30000÷
12=2500,对照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
绩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0000×
10%-105=2895元
27+2895=2922元。
14.年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年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5)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财税〔2013〕103号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5.什么是差旅费?
个人取得的差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差旅费规定执行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出差人员,按规定取得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有关出差补助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出差人员,自2014年10月18日起,其差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1)差旅费实行实报实销办法的,出差人员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广西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广西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20元。
超出限额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办法的,出差人员在凭合法票据扣除实际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后,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广西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430元、广西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47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
16.被引进的人才取得政府一次性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引进的人才取得的奖励属于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励,按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否则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17.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如何使用?
是否可以用于奖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三代”单位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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